第11章 軍爭篇第七(3 / 3)

“舉軍而爭利”與“委軍而爭利”都是危道,“百裏而爭利”、“五十裏而爭利”,“三十裏而爭利”都非善策,那麼,是不是不要去同敵人爭先機之利呢?孫子顯然不是這樣的用意。他認為:軍爭既有有利的一麵,也有不利的一麵,關鍵是要趨利避害,不能盲目地爭,而要“懸權而動”,“知諸侯之謀”,“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還要善於“用鄉導”等。

為了正確把握軍爭的利弊關係,孫子提出了一條著名的軍事原則:

“避其銳氣,擊其惰歸。”即避開敵軍銳氣,等到敵軍怠惰疲憊、士氣沮喪時予以攻擊。例如,公元前684年,齊國進攻魯國,戰於長勺。魯莊公起初不侍齊軍疲憊,就要擂鼓出戰,被曹劍勸止,等到齊軍擊鼓三次進攻受挫時,曹判說可以反擊了。於是,魯國軍隊發起反擊,打敗了齊軍。事後,魯莊公問曹劌打敗齊軍的道理,曹劌說:夫戰,勇氣也。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

(三)軍爭的原則和方法

孫子提出了“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的爭奪戰機的指導原則。就是用兵打仗要奇詐多變才能獲得成功,要根據是否有利采取行動,分散或集中使用兵力,要隨情況而變。有利可奪時,行軍速度“其疾如風”;無利可奪時,行軍速度“其徐如林”。進攻時,“侵掠如火”;

防禦時,“不動如山”。蔭蔽時如陰雲蔽日,衝鋒時如雷動風舉。

孫子提出了“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的爭奪戰機的指導原則。就是用兵打仗要奇詐多變才能獲得成功,要根據是否有利采取行動,分散或集中使用兵力,要隨情況而變。有利可奪時,行軍速度“其疾如風”;無利可奪時,行軍速度“其徐如林”。進攻時,“侵掠如火”;

防禦時,“不動如山”。蔭蔽時如陰雲蔽日,衝鋒時如雷動風舉。

出現的作戰樣式,例如前525年的吳楚長岸(今安徽當塗博望山)

之戰,吳軍夜襲楚軍獲勝(《左傳》昭公十六年)。又如前478年的吳越笠澤(今江蘇吳江縣北)之戰,越軍乘夜重創吳軍。

孫子還看到精神因素的好壞、體力狀況的強弱和作戰部署的優劣,在戰機問題上占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為此,他提出了“四治戰法”;治氣、治心、治力、治變。就是爭取有利的態勢(包括士氣、心理、體力,地形等各方麵的有利條件)。具體方法就是避開敵人的銳氣。等到敵人鬆懈疲憊了再去打它;以自己的嚴整來對待敵人的混亂;以自己的鎮靜來對待敵人的嘩恐;以自己的靠近戰場來對待敵人長途跋涉;以自己的從容體整來對待敵人的奔走疲勞,以自己的糧足食飽來對待敵人的糧盡人饑。不去迎擊旗幟整齊、部署周密敵人;不去攻擊陣容嚴整、實力雄厚的敵人。

在戰機問題上,孫子提出了用兵應掌握的八條原則,也叫“用兵八戒”。即“高陵匆向,背丘勿逆,佯北勿隊,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而且兩次提到這是“用兵之法”,不可違背。這八法的後三法,我們在前麵已經指出,它提出了過於機械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