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讀初中的時候,我曾經喜歡過這樣一個男生。
他特別喜歡笑。好像這世間所有不開心的事到了他跟前,瞬間就可以轉化為開心的事。
然而,有段時間,我讓他特別難過。
後來,他有了女朋友。
再後來,他訂了婚。
我在得知他訂婚的一個晚上喝的很醉。喝完白酒又該喝了紅酒、喝完紅酒又換成了黃酒。
那種幾樣酒參雜在一起的澀澀味道、直接刺激著我脆弱的胃。
我在洗手間吐了一遍又一遍、最後難受的癱在馬桶上想給他打個電話。
其實沒什麼、我就是突然想聽聽他的聲音了。
我就是想問問他,我曾經的白衣少年啊,為什麼沒有了我你還可以這麼幸福?
可是我翻了半天的聯係人通訊才想起、我的上一個手機在一次坐公交車時丟了。
連同丟的、還有他的號碼。
在此之後,我每認識一個男生,我都會跟對方說說他。
我說,這麼多年來,我一直犯了個很嚴重的錯誤。
我一直以為,不管我做了什麼,說了什麼,我愛的那個人會一直站在原地等我。
我不來,他就不會走。
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他不僅走了,還用如此決裂的方式告訴我,他再也不會回頭了。
有的男生會很感興趣的繼續追問,那然後呢?你打算怎麼辦?在他結婚的時候搶婚?
我連搖手,說了三個不,不,不。
我很慫。我沒有那麼大的膽。
末了,我又加了句,其實,我早已經不喜歡他了。
真的。不喜歡了。
對方問,那你為什麼總是不開心的樣子?
我想了一下,回:因為我怕自己再也不會那麼認真的去愛一個人了。
怕再也不能如少年時一顆真心全盤托出。
怕再也做不到蒙上雙眼,哪怕萬箭穿心也要相信一個人。
2015年1月份。他結婚。我還是去了。
身份是,初中同學。
有人打來電話惡意的問我,怎麼樣,看到他結婚的對象不是你,有沒有很難過很傷心?
我說,沒有。不管你信不信。這個人在我心裏已是平常,已掀不起任何波瀾。
曾經很長一段時間裏,我對這段戀情確實充滿了怨恨與困惑。
以前讀書時候那些回憶是根植到心裏的幸福,後來分開後,卻成了日夜折磨的刺。
我甚至開始懷疑愛情,屏蔽感情的流露,斬斷所有相戀的可能性。
其實我知道。我真的不是一個聰明的人,所以這些年我一直隻會用最笨的方式去愛人。
很重,很鈍,很用力,這大概就是別人形容我的,所謂的真誠。
不是真誠,是笨,是不知如何是好,是因愛故生怖。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這是我過去掛了兩年的個人簽名。
“曾經我也相信愛情。我也固執的以為會有天長地久。可是當我發現我錯了的時候,已經太晚太晚。已經陷得太深太深。”
我的個人說明更是四年沒有換。
我對愛情總是懷著很虔誠很虔誠的態度。
我總是虔誠的相信,就算這個不要臉的世界在我的胸口捅了一刀又一刀。
有個人隻要輕輕一抹,我的傷就好了。
有他,即使我百病叢生也會自愈。
不久前,我終於試著將個人簽名換了。
取自夏七夕的小說《後來我們都哭了》。“我是貓貓吉祥,在等我的貓貓如意。”
我的個人頭像還是我最愛的女作家獨木舟。
在她所有的照片中,我最喜歡的就是這張:她穿著白色婚紗仰望天空的孤獨模樣。
她今年29歲。沒有結婚。沒有男朋友。
她曾說過,在感情方麵,我一直是個反麵教材。我給不了你們很好的建議。
但是我一直相信一句話:一個蘿卜一個坑。
所以這往返的四五年裏,當我從二十歲恍恍惚惚長成二十四歲的模樣。
我一直不放棄的在找我的坑。適合存放我這顆蘿卜的坑。
他能讓我我像十七歲時一樣內心炙熱,想向所有舊愛感謝當年的不娶之恩。
最重要的是,我會待他如初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