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何挽留我們在數字時代的足跡(1 / 2)

如何挽留我們在數字時代的足跡

社科縱橫

作者:林雨新 吳煒芯 劉丞

【摘要】隨著社會的發展,網絡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用網絡記錄生命,用娛樂充實生活,網遊裝備、電子郵箱、微博等一係列虛擬產物承載著我們無數寶貴的經曆和回憶,而當生命走到盡頭,這些虛擬的網絡遺產又該何去何從?我國《繼承法》和《物權法》基於立法實踐的困難和未知性仍未設立針對網絡遺產繼承的相關條款,如何完善立法並保護人們的權利便成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關鍵詞】網絡遺產繼承;社會現狀;立法完善

一、網絡遺產繼承的概念

當今社會,互聯網技術日新月異,準確界定網絡遺產勢在必行。有關專家提出,數字遺產中的網絡遺產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類是網絡用戶在網上注冊的個人賬號和即時通訊工具賬號等信息,第二類是虛擬財產交易使用到的虛擬貨幣,第三類則是網絡用戶通過上傳微博照片音頻資料等產生的作品。

虛擬產品因用戶投入的時間和金錢而附加了勞動價值,具有財產的屬性,當用戶死亡之後,這些虛擬產品就被稱為網絡遺產,也叫數字遺產。

二、網絡遺產繼承立法的必要性

在2011年“7?23動車事故”中,一位遇難母親用其微博記錄了其幸存女兒的成長過程,為了讓小女孩留住這份記憶,新浪在接受其親屬的要求核實信息後,把微博交給了她的親人。事故發生過後,仍有許多博友在微博下留言鼓勵小女孩。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諸如此類的“數字遺產”問題屢見不鮮,我們把越來越多的情感、記憶留存在虛擬世界中,“數字遺產”的重要性更是日漸凸顯。

(一)網絡遺產存在經濟效益

部分網絡財產可以進行交易,如附加了勞動價值的高級遊戲賬號和其中的虛擬物品等,可以通過出售來獲取經濟利益。用戶去世,並不代表這部分虛擬財產的價值也消失。反觀目前,網絡運營商對於網絡遺產的處理僅限於消除資料並無償回收虛擬貨幣和遊戲賬號,這種做法直接導致用戶利益的損失,筆者認為,應該通過使繼承者合理繼承網絡遺產,使其繼續發揮應有的價值。

(二)網絡用戶群增長、虛擬財產龐大

據報告顯示,我國網絡用戶在2010年已經突破了4億,這意味著虛擬產品有著更大的市場。虛擬財產交易的高峰是一位玩家以33萬美元的高價買走了一座虛擬空間站,據此我們不難發覺,以網遊虛擬產品為代表的網絡財產市場的潛力也隨著用戶的增長得到了體現。

(三)網絡成為第二精神家園

隨著科技的進步,人們的生活早已與網絡息息相關,我們通過QQ等即時通訊工具與親朋好友進行交流,用Email收發重要信息,通過微博來記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它們已然成為人們所擁有的網絡財產。當逝者已逝,承載著其生前經曆的網絡遺產也能在我們緬懷親友時給予我們許多慰藉。但是,在當今現狀下,網絡遺產受到侵犯的情況層出不窮,如果得不到應有的保護,繼承權自然也就無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