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給孩子的字(五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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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大春(台灣)
國
擁有一定武力的人民集合
在澳洲東北方的廣大太平洋麵上,有兩座相鄰的小島,麵積不詳(實在是因為無人能予丈量之故),宣稱占有此二島者隨即宣布了這兩座島的宗主國:“太極聯邦共和國”,由四個八歲大的孩子統治,他們共同製訂了該國的第一條憲法:“大人不可以打罵小孩。”憲法的其他內容,將隨時視四人之實際需要另行訂定。“太極聯邦共和國”的四個成員都很重要,分別是國王、宰相、元帥和將軍——張容擔任的職務是宰相,可謂一人之下,二人之上了。由於課業繁忙之故,“太極聯邦共和國”的國政一直沒有更多的發展,國王陳弈安在一次下課十分鍾的短暫政變之中被推翻,但是他隨即宣布推翻無效,於次一節下課時間舉行公投,居然又獲四票全數通過,繼續保有王權。此後天下太平無事。
回首二十多年前,我在研究所念書的時候,教授古文字學的田倩君老師曾經用“國”字解釋過社會組織的變遷。甲古文的“國”字沒有象征國界和土地的“口”和“一”,就是“戈”下一個“口”所形成的字符,是個會意字,顯示擁有一定武力的人民集合。從文字看,顯然認定武器或武力是僅次於人民的第二項國家條件。
發展到了金文出現的時代,國家的具體內容和精神象征都擴充起來,“口”下一短橫,表示土地:“或”外一方圈,表示疆界。據此也可以推知,金文時代已經進入了農耕社會,人民居有定所,土地可資盤據,集體的武力則用來捍衛地權。
所有以“國”領字的詞彙,幾乎全都可以解釋成“國家所有的”之意。換言之:“國”是一個“完全所有格”的字。但凡是“國”字帶頭,底下那字皆屬其統領、掌握、命名、取舍,從國光、國師到國恥、國賊,與褒與貶、以榮以辱,大體不能出於國之範圍。
有那麼一個詞兒,原本是天地生成,無關人事,但間關輾轉,還是落入了國家機器。蠶豆,又名胡豆。唐代以及宋代初年編成的《藝文類聚》、《太平廣記》都引用了堪稱第一手資料的《鄴中記》:“石勒(另一說是石勒的侄兒、後趙的第三個皇帝石虎)諱胡,胡物改名。名胡餅曰‘摶爐’、胡綏曰‘香綏’、胡豆曰‘國豆’。”
不論是石勒或是石虎,後趙皇帝為蠶豆改名的方法很有趣,將一個感覺上帶有歧視意味的字眼——胡——轉變成至高不可侵犯的權力來源。非但高下顛倒,而且主客對反,讓漢人之指點胡兒之人踏踏實實地覺悟:“胡”之當“國”,大矣!於是我們有了這麼一個詞兒:國豆。今天讀列國豆一詞,若是探得源流,想起後趙的處境和曆史,未免要有白雲蒼狗之一歎——那個連蠶豆的異名都不肯放過的國,而今安在哉?
“你們那個‘太極聯邦共和國’不會讓張宜參加罷?”我試探地問。
張容想了一想,勉強應聲說:“她想參加的話,得要大家投票通過才行,可是他們又不認識張宜。”
“我大概不會參加他們那個國。”張宜接著說:“我自己也有好幾個國要參加,沒有什麼時間參加他們的。”
剩
多餘的;僅有的
一定有什麼哲學上的解釋能夠說明:中國老古人把“多餘的”和“僅有的”兩個全然不同甚至有些相對的意義概念卻用了同一個字來表達。我問張容:“我的袋子裏剩下一個包子,是表示我不要再吃這個包子了?還是我隻有一個包子可以吃?”
張宜趁張容還沒答話的時候搶著說:“我要吃。”
張容想了想,說:“是你不要吃了——咦?不對,是你隻有一個可以吃了——也不對,是你……”他迷惑了,忽然笑起來。不能解答的問題總令他覺得可笑。他暫且不回答,越想越迷糊,越笑越開心。
張宜接著問:“包子在哪裏?”
那一天我始終沒能回答這個我自己提出的問題。字典、辭書除了羅列出字的用法、慣例、一般性的解釋之外,當然不可能告訴我們:同一個字為什麼兼備相反之義?
從字形上看,“剩”字還可以寫作“賸”,《說文》歸入貝部,以為是“物相增加”的意思。清代的段玉裁在注解這個字的時候也提出:“今義訓為贅疣,與古義小異,而實古義之引伸也。”從增加變成贅疣,的確可以算是一種引伸。
另外一個說法就更迂曲了,秦始皇二十六年定“朕”這個字為“天子自稱”,說是天子富加四海,財貨充足,所以“賸”字是以“朕”作為聲符的。可是,在秦以前,朕這個字沒有什麼尊卑之分,舜、禹如此自稱;屈原也如此自稱,它就是“我”的意思。朕的原意是指細小的縫隙,引伸為事物之征兆,應該是基於同音字相假借才使“朕”成為“我”的代稱。
然而,回頭看“剩”這個字,除了“多餘”的意思之外,它還有“閹割”的後起之義。北魏時代的賈思勰寫《齊民要術·養羊》就有這麼一段話:“擬供廚者,宜剩之。”這裏的剩,是個殘忍的動詞。賈思勰甚至還說明了“剩法”,肉用的小羊初生十多天的時候,以布裹齒(象牙或其他堅硬的梳妝工具)犁碎小羊的睾丸。這個字有“騬”這個異形,可見騸馬也可用此字。
如果說也是因為同音相假借而使得“閹割”之義利用了這個字形,那麼,從“剩法”來解釋“剩”字是很清楚的——形符是把刀,音符“乘”也表達了一定的意義——《國語·晉語九》:“駕而乘材,兩鞁(音貝,馬具)皆絕”這裏的“乘”就是“碾壓”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