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子奇的《草木子》
燈下隨筆
作者:趙其鈞
葉子奇是浙江龍泉人,元末明初學者,其造詣與“浙東四先生”(劉基、宋濂、章溢、葉琛)不相上下。朱元璋攻下金華,“四先生”皆受聘,明初已是高官顯宦。葉子奇直到洪武八年(1375)才做了嶽州巴陵縣(今湖南嶽陽)主薄,而更不幸的是洪武十一年關進了大牢。身在獄中,心卻未閑,他開始寫作《草木子》。
孟子說:“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孫醜上》)又說:“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智也。”(《孟子·告子上》)反複論述,要在強調辨別“是非”,是心智的起碼表現,是人性的標誌。否則,那就很難說是一個正常的人。因此,葉子奇入獄之後,首先要思索的當然是:自己究竟有罪,還是無罪?判決是對,還是錯?所以他在《草木子·自序》中一開頭就敘述事情的經過:洪武十一年二月十五日,祭祀城隍神,儀式尚未開始,一夥小吏躲在角落裏偷飲豬腦酒。倒黴的他不期而遇,見到這一幕,也許是書生習性,缺少特殊的聯想。可是縣學生員中倒有巧於聯想的“高手”,將此事告發了。“吏懼,浼眾為之言。別生複言於分臬”。從一方恐懼、求情,一方不依不饒,繼續上告來看,可以感到那狀告的內容似乎已不是什麼貪杯嗜飲、行不檢點的小節。究竟是什麼?葉子奇在序中也沒有說。不過,在文網密布、多疑濫殺的當時,可以推測最令人恐懼的告發,大概就是以“豬”,諧音“朱”,“飲豬腦酒”,“豬”字犯忌,而且還恰恰發生在祭祀之日,祈禱乎?詛咒乎?抑或兼而有之,用心何其“惡毒”!因此葉子奇在序中也隻能隱而不語,不便重複,難以明言。世事總是變化的。這種話到了明武宗朱厚照的時候,就無須躲躲閃閃了。雖然,正德十四年(1519)武宗下旨,明令禁止民間養豬,因為豬養大了難免挨一刀,實屬不吉不敬。幾年之後,豬就斷種絕跡,可沒想到祭祀獻牲無豬,對神靈、祖宗又無法交代,隻得取消禁令,再養再殺。這個插曲,也表明上述“推測”也並非毫無道理。再回到原來的話題,倘若告發的內容如上所述,受理者也真的把它定性為嚴重的“政治事件”。那麼,作為縣主薄的葉子奇即使沒有策劃、參與,見而不報,也該懲辦。
葉子奇在《草木子·自序》的開篇用言簡意賅,引而不發的筆墨,將這個荒唐年代的荒唐事,告白於天下,正表現出不甘冤屈,追求是非、公正的精神與心智。我們再看司馬遷的《報任安書》,他以大量篇幅反複訴說“信而見疑,忠而被謗”、“大謬不然”的冤情之由來,到書信的結尾,猶忍不住地呼喊:“要之,死日然後是非乃定。”讀之,“如見其慷慨激烈,須眉欲動”(林雲銘《古文析義》卷八)。
不過,生活是嚴峻的,有時還是殘酷無情的,對於弱者而言,這種“基本需要”未必能得到。比如葉子奇不甘冤屈,也隻能屈辱於囹圄;告白天下,也無改於現實。怎麼辦?狹窄的牢房從來也鎖不住遨遊天地、上下求索的人心。這,對於文人來說最常見的表現方式就是寫作,就是“發憤著書”,“患難著書”。葉子奇寫作《草木子》也正是這種精神文化的承傳,他說:“因思虞卿以窮愁而著書,左丘以失明,厥有《國語》,馬遷以腐刑,厥有《史記》,是皆因憤難以攄其思誌,庶幾托空言存名於天地之間也。”“著書”可以談古論今,宣泄憂憤;可以轉移思緒,平衡心態,拓寬心境;同時,還可以展現才智、表達識見、樹德建言,“存名天地之間”。
魯迅先生曾說過:“古人所謂‘窮愁著書’的話,是不大可靠的,窮到透頂,愁得要死的,哪裏還有許多閑情逸致來著書。”(《“碰壁”之後》)這話不無道理,但不能“說死”,因為世事是複雜的,人是多樣的,苦難可以毀滅一個人,也可以磨礪一個人,生活是辯證的。當然,魯迅先生是嚴謹的,他隻說:“不大可靠”,而非“絕不可靠”、“絕無此事”。同時,他也說過司馬遷作《史記》,就是“發憤著書,意旨自激”(《漢文學史綱要》)。不過,還是應該指出在困境、逆境、險境中“著書”,畢竟不同尋常,更不是出於“閑情逸致”,它之所以能成為現實,而且還是“愈窮則愈工”,這除了必具的知識、意誌、才情之外,人的“需要心理”也是絕對不可忽視的因素,“需要”是指向,也是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