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化視角下的貴州建省(2 / 2)

優待貴州土司是明王朝維護封建統治的重要舉措。對歸附明朝統治的土司,無論大小均給予獎勵,或原官授職,或給予提升,使之務得其所。貴州土司每次到都城貢馬獻方物後,都有豐富的賞賜,有時還能得到皇帝召見。《明史·貴州土司列傳》記載:“明太祖既克陳友諒,兵威遠振,思南宣慰、思州宣撫率先歸附,即念以故官世守之”。洪武五年(1372),“貴州宣慰靄翠與宋蒙古歹及普定府女總管適爾等先後來歸,皆予以原官世襲。”洪武初年,思南宣慰使田仁智進京朝貢,明太祖朱元璋對他講道:“天下守士之臣,皆朝廷使吏,人民皆朝廷赤子”,“夫禮莫大於敬上,德莫盛於愛下,能敬能愛,人臣之道也”。這些籠絡土司方針的貫徹落實,既可以密切中央與貴州地方的聯係,也可以使土司切身感受儒家禮儀,有利於加強中央王朝對地方的統治。

明王朝十分重視土司子弟的儒學教育,常常選派土司子弟到國子監學習儒家文化,學成後世襲土司職位,維護地方統治。朱元璋令各土司“凡有子弟皆令入國學受業”,規定未經儒學教化者不得承襲土職,把入學讀書習禮作為土司替襲的必由之路,借以“變夷俗之陋,杜爭奪之源”。按照明製,無論土司大小皆由皇帝直接任命,並要親自赴京受職,定期入京朝靚、進貢,向皇帝謝恩,接受朝廷封賜。土司子弟在京讀書,主要學習儒家文化思想,學成之後回到地方繼承土司職位,成為朝廷的擁護者和儒家文化的追隨者。這些措施,使中原的先進文化和生產技術源源傳入貴州,極大地促進了貴州文化與中原文化的交流與融合。

兩種文化的交融碰撞與貴州行省的建立

“大一統”思想的價值訴求和明初儒家文化在貴州的快速傳播是建立貴州行省的必要條件,反映的是建立貴州行省的一種必然趨勢。土司文化的存在、一定範圍內文化區域空間的形成以及儒家文化的傳播,為建立貴州行省奠定了文化基礎。土司文化與儒家文化的交融碰撞和改土歸流的成功運作,大大縮短了建立貴州行省的進程,使貴州建省由一種趨勢成為現實。

土司製度是封建中央王朝在邊遠的民族地區推行的統治形式和政策措施,是中央集權在民族地區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而又發展不足的產物。明初,為維護貴州地域的統治與穩定,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封建國家的大一統局麵,朱元璋在“先安貴州,後取雲南”的戰略思想指導下,對元代貴州境內林立的土司勢力進行調整,將水西、水東兩土司合並為貴州宣慰司,逐步建立起以貴州宣慰司、播州宣慰司、思州宣慰司和思南宣慰司“四大土司”為主的土司統治,並建有若幹安撫司及長官司,且從政治、軍事、經濟、文化、思想各個方麵把土司製度納入國家統一製度,使土司製度成為明王朝對貴州地區進行統治的重要工具。在大大小小土司的統治下,土司文化成為了當時貴州文化的主流。

隨著儒家文化在貴州的不斷傳播,土司地域文化與儒家傳統文化不斷地進行著融合與碰撞。兩種文化的融合,表現為彼此影響、相互吸收和共同發展;兩種文化的碰撞,主要表現為中央大一統訴求與地方土司勢力紛紛爭奪地盤的不同文化價值之間的衝突與回應。明朝永樂年間,中國封建社會已經發展到了一定的高度,封建中央集權製高度發展,多民族國家出現了由地域性統一走向全國性大統一的趨勢,為確保皇權至高無上的統治地位,明政府規定,土司若有違抗朝命、爭襲奪印、互相仇殺等現象,朝廷皆對土司給予懲處。同時,統治者還利用各種有利時機削弱甚至消滅地方土司勢力。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黔東二田之爭為明朝廷實施改土歸流提供了良機。

改土歸流與貴州建省有著緊密的聯係,貫穿於貴州建省的整個進程,它既助推了貴州行省的建立,也為貴州省地域版圖的不斷擴大以及最終確定創造了條件。明朝廷在貴州實施改土歸流,肇始於黔東田氏土司的廢除,該事件成為建立貴州行省的助推器。永樂十一年(1413),朝廷廢除了思州和思南的田氏土司勢力,後置八府四州,改派流官統治,史稱“思南、思州改土歸流”。不久,設貴州布政使司總轄,正式建立了貴州行省。(作者單位:貴州理工學院 責任編輯/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