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陰陽、寒暑、時製也。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製、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大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
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製權也。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經之以五事:五事指道、天、地、將、法,這五個方麵都屬於決定戰爭勝敗的基本因素。經,量度,這裏是分析研究的意思。
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比較敵對雙方的各種條件,從中探求戰爭勝負的情形。校,通“較”,比較;所謂“計”,指“主孰有道”等“七計”。
不畏危:不害怕危險。銀雀山漢墓竹簡《孫子兵法》此句為:“民弗詭也。”
陰陽、寒暑、時製:陰陽,指晝夜、晴雨等天時氣象的變化。寒暑,指寒冷、炎熱等氣溫的不同。時製,指四季時令的更替等。
遠近、險易、廣狹、死生:路程的遠近、地形的險阻或平坦、作戰地域的寬廣或狹窄、地形是否利於攻守進退。死生,指地形上的死地和生地。死地,泛指行動困難和沒有生活資料的地區。生地,泛指便於行動和容易取得生活資料的地區。漢簡《孫子兵法》中,此句為:“地者,高下、廣狹、遠近、險易、死生也。”多“高下”二字。
智、信、仁、勇、嚴:這裏指將帥的智謀才能、賞罰有信、愛撫士卒、勇敢果斷、軍紀嚴明等條件。
曲製、官道、主用:曲製,指軍隊組織編製等方麵的製度。官道,指各級將吏的職責區分、統轄管理等製度。主用,指軍需物資、軍用器械、軍事費用的供應管理製度。主,掌管;用,物資費用。
知:知曉,這裏含有深刻了解、確實掌握的意思。張預注:“以上五事人人同聞,但深曉變極之理則勝,不然則敗。”
因利而製權:即怎麼對我有利就怎麼行動。製權,即根據情況,采取相應的行動。
兵者,詭道也:用兵是一種詭詐行為。詭,奇異,譎詐,詭計多端;與道德上的詭詐不同,但也確有欺騙敵人的意思在內。
能而示之不能:是說能打卻裝作不能打。示,示形,也就是偽裝。
用而示之不用:是說要用兵卻裝作不用兵。
近而示之遠:是說要向近處卻裝作要向遠處。
亂而取之:對處於混亂狀態的敵人,要乘機攻取它。強而避之:
對於強大的敵人,要暫時避開它。
怒而撓之撓,挑逗。這句是指對於易怒的放將;要63用挑逗的辦法激怒他,使其失卻理智,輕舉妄動。
卑而驕之:對於卑視我方的敵人,要設法使其更加驕傲,然後尋機擊破。另一說:對敵人要示以卑弱,使其驕傲,放鬆戒備,從而利於攻擊。
佚而勞之:佚,通“逸”。是說對於休整得充分的敵人,要設法使其疲勞。
兵家之勝:兵家,這裏指軍事家。勝,勝算,妙計,這裏指高明的方法。
不可先傳:先,預先。傳,傳授。是說作戰方法必須在戰爭中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不可事先作出死板的規定。
廟算:古代用兵前在祖廟裏舉行一定的儀式,討論決定作戰計謀叫廟算。
得算多:是說計算周密,勝利條件充分。
[譯文]
孫子說:戰爭是國家的大事,關係到軍民的生死,國家的存亡,是不可以不認真研究的。
所以,要從五個方麵分析研究,比較敵對雙方的各種條件,以探求戰爭勝負的情形: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四是將,五是法,道,是使民眾與國君的意願相一致,這樣,民眾在戰爭中就可為國君出生入死而不怕危險。天,是指晝夜、晴雨、寒冷、炎熱、四季更替等天候季節變化的規律。地,是指地理位置的遠近,地形的險阻與平坦,廣闊與狹窄以及哪是死地、生地等。將,是指將帥的智謀才能,賞罰有信,愛撫士卒,勇敢果斷,軍紀嚴明。法,是軍隊組織編製、將吏的統轄管理和職責區分、軍用物資的供應和管理等製度規定。凡屬這五十方麵的情況將帥們沒有不知道的;然而,隻有深刻了解。確實掌握的才能打勝仗,否則,就不能取勝。所以,要從以下七個方麵來分析比較,以探求戰爭勝負的情勢。要看哪一方的國君比較賢明?哪一方的將帥比較有才能?
哪一方占據比較有利的天時地利條件?哪一方的法令能切實貫徹執行?
哪一方的軍隊實力強盛?哪一方的士卒訓練有素?哪一方賞罰嚴明?我們根據這些,就可以判明誰勝誰敗了。
們根據這些,就可以判明誰勝誰敗了。
有利的計策已被采納,還要設法造成有利的態勢,作為取勝的輔助條件。所謂“勢”,就是根據情況是否有利而采取相應的措施。
用兵打仗是一種詭詐的行為。所以,能打裝作不能打;要打裝作不想打;要向近處裝作要向遠處;要向遠處裝作要向近處;對於貪利的敵人,要用小利引誘它;對於處於混亂狀態的敵人,要乘機攻取它;對於力量充實的敵人,要加倍防備它;對於強大的敵人,要暫時避開它;對於易怒的敵人,要用挑逗的辦法去激怒它;對於卑視我方的敵人,要使其更加驕傲;對於休整得充分的敵人,要設法疲勞它;對於內部團結的敵人,要設法離間它。要在敵人無準備的狀態下實施攻擊,要在敵人意想不到的情況下采取行動。這是軍事家取勝的奧妙,是根據隨時變化的情況,隨機應變,不能事先規定的。
凡是未戰以前預計能夠取勝的,是因為得勝的條件充分;未戰以前預計不能打勝仗的,是困為得勝的條件不充分。條件充分的就能取勝,條件不充分的就不能取勝,何況根本不計算。沒有勝利條件呢!我們從這些方麵來看,戰爭的勝敗就很明白了。
[解說]
本篇是《孫子兵法》的首篇,具有提挈全書的作用。它主要論述研究和謀劃戰爭的重要性,探討決定戰爭勝負的基本條件,並提出了“攻其無備,出其不意”的軍事名言。
(一)對戰爭的基本態度
孫子對於戰爭的態度,是非常慎重、非常認真、非常嚴肅的。本篇開宗明義就指出:“兵者,國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這一認識,比“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十三年)
前進了一步。此句中“死生之地,存亡之道”相對為文,“地”與“道”互文見義,均指手段、方法。這就使我們明確地看出,戰爭之所以是國家的大事,就在於它既是軍隊生死搏鬥的手段,也是國家存亡攸關的途徑。《火攻》中強調:“戰勝攻取,而不修其攻者凶。”所以,他主張“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告誡君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帥不可“慍而致戰”,“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要認真考慮研究,不可輕率用兵。所以,孫子主張,在用兵之先,要探討決定戰爭勝負的基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