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所得稅的征收,更可影響各方麵的利益分配格局,客觀上也影響納稅人的行為,從而達到一定的調節目的,導致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尤其對社會分配不公、收入相差懸殊的現象,所得稅更能扮演財富分配的“利器”的重要角色。
而個人所得稅更是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關,我們有必要重點了解一下個人所得稅及其征收的辦法。個人所得稅在名義上一般累進征收,即稅率隨個人收入增加而遞增,低收入者使用低邊際稅率,而高收入者使用高邊際稅率;又實行標準扣除和單項扣除,扣除隨個人收入增加而遞減,低收入者扣除占收入比例高,高收入者扣除占收入比例低。這樣通過累進稅率和標準扣除,達到累進征收、縮小個人稅後收入差距的目的。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決定,2008年3月1日起,我國個稅免征額將從1600元/月上調至2000元/月。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5%,共9級。
例如小孟7月份取得工資收入為3500元,那麼他應該納稅為:
應納稅所得額=3500-2000=1500(元)
應納稅額=500×5%+(1500-500)×10%=125(元)
(2)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特高的,除按20%征稅外,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以保護合理的收入和限製不合理的收入。
例如王教授出版一部專著,一次性獲得稿酬20000元,那麼他應納稅為:
應納稅所得額=20000×(1-20%)=16000(元)
應納稅額=16000×(1-30%)×20%=2240(元)
【知識鏈接】
個人所得稅的主要內容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所得。
關稅為什麼被認為是限製的門檻——關稅
【軼聞趣談】
關是古代在交通險要或邊境出口的地方設置的守衛處所。在和平時期,關又成為南來北往商賈的必經之地和互市之處,也成了官府征收過往關稅(商品通過稅)的重要場所。
我國古代關稅最早始於西周後期,當時還產生了專門掌管“關門貨賄(財物)出入之征”的官吏“司關”。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統一了法律,《秦律》中專門製定了《關市律》用以規範關稅、市稅的征管。此後,關稅時征時不征。
安史之亂後,財政困乏,唐肅宗下詔開征商稅,“於諸道津要,置吏稅商貨”。即在水陸要道設置關卡征收商品通過稅,稅率為2%,其中竹木茶漆等,稅率為10%。此後,商稅便取代了關稅。不過,到了明清時期,除征收商稅外,戶部和工部又分別在運河、長江等重要河道設立“戶關”、“工關”征稅。“戶關稅”在明朝時是按船的大小征收的船稅,到清朝又增加了正稅、商稅等。“工關稅”是對販運竹木等征收實物稅,用於工部建造和修繕船隻。乾隆時,有戶關45個、工關1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