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孫子》對其他不的貢獻(1 / 3)

一、《孫子兵法》的軍事哲學思想

(一)樸素的唯物論思想

《孫子兵法》中的樸素唯物論觀點,首先表現力無神論和反天命的態度。它在論述事先了解情況的重要性和方法時說:“故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幹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敵之情者也。”(《用間》)孫武不相信鬼神,不問卜,不憑老經驗類比往事,不憑星辰運行去推測吉凶禍福、而從了解敵人情況者的口中去取得。《孫子兵法》中也講到“天”,但他對於“天”作了明確的唯物主義的解釋:“天者,陰陽、寒暑、時製也。”(《計篇》)這同宗教神學把“天”看作是人格神的天是冰炭不相容的。他還看到,自然界的天的運動是有規律的,可以認識的,可以利用的。“四時無常位,日有短長,月有死生”(《虛實》),都處在運動、變化之中。對於自然界的於時、地利,可以使之服務於軍事鬥爭。《火攻》中對於天時的利用有許多古樸而又珍貴的論述。如說“晝風久,夜風止”。白天刮了一天風,夜晚風勢就會減弱直至停止,因而這一夜就不宜發起火攻。

《孫子兵法》中樸素唯物論觀點還表現在它努力探索戰爭規律,提出了“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的著名論斷。《用間》中指出:“故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者,先知也。”“先知”,實質上就是在戰爭之前,必須了解彼我的一切情況。“知彼知己者,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謀攻》)2000多年來,古今中外,任何一位戰爭指導者,誰也不能違背這一原則。“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這樣一個具有普遍規律的思想,是前無古人的,是孫子思想的精華之一。

這一條規律從哲學的意義上講,是實事求是的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從戰爭理論上講,是判斷分析情況的根本規律;從戰爭的指導意義講,是先求可勝之條件,再求必勝之機的重要抉擇。

《孫子兵法》在論述彼己的內容時非常重視經濟和國家的財政,看到了經濟是戰爭勝負的物質基礎。《作戰》中說:“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裏饋糧,則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村,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夭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於國,困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國之貧於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於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財竭,財竭則急於丘役。力屈、財殫,中原內虛於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之費,破車罷馬,甲胄矢弩,戟楯蔽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

《孫子兵法》在論戰爭與經濟的關係時,還非常重視利用敵對國家的資財、人力。認為:“食敵一鍾,當吾二十鍾;稈一石,當吾二十石”(《作戰》)。因之產生了“勝敵而益強”(《作戰》)的原則。孫子主張厚賞士卒,善待俘虜:“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作戰》),以及利用繳獲的武器、軍用資財、俘虜,來充實自己的軍隊,達到“以戰養戰”的目的。這些,都是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二)樸素的辯證法思想

《孫子兵法》看到了軍事領域中的許多矛盾,諸如:敵我、彼己、眾寡、強弱、攻守、進退、勝敗、奇正、虛實、迂直、利害、患利、勇怯、勞逸、飽饑、安動、靜嘩、久速、治亂、遠近、得失、安危等等,這些矛盾關係就是原始的對立統一的概念和範疇,含有豐富的軍事辯證法思想。

《孫子兵法》初具全麵觀察問題和避免片麵性認識的思想。《孫子兵法》的傑出命題“知彼知己”,講的是彼、己雙方情況,不能隻知一方,而不知另一方。在論軍爭時說:“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軍爭》)。指出軍爭既有利的一麵,也有危的一麵。要求將帥考慮問題“必雜於利害”(《九變》)。即是說要兼顧到正反兩個方麵。在看到利時。要考慮到還有害的一麵;在看到害時,要考慮到還有利的一麵。所謂“雜於利,而務可信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九變》)。這就告訴人們,在不利的情況下,要看到有利的因素,才不至失去勝利的信心;在有利的情況下,要看到不刊的因素,才能防止挫折的危險。例如,公元200年,曹操與袁紹相持於官渡(今河南中牟東北)。曹操因兵少糧缺,士卒疲憊,後方不穩,處境困難,打算退保許昌。謀士荀彧認為:我以“十分居一之眾”的劣勢兵力,阻擊袁軍已有半年之久,眼下袁紹的力量已經衰竭,局麵必將發生變化,正是出奇製勝的大好時機。曹操采納了荀惑的意見,決心堅持危局,加強防守,不久,果然贏得了官渡之戰的勝利。

《孫子兵法》還看到了治亂、勇怯、強弱、佚勞、飽饑、安動等等戰爭中矛盾著的現象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會變化的。它說:“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生於強”(《勢篇》)。這就是說,亂可以從它的對立麵治中產生,怯可以從它的對立麵勇中產生,弱可以從它的對立麵強中產生。它在論奇正、虛實中,主張虛中有實,實中有虛,虛虛實實。變化無窮。在《勢篇》中說:“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又說:“三軍之眾,可使必受敵而無敗者,奇正是也。”“奇正相生,加循環之無端,孰能窮之?”這就是說,戰爭的態勢,無非奇正兩種,但奇正的變化,卻是無窮無盡的。奇正的變化,誰也做不到盡頭。在《軍爭》中指出;“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情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逸侍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這就是說,在軍隊的士氣上,設法避開敵人的銳氣,等到敵人鬆懈疲憊了才去打它(將“銳氣”轉化為“怠惰”)。在軍心上,以自己的嚴整來對待敵人的混亂,以自己的鎮靜來對待敵人的嘩恐。在軍力上,以自己的靠近戰場來對待敵人的長途跋涉,以自己的從容休整來對待敵人的奔走疲勞。《孫子兵法》在看到戰爭中矛盾著的現象會發生變化後,又進一步指出某些矛盾是可以人力地促使它轉化的。它說:“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之”(《虛實》)。怎樣促使這種變化呢?《孫子兵法》在分析取勝的客觀條件時講到:“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形篇》)。因為敵人發生不發生過失,事在敵人。又說:“勝可知,而不可為”(《形篇》)。認為勝利是可以預見的,但不能憑主觀願望去取得。它在《虛實》中論述了如何決定自己的行動,如何爭取主動,避免被動,集中力量,去造成敵人被動和弱點,以戰勝敵人。還說:“勝可為也”(《虛實》)。就是說,如果能按照彼己雙方情況,正確決定自己行動,那未勝是“可為”的。《孫子兵法》的辯證法為時代和階級的限製能達到這樣的水平已屬難能。《孫子兵法》對“勝可知,而不可為”和“勝可為”的關係,對“可知”到“可為”的發展,尚未能作出辯證統一的闡述,這是不能苛責古人的。然而能提出“勝可知”又提出“勝可為”,就含有發揮主觀能動作用的樸素辯證法因素。作為例證,他說:“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一也,則我眾而敵寡;能以眾擊寡者,則吾之所與戰者,約矣”(《虛實》)。這裏說的是,巧妙地運用“形人而我無形”的辦法,形成“我專而敵分”,“能以眾擊寡”的有利態勢,這就容易取得勝利了。

加循環之無端,孰能窮之?“這就是說,戰爭的態勢,無非奇正兩種,但奇正的變化,卻是無窮無盡的。奇正的變化,誰也做不到盡頭。在《軍爭》中指出;”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情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逸侍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這就是說,在軍隊的士氣上,設法避開敵人的銳氣,等到敵人鬆懈疲憊了才去打它(將”銳氣“轉化為”怠惰“在軍心上,以自己的嚴整來對待敵人的混亂,以自己的鎮靜來對待敵人的嘩恐。在軍力上,以自己的靠近戰場來對待敵人的長途跋涉,以自己的從容休整來對待敵人的奔走疲勞。《孫子兵法》在看到戰爭中矛盾著的現象會發生變化後,又進一步指出某些矛盾是可以人力地促使它轉化的。它說: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之”《虛實》)。怎樣促使這種變化呢?《孫子兵法》在分析取勝的客觀條件時講到: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形篇》)。因為敵人發生不發生過失,事在敵人。又說:勝可知,而不可為”《形篇》)。認為勝利是可以預見的,但不能憑主觀願望去取得。它在《虛實》中論述了如何決定自己的行動,如何爭取主動,避免被動,集中力量,去造成敵人被動和弱點,以戰勝敵人。還說:勝可為也“虛實》)。就是說,如果能按照彼己雙方情況,正確決定自己行動,那未勝是”可為“的。《孫子兵法》的辯證法為時代和階級的限製能達到這樣的水平已屬難能。《孫子兵法》對”勝可知,而不可為“和”勝可為“的關係,對”可知“到”可為“的發展,尚未能作出辯證統一的闡述,這是不能苛責古人的。然而能提出”勝可知“又提出”勝可為“就含有發揮主觀能動作用的樸素辯證法因素。作為例證,他說: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一也,則我眾而敵寡;能以眾擊寡者,則吾之所與戰者,約矣”《虛實》)。這裏說的是,巧妙地運用“形人而我無形”的辦法,形成我專而敵分能以眾擊寡的有利態勢,這就容易取得勝利了。

在2000多年前,《孫子兵法》就有這樣豐富而生動的軍事辯證法思想,則是難能可貴的。

二、《孫子兵法》的軍事謀略思想

(一)關於戰爭問題

《孫子兵法》開宗明義就說“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計篇》)。把戰爭看作關係軍民生死、國家存亡的大事而加以認真研究,並且說: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火攻》)。它又說: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九變》)。主張對敵對鄰國可能的進攻,必須做好準備。這些論述,反映了它重視戰爭,對戰爭抱慎重態度和要求有備無患的思想。

《孫子兵法》論述了決定戰爭勝敗的基本因素,提出了道、天、地、將、法等“五事”,井分別作了闡述,認為要取得戰爭勝利,還需要有一定的物質力量(包括軍事力量)。有利的天時、地利等客觀條件,平時嚴明的管理和訓練,戰時正確的軍事指揮等。這些也是《孫子兵法》對戰爭問題的可貴見解。

(二)關於戰略原則問題

《孫子兵法》中關於戰略原則,包括作戰方針、作戰形式、作戰指導等,都體現了軍事謀略思想。

在作戰方針上,《孫子兵法》主張進攻速勝,強調“兵貴勝,不貴久”(《作戰》),認為“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作戰》)。這反映了地主階級在上升時期政治上要求發展的需要和當時經濟、軍隊組織等條件的限製。為了達到進攻還勝的目的,在具體作戰上,《孫子兵法》主張要充分準備,“先勝而後求戰”(《形篇》)。要“並氣積力”(《九地》)、“並力、料敵,取人”(《行軍》)、“並敵一向”(《九地》)。這些都是要求要有充分的準備,要集中兵力。《孫子兵法》對進攻行動要求突然性,要“攻其無備,出其不意”(《計篇》);要“避實而擊虛”、“進而不可禦者,衝其虛也”(《虛實》),這些突然性都體現了避實擊虛的奇襲思想和機動作戰思想。所謂“虛”,是指敵人的弱點。《孫子兵法》的進攻作戰,主張速決。它說“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九地》)。要求軍隊的行動要“其疾如風”、“動如雷震”(《軍爭》)。它注重造勢,造成有利的進攻態勢。說:“激水之疾,至於漂石者。勢也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勢篇》)。要造成像湍急的水奔流傾瀉,以至洶湧地衝走石頭那樣一種不可阻擋的氣勢。然而在國家被侵略時,戰略的持久防禦卻是非常重要的戰略方針。

在作戰形式上,《孫子兵法》主張在野外機動作戰。它把“伐兵”放在“攻城”之前,把“攻城”看作下策,以為“攻城之法,為不得已”(《謀攻》)。這反映當時進攻兵器還缺乏摧毀城堡的能力,攻城所費代價過大,每每導致曠日持久,不利於速勝。所以《孫子兵法》主張“拔入之城,而非攻也”(《謀攻》,似指奇襲和久困)。“伐兵”,就是進攻敵人的軍隊,照現代的軍事術語說,就是以軍隊為作戰目標(不以城堡或要塞為作戰目標)。進攻敵人的軍隊,也有不同的打法。當時,呆笨的車戰已逐步讓位給徒步作戰,而《孫子兵法》主張的“勿擊堂堂之陳(陣)”(《軍爭》),正是新興地主階級尋求新的作戰方式的表現。《孫子兵法》認為野外機動作戰是達到進攻速勝的有利的作戰方式。要在野外機動作戰中消滅敵人,重要的問題就是要善於調動敵人,這種調動敵人的辦法,《孫子兵法》稱之為“動敵”。它說:“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卒待之”(《勢篇》)。就是說,要善於用佯動迷惑敵人,用小利引誘敵人,使敵人聽從調動,然後用重兵來等待掩擊它。對於固守高壘深溝的敵人,則采取“攻其所必救”(《虛實》)的戰法,調動敵人出來消滅它。《孫於兵法》要求“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就是向敵人不及救援的地方進軍,向敵人意料不到的方向急進。“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九地》),這樣就能“進而不可禦”(《虛實》)了。

入之城,而非攻也“謀攻》,似指奇襲和久困)。”伐兵“就是進攻敵人的軍隊,照現代的軍事術語說,就是以軍隊為作戰目標(不以城堡或要塞為作戰目標)。進攻敵人的軍隊,也有不同的打法。當時,呆笨的車戰已逐步讓位給徒步作戰,而《孫子兵法》主張的”勿擊堂堂之陳(陣)“軍爭》),正是新興地主階級尋求新的作戰方式的表現。《孫子兵法》認為野外機動作戰是達到進攻速勝的有利的作戰方式。要在野外機動作戰中消滅敵人,重要的問題就是要善於調動敵人,這種調動敵人的辦法,《孫子兵法》稱之為”動敵“它說: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卒待之”《勢篇》)。就是說,要善於用佯動迷惑敵人,用小利引誘敵人,使敵人聽從調動,然後用重兵來等待掩擊它。對於固守高壘深溝的敵人,則采取“攻其所必救”《虛實》)的戰法,調動敵人出來消滅它。《孫於兵法》要求“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就是向敵人不及救援的地方進軍,向敵人意料不到的方向急進。“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九地》),這樣就能進而不可禦(《虛實》)了。

主動,這是作戰指導,即指揮藝術首先要解決和掌握的問題,可以說,在戰場上失去主動權,那必然會處處被動、挨打。《孫子兵法》強調主動,主要體現在“致人而不致於人”(《虛實》)、“先勝而後求戰”(《形篇》)的作戰思想上。就是使自己立於主動的不敗之地,使自己的軍隊,先有勝利的條件,而後求戰,以取得有把握的勝利;不是僥幸地先戰而後求勝。

《孫子兵法》“致人而下致於人”,“先勝而後求戰”的思想,是高明的將帥首先要做到的。

《孫子兵法》中提出:“故善戰者,立於不敗之地,而下失敵之敗也。是故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形篇》)。“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虛實》)。

十分明顯,“致人而不致於人”,這是主動的真諦。隻有先“立於不敗之地”(《形篇》),然後才有“而不失敵之敗也”(《形篇》)。也即是說。先掌握主動權,然後才能采取措施,調動敵人,導致敵人走向失敗的道路。

由於先人一著而占領戰場的有利地位,就能調動敵人,並可以轉化敵我形勢。為達此目的,就要察明敵人的情況和行動現律,而不讓敵人了解自己的情況和規律,即所謂“形人而我無形”(《虛實》)。這樣就“深間不能窺,智者不能謀”(《虛實》)了。《孫子兵法》還提出,要“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形篇》),就是先要避免自己的弱點,立於不敗之地,以尋求消滅敵人的機會。而在侍機中,就要“以治待亂,以靜待嘩以佚(逸)待勞,以飽待饑”(《軍爭》)。《孫子兵法》)還強調“我專而敵分”(《虛實》),就是要設法使自己兵力集中而迫使敵人兵力分散,這樣就有爭取主動的力量,能夠造成“以十攻一以眾擊寡(《虛實》)的有利態勢。《孫子兵法》提出了造成敵人過失,使敵人陷於被動地位的辦法,加”示形“即”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計篇》)。毛澤東同誌說過:我們可以人工地造成敵軍的過失,例如孫子所謂示形,之類(示形於東而擊於西,即所謂聲東擊西)”《毛澤東選集》1-4卷袖珍合訂本第193頁)。又如用“卑而驕之怒而撓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計篇》,等辦法,都能造成敵人的錯覺和不意,使敵人產生弱點,陷於被動。同時自己則保持主動,使自己的進攻像“轉圓石於千仞之山”《勢篇》)那樣銳不可當,能所向無敵,即謂兵之所加,如以暇(石)投卵(《勢篇》)一般。

靈活,即靈活機動的思想。《孫子兵法》強調“因敵而致勝”(《虛實》),要求敵變我亦變,反對戰爭中呆板的作戰戰術,反對戰爭中的機械唯物論,反對固守過去的老一套的經驗主義的做法。實質上,也就是奇正變化,虛虛實實,真真假假,使敵人無法捉摸,達到勝利的目的。《孫子兵法》提出,雙方作戰,通常是用“正”(《形篇》)兵當敵,用“奇”(《形篇》)取勝。這種“奇正之變”(《形篇》)是“不可勝窮”(《形篇》)的。部署作戰要巧設計謀,“為不可測”(《九地》),這樣就可“巧能成事”(《九地》)。它說:“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慮”(《九地》)。要求戰法經常變化,計謀不斷更新,使敵人無法識破機關;駐軍常換地方,進軍多繞迂路。使敵推測不出意圖。《孫子兵法》主張“踐墨隨敵,以決戰事”(《九地》),即不可千篇一律地對待各種不同的戰爭情況。對不同的敵人要采取不同的對策:對貪利的敵人,則“利而誘之”(《計篇》);對驕傲的敵人,則卑詞示弱,使它麻痹鬆懈。敵對雙方兵力對比不同,作戰方法也有所不同:“守則不足,攻則有餘”(《形篇》),即兵力劣勢,采取防禦;兵力優勢,采取進攻。優勢的程度不同,打法也不一樣:“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謀攻》。“十”和“五”是用以形容優勢兵力的概況,並不是具體的規定。)它還提出對不同的戰區(所謂“九地”)要采取不同的行動方針;對不同的地形(所謂“六形”)要采取不同的作戰措施。對特殊情況,則要求作特殊的機斷處置:“塗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九變》),它把作戰方式因敵情而變化,比成水形因地形而變化,所謂“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虛實》)。

所謂“因敵而製勝”,就是要有一種指揮藝術來擺布敵人,把情況搞清楚——“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卒待之”(《勢篇》)。這就是說,敵人聽我擺布之後,我突然發起進攻(“以卒待之”),必獲全勝。

對於擺布敵人,《孫子兵法》還有精辟的論斷:“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計,作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虛實》)。策之,是說比較、判斷敵我之得失。作之,是說采取一種動作,如“示形”之類,以偵知敵之動靜(企圖)。形之,是說采取一種佯動,以察明戰場地形之險易。角之,是說用戰鬥偵察,以摸清敵人兵力部署、陣地弱點強點之所在。這樣,就可作到:“進而不可禦者,衝其虛也;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故我欲戰。敵雖高壘深溝,不得不與我戰者,攻其所必求也;我不欲戰,畫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把敵人引向他方)”(《虛實》)。

如此靈活運用,自然可以主宰戰場,“故曰:勝可為也,敵雖眾,可使無鬥”(《虛實》)。

如此靈活運用,自然可以主宰戰場,“故曰:勝可為也,敵雖眾,可使無鬥”(《虛實》)。

前205年,韓信隔黃河進攻魏王豹。韓信本意是要從遠處的夏陽(今陝西韓城縣南)渡河,襲擊魏王豹的根據地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卻故意在近處臨晉怔集渡河器材以迷惑敵人。結果,敵人將主力部署在臨晉一帶,安邑後方空虛,夏陽方麵也無戒備,被韓信渡河迂回成功。這是楚漢相爭中主要戰役之一。

(三)關於軍隊建設問題

《孫子兵法》關於軍隊建設問題的思想,反映了新興地主階級根據當時新的土地關係而企圖革新軍製的需要。它關於軍隊建設間題的思想主要表現在對將帥和對治軍兩方麵的論述中,提出了不少新的主張。

《孫子兵法》關於治軍的論述,概括地說,就是用文武兼施、刑賞並重的原則治理軍隊。《孫子兵法》在戰爭中“令民與上同意”(《計篇》)的要求,反映在治軍中就是“上下同欲”(《謀攻》)。它說“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行軍》)。這“文”就是懷柔和重賞,使士卒親附;這“武”,就是強迫和嚴刑,使士卒畏服。《孫子兵法》提出“視卒若愛子”(《地形》),目的是要使他們夫拚死作戰;對俘虜提出“卒善而養之”(《作戰》),目的是為了戰勝敵人而更加壯大自己。《孫子兵法》的這些治軍原則和方法,是當時社會上地主階級同農奴、奴隸及其他貧苦勞動者的階級關係在治軍思想上的反映,這同奴隸主階級軍隊中將帥對士卒極端野蠻、殘酷的統治相比,有一定的進步性。但是在軍隊內部存在著剝削和被剝削階級對立的條件下,所謂“愛卒”、“善俘”,實際上是不可能做到或不可能完全做到的。

《孫子兵法》很重視和強調將帥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選拔將帥的新的標準,這從其在13篇所占的分量中便可以看出。不管是奴隸主階級的軍隊,還是新興封建主的軍隊,它都是統治階級的專政工具,負有對內鎮壓、對外抵禦或侵略的職能。因此,從有甲骨文字記載的商朝開始,奴隸主階級就要求時軍隊進行嚴格的訓練,如庠射一詞,指的就是教習射藝。在戰爭中也向奴隸們公開宣告:有功者賞,畏敵、逃跑者殺。例如,商湯伐桀的鳴條(今山西運城安邑鎮北)之戰,商湯在戰前動員對說: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責汝。爾無下信,朕不食言。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尚書·湯誓》)。意思是說,倘若士兵們努力作戰,他就獎賞,說到做到;如果誰作戰不力,他就連同其妻室兒女全都殺掉,一個也不赦免。

由此可見,我們要評價《孫子兵法》在治軍問題上的建樹,不能僅僅從一般意義上去考察,否則就無法分清新興地主階級同奴隸主階級在軍隊建設上的根本區別所在。

自商周以來,軍隊控製在王室和諸侯國君手裏,軍隊的基幹都是其宗族或家族的成員。到了春秋時代,隨著奴隸主貴族的沒落,各國開始實行官吏的任免製度,逐漸廢棄世卿世祿製度。其中官吏的一個來源便是立有軍功的庶人工商。這就突破了少數奴隸主員族壟斷官職的現象:自商周以來,軍隊控製在王室和諸侯國君手裏,軍隊的基幹都是其宗族或家族的成員。到了春秋時代,隨著奴隸主貴族的沒落,各國開始實行官吏的任免製度,逐漸廢棄世卿世祿製度。其中官吏的一個來源便是立有軍功的庶人工商。這就突破了少數奴隸主員族壟斷官職的現象:

《孫子兵法》對春秋末至戰國初新興的專職的將領提出許多要求,主要是:要“知彼知己”、“知天知地”(《地形》),了解各方麵的情況;要有“知諸侯之謀”(《九地》)的政治頭腦;要有勇有謀,要有能“示形”、“任勢”(《勢篇》)、“料敵製勝”(《地形》)、“通於九變”(《九變》)的指揮才能;要有“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九地》)的決斷能力;要有“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地形》)的負責精神;對士卒管教要嚴格,賞罰要嚴明,要能“令素行以教其民”(《行軍》),要能“與眾相得”(《行軍》),使士卒“親附”等等。《孫子兵法》認為,隻有這樣的將帥,才是“國之輔也”(《謀攻》)、“國之寶也”(《地形》)。當然《孫子兵法》這裏說的“智、信、仁、勇、嚴”,也是新興地主階級選將的標準和要求。

三、《孫子兵法》的軍事“地利”學說

在《地形》中提出:“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敵製勝,計險阨遠近,上將之道也。知此而用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這裏所述的“地形”不能理解為現代軍事術語中的“地形”概念,而是指具有現代軍事地形學和軍事地理學含義的一個概念。鑒於有天時地利之說,所以,我們這裏將地形、地理統稱為“地利”。

《孫子兵法》的軍事謀略思想,特別重視“地利”,認為是克敵製勝的重要條件,所以,他主張如果不具備“地利”條件,“攻城之法”,為不得已。由於他所處時代的限製,終究認為“城有所不攻”(《九變》),因為“攻城則力屈”(《作戰》)。如果出於不得己,一定要攻,那也是兵家的下策,即“其下攻城”(《謀攻》)。孫子強調,“天時不如地利”成為一個時代的兵家有代表性的理論。如兵車會戰就需要選擇有利地形,且成為奪取勝利的關鍵,即《六韜·犬韜·戰車》所說:“車貴知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