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發展海鐵聯運是發展海洋經濟、打造國際強港的必然選擇,是更好地服務浙江省、長三角乃至中西部腹地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為加快寧波海鐵聯運發展,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3.1 堅持規劃引導,加快編製海鐵聯運發展規劃
在《寧波海鐵聯運綜合試驗區研究》等研究成果基礎上,以“做好浙江、鞏固華東、拓展內陸、麵向全國”為目標,堅持“高標準、高水平”原則,抓緊研究編製《寧波海鐵聯運發展規劃》。
3.2 堅持基礎完善,完善海鐵聯運基礎設施建設
結合當前與長遠發展需要,加快海鐵聯運基礎設施建設。一是鐵路網方麵,加快寧波樞紐北環線和穿山、大榭等港區鐵路支線項目建設,並力爭所有線路達到開通雙層集裝箱列車的水平。中長期要啟動甬金鐵路、杭州灣跨海鐵路、甬舟鐵路、寧波―福州沿海貨運專線建設,緩解班列運能緊張局麵。二是場站方麵,盡快形成“客貨分離”“一個中心站+多個港區辦理站”格局,實現“港站一體化”。三是把新建、改造港區內的鐵路裝卸線納入鐵路基礎建設規劃,滿足無縫對接需求。
3.3 堅持技術支撐,加快海鐵聯運信息化建設
一是加快打造海鐵聯運公共信息平台。推進“寧波港集裝箱海鐵聯運物聯網應用示範工程”建設,努力建成具有網上受理、網上操作、網上查詢、網上交易等功能的完善的海鐵聯運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實現港口與鐵路之間物流信息的共享和實時交換,以及海鐵聯運業務全過程信息化運作,以提高運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二是實現海鐵聯運無紙化。推行海鐵聯運單證操作電子化,簡化海鐵聯運業務辦理手續,提高海鐵聯運操作效率。
3.4 堅持政策扶持,完善海鐵聯運體製機製
利用寧波海鐵聯運示範通道優勢,積極爭取國家和地方政策傾斜與支持。一是健全完善政策扶持體係,調整現行扶持政策。擴大扶持對象範圍,研究出台鼓勵內陸“無水港”建設、貨代和船公司參與海鐵聯運的扶持政策,同時合理調整扶持期限和補助額度。二是爭取鐵路部門支持。緊抓鐵路改革、運能釋放契機,擴大海鐵聯運業務,並爭取鐵路部門在運力、運價、運網等方麵的優惠政策。三是加強溝通協調,爭取腹地城市對海鐵聯運給予政策優惠和支持。四是建立省級海鐵聯運聯席會議製度,協調解決省內海鐵聯運的重大問題。
3.5 優化口岸環境,提升海鐵聯運服務水平
一是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務。為客戶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務,關鍵在於通關快捷、信息順暢。要建立海鐵聯運口岸通關便利化長效機製,增加內地“直通式”報關辦理點,簡化通關手續,優化運作模式,提高查驗效率,實現海鐵聯運一體化運作。二是與船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激發船公司開展海鐵聯運的積極性,把海鐵聯運視同內支線運輸,在運價上給予優惠,適當延長用箱免費期限,增設內陸提還箱點,優先滿足海鐵聯運訂艙,提高班輪準班率,加強班輪班列銜接。三是努力打造成本優勢。重視雙向貨源開發,推進集裝箱班列雙重運輸和雙層運輸,減免或補貼碼頭裝卸費和短駁費,允許海鐵聯運出口重箱提前進港區堆場並在一定期限內免收堆存費。
3.6 優化攬貨體係,拓展海鐵聯運市場
一是完善攬貨體係建設,打造腹地箱源組織體係。培育壯大一批貨代和船代企業,提升攬貨能力。鼓勵本地大型貨代和船代企業走出去,在中西部地區乃至國外建立經營網絡,增強攬貨力度。二是推進內陸“無水港”建設。加強與內陸地區合作,依托鐵路站點,重點推進浙贛鐵路沿線等地“無水港”建設,優化“無水港”網絡布局。完善“無水港”作為海鐵聯運公共物流平台的功能,提升運輸、倉儲、裝卸、搬運、海關、檢驗檢疫、信息等服務水平。三是大力培育海鐵聯運市場。加快培育一批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海鐵聯運市場經營主體,推動海鐵聯運專業化經營。
3.7 創新宣傳形式,加大海鐵聯運推介力度
一是加強品牌宣傳。繼續以“寧波周”活動為載體,以港口和內陸“無水港”為平台,以寧波―上饒等成功運作的“五定”班列為示範,在中西部貨源地開展品牌宣傳活動。二是擴大業務推廣。聯合船公司和鐵路等部門,多渠道向貨代、貨主等推介海鐵聯運產品,吸引更多市場主體加入。三是注重媒體宣傳。加大海鐵聯運發展的優勢宣傳和趨勢宣傳,提升全社會對海鐵聯運的認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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