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始計篇計篇第一(2 / 3)

這種重戰、慎戰的思想是可貴的,是先秦進步軍事思想的共同特點之一。它對後世(國內外)的影響很大,我們在評述中已有介紹。

(二)決定戰爭勝負的基本條件

關於探討決定戰爭勝負的基本條件具有豐富的內容,孫子說:“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五事、七計就是探討的首要條件。所謂道,是使民眾與國君的意願相一致,這樣,民眾在戰爭中就可以為國君出生入死而不怕危險。

所謂天,即晝夜、晴雨、寒暑、四季更替。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說,天候還應包括天旱、水澇、蝗災、冰雹等等。孫子關於天的認識具有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這是很可貴的。當時的戰爭受天候條件的製約相當大,所謂“冬夏不興師”。因為,秋季出師才便於因糧於敵。而且春秋末期以前的戰爭大都是在白天進行的,很少夜戰。因為戰爭持續時間短,幾個小時,最多一天即結束戰鬥。像公元前575年晉楚鄢陵(今河南鄢陵西南)之戰,“旦而戰,見星未已”(《左傳》成公十六年),從早晨打到星光出現,在春秋中期已屬罕見的史例。《軍爭》中說:“夜戰多火鼓”,則是對春秋末期戰例的總結。當然,天候對戰爭的影響是從具體的作戰對象所處的特殊地位說的。這裏無妨舉兩個後世的戰例來說明吧。例如,赤壁之戰中,曹操在寒冬用兵,所以周瑜據此判斷曹軍戰馬缺乏飼料,是敗因之一。而東漢馬援進攻五溪蠻,則因盛夏士卒多染疾疫而失敗。所謂地,是指地理形勢——道路的遠近,地勢的險易,地形是否有利於攻守和進退,戰場的廣狹是否有利於軍67隊的部署——對戰爭的影響。所謂將,是指將帥的智謀才能,賞罰有信,愛護士卒,勇敢、堅決、頑強、果斷、軍紀嚴明。所謂法,是指軍隊的法紀和組織編製,將帥的權能和職責區分、軍用物資的供應和管理製度等等。

以上五點,孫子認為是分析、判斷戰爭勝負的基本因素。要詳細剖析五個基本因素,還要從七計中去推斷。即:哪一國的君主比較賢明?

哪一方的將帥比較才能出眾?哪一方占據比較有利的天時、地利條件?

哪一方的法令能貫徹執行?哪一方的軍隊實力最強?哪一方軍隊訓練有素?哪一方的賞罰嚴明?從上述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就可以知道誰具備了勝利的條件,判明誰勝誰負了。當然,用現代的觀點分析,上述的條件顯然是不足的。然而在2000年前,孫子能發現這些戰爭勝負的基本因素,是難能可貴的。

(三)實現戰爭勝利的條件

選將。就是挑選能執行“廟算”大計的將帥。我們要在這裏集中地作一點分析。孫子把賢能的將帥不僅看作是關係戰爭勝負的重要因素,而且還悅“知兵之將,生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作戰》)。

又說“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謀攻》)。

可以說,在13篇中無篇不顯露出孫子對將帥地位的竭力宣揚,對將帥條件的嚴格要求。因然,這裏反映了孫子唯心主義的英雄史觀,但是,必須看到,孫子強調將領的地位和作用,提出選將的條件和要求,又是與當時戰爭急劇發展的客觀情況緊密聯係的。

在春秋時代深刻的社會變革中,軍事上也經曆著前所未有的變化。

郭沫若同誌主編的《中國史稿》第1冊中曾簡明扼要地指出:甲士和車戰的地位下降,徒兵和野戰日益重要。這是和當時社會變化有密切聯係的。甲士是由平民中的上層充當的,庶人隻能作徒兵。平民階級瓦解了,甲士和車戰製度也隨之而崩壞。庶人地位上升了,地主階級要從農民中征兵,徒兵和野戰的地位也就提高起來了。軍隊中的組織也和農村中的什伍組織相一致的。軍隊中的指揮已經不是非貴族不可了。甚至戰俘也有被提升為指揮官的,並出現了軍功爵製的萌芽。這是鞭辟近裏的分析。特別是春秋末期,由於井田製的破壞,郡縣製和征兵製的出現,各國兵額激增。原來周天子擁有六軍,大國三軍,中國二軍,小國一軍的格局己完全打破了。在這樣的曆史條件下,戰爭的特點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麵。一是參戰部隊增多了。例如晉國,春秋初期的城濮之戰時隻有兵車700乘(約21000人),到魯昭公13年,平丘之會時,晉國有兵車4000乘(約120000人)。又如齊國在公元前484年吳齊艾陵之戰時,一戰就損失兵車800乘。當時吳國是四軍,比齊軍勢優,其總兵力也有十幾萬。二是武器裝備提高了。不僅鐵兵器使用於戰場,南方的吳、越、楚等國還有“餘皇”之類的大型戰船。三是戰場地域擴大了,從平原曠野礦展到山林沼澤和江河湖海。我國第一次海上登陸作戰就是公元前485年吳魯聯軍的伐齊之戰(《左傳》哀公十年》)。四是戰爭持續時間延長了。例如吳楚柏舉之戰打了11天,越滅吳圍困姑蘇竟達3年之久,戰鬥的激烈程度有所加劇。五是作戰方式複雜化了。由於徒兵進行野戰,因而出現了奇襲、迂回、包圍、伏擊、側擊等69戰法,戰場流動性增大,機動能力提高。

這一係列新的變化、新的特點,都向軍隊提出了提高指揮效能的要求。原來,古代作戰“出將入相”,文武是不分職的。據《左傳》閔公二年(公元前660年)載,晉國大夫說:“夫帥師,專行謀,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圖也。”意思是說率軍作戰,對作戰方案定下決心,部署實施,是國君和正卿的職責。但是,到了春秋末期,這種現象已不能適應變化了的客觀形勢。因此,“將”這一嶄新的事物終於出現在我國的軍事舞台上。據日本學者瀧川資言《史記會往考證》統計,這一時期的將軍有:狐夜姑在晉國為將,孫武在吳為將,子重、子常、屈完在楚為將,司馬穰苴在齊為將,詹伯在鄭為將,慎子在魯為將,子文在衛為將,等等。這些專職將領的出現正是隨著戰爭發展的需要應運而生的。

麵對當時的戰爭,孫子對將領提出了“五德”的做將標準。這就是“智”,多謀善斷;“信”,賞罰有信;“仁”,愛護士卒;“勇”,勇敢堅定;“嚴”;明法審令。古人說,孫武尚智,孫臏貴勢,是很有道理的。孫武把“智”放在五德的第一位表明了他對指揮才能的重視。

作為將領的主要職責首先也應當是鬥智。他認為,一個“賢將”對於關係全局的“五事”必須有深刻的了解(“凡此五者,將莫不聞”。),對於複雜的、易變的、矛盾的戰場情況要能靈活處置(《九變》:“故將通於九變之地利者,知用兵矣。”),對於整個作戰過程要善於分析判斷,考慮利害得失,定下正確的決心(《九變》:“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要有豐富的作戰經驗,良好的應變能力(《地形》:

“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要善於周密地計算敵我兵力對比(《地形》: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

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等等。由此可以看出,沒有豐富的作戰經驗和良好的軍事素養,沒有綜合判斷的洞察能力和商人一籌的預見能力,是不可能勝任賢將之責的。

孫子對才智如此重視,如此強調,正是對當時許多血的經驗教訓的總結。正麵的例證如齊魯長勺之戰,曹劌“一鼓作氣”的作戰指導,取得了打敗齊軍的勝利、這是由於指揮高明而獲勝。反麵的例證,如宋襄公“不鼓不成列”的蠢豬式戰法是盡人皆知的。還有公元前597年,晉楚兩軍在邲(今河南鄭州東)發生的一次大規模遭遇戰中,晉軍之所以慘敗,就是由於主將荀林父指揮無能,遲疑坐困,並錯誤地下達渡河的命令,以致造成“舟中之指可掬”的(士卒因爭相渡河逃命,先上船者用刀砍斷後爬船者的手指,這些被砍斷在船艙裏的手指可以滿把地捧起來)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