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人宿妓窮鬼訴嫖冤 (2)
準準忙了四五年,方才交得完那些數目。就對媽兒道:“如今是了,求你寫張婚書,把令愛交卸與我,待我賃間房子,好娶她過門。”媽兒隻當不知,故意問道:“什麼東西是了?
要娶哪一位過門?女家姓什麼?幾時做親?待我好來恭賀。”
王四道:“又來取笑了,你的令愛許我從良,當初說過一百二十兩財禮,我如今付完了,該把令愛還我去,怎麼假糊塗倒問起我來?”媽兒道:“好胡說!你與我女兒相處了三年,這幾兩銀子還不夠算嫖錢,怎麼連人都要討了去?好不欺心!”王四氣得目定口呆,回她道:“我雖在你家住了幾年,夜夜是孤眠獨宿,你女兒的皮肉我不曾沾一沾,怎麼假這個名色,賴起我的銀子來?”王四隻道雪娘有意到他,日間做的勾當都是瞞著媽兒的,故此把這句話來抵對,哪曉得古語二句,正合著他二人:落花有意隨流水,流水無心戀落花。
雪娘不但替媽兒做幹證,竟翻轉麵孔做起被害來。就對王四道:“你自從來替我梳頭,哪一日不歪纏幾次?怎麼說沒有相幹?一日隻算一錢,一年也該三十六兩。四、五年合算起來,不要你找帳就夠了,你還要討什麼人?我若肯從良,怕沒有王孫公子,要跟你做個待詔夫人?”王四聽了這些話,就像幾十桶井花涼水從頭上澆下來地一般,渾身激得冰冷,有話也說不出。曉得這主銀子是私下退不出來的了,就趕到江都縣去擊鼓。
江都縣出了火簽,拿媽兒與雪娘和他對審。兩邊所說的話與私下爭論的一般,一字也不增減。知縣問王四道:“從良之事,當初是哪個媒人替你說合的?”王四道:“是她與小的當麵做的,不曾用媒人說合。”知縣道:“這等那銀子是何人過付的?”王四道:“也是小的親手交的,沒有別人過付。”知縣道:“親事又沒有媒人,銀子又沒有過付,教我怎麼樣審?
這等她收你銀子,可有什麼憑據麼?”王四連忙應道:“有她親筆收帳。”知縣道:“這等就好了,快取上來。”王四伸手到草紙袋中,翻來覆去,尋了半日,莫說經折沒有,連草紙也摸不出半張。知縣道:“既有收帳,為什麼不取上來?”王四道:“一向是藏在袋中的,如今不知哪裏去了?”知縣大怒,說他既無媒證,又無票約,明係無賴棍徒要霸占娼家女子,就丟下簽來,重打三十。又道他無端擊鼓,驚擾聽聞,枷號了十日才放。
看官,你道他的經折哪裏去了?原來媽兒收足了銀子,怕他開口要人,預先吩咐雪娘,與他做事之時,一麵摟抱著他,一麵向草紙袋摸出去了。如今哪裏取得出?王四前前後後共做了六七年生意,方才掙得這主血財;又當四五年半八,白白替她梳了一千幾百個牡丹頭,如今銀子被她賴去,還受了許多屈刑,教他怎麼恨得過?就去央個才子,做一張四六冤單,把黃絹寫了,縫在背上,一邊做生意,一邊訴冤,要人替他講公道。
哪裏曉得那個才子又是有些作孽的,欺他不識字,那冤單裏麵句句說鴇兒之惡,卻又句句笑他自己之呆。冤單雲:訴冤人王四,訴為半八之冤未洗,百二之本被吞。請觀書背之文,以救刳腸之禍事。念身向居蔡地,今徙揚州,執賤業以謀生,事貴人而糊口。蹇遭孽障,勾引癡魂。日日喚梳頭,朝朝催挽髻。以彼青絲發,係我綠毛身。按摩則內外兼修,喚不醒陳搏之睡;盥沐則發容兼理,忙不了張敞之工。纏頭錦日進千緡,請問係何人執櫛;洗兒錢歲留十萬,不知虧若個燒湯。
原不思破彼之慳,隻妄想酬吾所欲。從良密議,訂於四五年之前;聘美重資,浮於百二十之外正欲請期踐約,忽然負義寒盟。兩婦舌長,雀角鼠牙易競;一人智短,鰱清鯉濁難分。摟吾背而探吾囊,樂處誰防竊盜;笞我豚而枷我頸,苦中方悔疏虞。奇冤未雪於廳階,隱恨求伸於道路。伏乞貴官長者,義士仁人,各賜鄉評,以補國法。或斷雪娘歸己,使名實相符,半八增為全八;或追原價還身,使排行複舊,四雙減作兩雙。若是則鴇羽不致高張,而龜頭亦可永縮矣。為此泣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