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程分包管理麵臨的困境與出路
工程建設
作者:王夢雲
【摘要】新世紀以來,我國水電工程分包管理工作開創新局麵,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績。但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對水電工程分包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使其麵臨嚴峻挑戰,如分包方案脫離工程實際,工程成本、質量、進度監管乏力,工程分包合同尚不完善,等等。因此,必須著力強化水電工程成本監管力度,加快健全水電工程質量監管機製,不斷完善水電工程進度監管製度,著力促進分包合同更加精細化,從而促進水電工程分包管理工作邁上新台階。
【關鍵詞】水電工程分包管理監管
一、當前我國水電工程分包管理麵臨的困境
工程成本、質量、進度監管乏力。當前,我國水電工程在簽訂分包合同後,成本、質量、進度監管乏力。集中體現在以下幾點:成本上,不少項目部在簽訂分包合同後,不願采取相關監管措施,對工程關注不夠;不少分包商在分包合同談判時,為了盡量縮減成本投入,提出按舊工藝擬定分包單價,因而造成了施工成本增加。該部分被分包商均攤到分包單價中;不少水電工程對管理重視不夠,讓分包商有機可乘,進而造成了工程成本不斷增加。質量上,不少水電工程施工對施工監管重視程度不夠,采取的監管措施與施工實際情況脫節,甚至把質量監管責任推給質量部門,這就使得分包商有機會偷工減料,如促進鋼筋間距增大、促使噴混凝土厚度降低等,進而促使施工質量不斷降低,甚至可能帶來安全隱患。進度上,很多分包商僅僅關注利潤,對施工進入缺乏應有的重視,需要督促才能跟上進度。總之,盡管項目部采取了不少措施以消除水電工程分包管理中麵臨的問題,但是,工程成本、質量、進度監管依然是製約分包管理的重要因素。
工程分包合同尚不完善。當前,不少水電工程分包合同存在一定的漏洞,而且存在“霸王條款”。這損害了合同雙方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也給國家造成損失。在擬定施工雙方分包合同過程中,管理粗放,關於稅費、材料、設備、水電、施工人員保險額繳納等的規定不明確,從而容易帶來相應的資金流失。在實際工作中,不少工程是先幹然後補全合同,這就造成了工程竣工需要結算,但合同依然尚未訂立。同時,較為複雜的人際關係使得分包商憑關係接工程,其資質難以得到保證。而且由於是關係戶,在合同訂立上重視不夠,這就造成了部分分包商利用合同漏洞控告項目部。總起來說,上述問題體現了水電工程分包合同不完善,存在著不少漏洞。
二、著力強化水電工程分包管理的基本思路
著力強化水電工程成本監管力度。加大水電工程成本監管力度,是著力強化水電工程分包管理的保證。要擬定合理的定額,促進定額管理機製不斷健全,為分包單價提供相關信息。作為施工企業,要摸清企業的真正實力,不斷對內部定額進行適當修正,切實增強其市場競爭力和影響力;眾所周知,成本監管的重點,就是要控製好材料費用。因此,要促進材料管理不斷完善,重點抓好材料的收發、領退,尤其是在各個核算主體間的轉移,必須要嚴格清點程序,合理規範填製憑證,簡化和嚴格審批程序,堅決取締亂領、用現象。要組織相關人員定時清查施工現場材料,徹底消除浪費、盜竊等現象。要狠抓施工流程,有效減少施工不當引發的材料損壞。要嚴把入口關,加大對進入工地材料的核查,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入工地而造成相關的補救費用;要促進原始記錄機製不斷健全,構建記錄人員與技術、設備、施工機構協調機製,重點抓好原始記錄的錄入、保存、審查工作,為成本監管、施工賠償提供相關有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