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套彙騙稅篇(7)(1 / 2)

為了能“人盡其才”,發揮韓建中獨擋一麵,在江蘇、南京的顯赫名頭和社會關係,以便為金中富公司帶來更可觀的收益——引誘投資者上鉤,莫偉儒、孔憲聰等是以金錢開路,收買、賄賂韓建中。

一天,韓建中一人在辦公室,孔憲聰踱了進來,閑談中,孔憲聰問道:“建中,你見過的錢不少吧?”韓建中不明就裏,孔憲聰接著說:“現在有錢好辦事。你好好幹,過幾個月,我們到夏威夷去曬曬太陽。”孔憲聰對韓建中許諾:除副總經理每月1000元人民幣的工資外,安家富公司私下再給韓建中“境外薪資”(又稱“外方工資”)每月1.5萬元港幣,另期貨交易每成交一口,安家富公司給韓建中5萬港幣的回扣(韓建中稱之為“口數獎”)。韓建中承認,從這時起,他已完全跌入金錢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了。

南京金中富公司開業不久,莫偉儒由於欠香港富國世紀管理顧問公司老板陳永洪一大筆債,無力償還,便將安家富公司以1000萬元港幣賣給了陳永洪。1992年12月,陳永洪成為南京金中富公司的新主子。

雖然公司新易其主,但胡建中的地位是牢不可移的,皆因他的影響和號召力不容小覷。

1993年,“3月期貨風波”爆發後,給金中富公司造成十分被動的局麵。應該說,這個時候暴露出來的問題,已足以說明所謂的金中富公司代理客戶進行國際期貨交易是一場騙局。金中富公司的把戲眼看被戳穿。所謂有“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在此生死的關鍵時刻,韓建中挺身而出,四處奔波,多方努力,且不辱“使命”。一方麵,使有關領導出麵,對金中富公司的處理劃框子、定調子,統一金中富公司與客戶之間是經濟糾紛的口徑,要客戶們通過訴途徑解決;另一方麵,再次動用輿論工具,發表混淆視聽的報道,繼續蠱惑人心。經過一番緊張的活動,風波果真被平息下去了。

為了勉勵韓建中為金中富公司更加賣力地工作,1993年4月,陳永興從香港發來了一輛豪華型奔馳300轎車,報關價61.08萬元港幣,由水路運抵南京海關後,又補交了20.34萬元人民幣的“落地稅”。這輛新“坐騎”,確實為韓建中增輝不少,顯示了金中富公司雄厚的實力。在金中富公司的人員安置和經營管理等重大事項上,陳永洪、孔憲聰都以來自香港的親信把持財務、盤房等要害部門,外方人員經常在一起密謀,不邀韓建中參加。韓雖貴為副總,且為金中富公司立下“赫赫戰功”,但他的權力被殺空是明擺的,韓建中悶悶不樂,於是他產生了自方門戶的想法,聯係到自己的龐大的社會關係網,他躊躇滿誌。

韓建中的想法與陳永洪不謀而合,陳永洪也不甘心將其詐騙活動局限在南京地區,想作進一步的擴展,將魔爪伸向蘇、錫、常地區。1992年底,南京金中富公司董事會作出決議,在蘇州、無錫、常州開辦3個分公司,委托韓建中負責籌建工作,將金中富公司這股禍水引向蘇、錫、常地區。

為了提高韓建中的積極性,陳永洪專程由港赴寧,當麵加封韓建中為蘇、錫、常3個分公司的總經理,還許諾,每辦一個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安家富公司發給韓建中1.5萬美元獎金,每個分公司每月支付韓建中境外薪資1.5萬港幣,口數獎每口5萬港幣。

看到港方開出如此優厚的條件和價碼,韓建中不禁躍躍欲試。他奔波於蘇、錫、常等地,如法炮製,開動其廣泛的社會關係網,上下打點,四處遊說,果然不辱使命,就在“3月期貨風波”爆發的同時,南京金中富公司無錫、蘇州、常州分公司,張家港、江陰辦事處,常熟、昆山工作站相繼宣告成立了。

韓建中任各分公司總經理,全麵負責各分公司的行政、業務、財務工作。韓建中又利用總經理的職權,論功行賞,分封諸侯,將一幫長期追隨其左右、為其鞍前馬後效勞的小兄弟派往各處任副總經理。韓建中本人則在各分公司都設置有總經理辦公室,駕著奔馳在蘇、錫、常各分公司之間往返巡逡。此時,韓建中的“事業”達到巔峰。

蘇、錫、常等地的分支機構成立後,韓建中、趙納宇應陳永洪、孔憲聰的要求,將各分公司營業收入的60%隱瞞不報,直接作為安家富公司的費用,由外方人員管理,即將客戶保證金和營業收入的60%彙到了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