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基於政府視角談高校債務風險的化解(1 / 3)

基於政府視角談高校債務風險的化解

高校財務

作者:潘力

【摘要】 2009年教育部把化解高校債務風險列入年度工作要點,在國家高度關注下,我國“高校債務風險”問題已暫時得到緩解。但這隻是一次性集中輸血,如果僅停留在這個層麵,不強化高校自身的“造血功能”及促使製度的規範化,難保不會重新陷入債台高築的困境,所以在新時期基於政府的視角研究如何化解公辦高校的債務風險意義重大。

【關鍵詞】政府;公辦高校;化債

我國公辦高校(以下所述高校均指公辦高等學校)教育資金的來源渠道可歸納為“財、稅、費、產、捐、基、科、貸、息、聯”十種,但在擴招發展的同時,巨大的債務負擔嚴重阻礙了高校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從高校的性質、辦學主體、債務形成原因、形成過程來看,政府都在其中起到了主導性的作用。因此,政府需要開展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促進我國高等教育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

一、研究背景

2009年9月,《財政部和教育部關於加強地方高校化債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財教〔2011〕309號)表明國家對高校負債問題的熱切關注,並將通過獎補方式支持高校化解債務。2011年3月,國務院以“國辦發明電〔2011〕6號文”部署,由審計署統一組織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對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麵審計,單獨設計報表對高校債務予以風險測度。青年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要獲得更廣泛的資金支持,就必須動用財政資金,幫助高校化解部分債務風險,靠學校提升的競爭力和開拓辦學資源的意識和能力,努力減輕中央高校財務負擔。各方高層已經開始廣泛關注高校的債務問題,為高校財務風險的化解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二、高校債務風險化解的具體做法

(一)政府加大經濟投入

1.完善財政撥款方式

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深入,各高校正在探索建立一個適應公共財政、利於內涵發展的新預算模式——“基本支出預算+項目支出預算+績效支出預算”,進而為政府提供準確的預算數字,以便於財政撥款的及時性、準確性、連續性。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製,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在債務綜合評估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專項財政預算,把高校的教學、科研、服務績效因素作為專項撥款的重要參考依據,經過財政專家來構建一個涵蓋多方政策參數的撥款公式,利於撥款額度的計算和精確,強化財政投入的激勵效應,積極引導高校逐步化解債務。

2.加大財政資金扶持

我國中央財政收入增長速度非常明顯,而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不升反降。高等教育作為準公共產品,政府投入責無旁貸,國家必須保證對高等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我國政府應從以下方麵進行資金扶持:

(1)政府適當資助。在擴招背景下,不斷提高每個學生的平均撥款標準,並提高評比的透明度。加大專項資金監督力度,促進各高校內涵的深層次、縱向發展,是教育事業的物質基礎,是支撐國家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投資,也是公共財政的重要職能。還可以適度實行財政貼息、補息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開展一係列的優惠條件,進而有助於高校專心致力於提高教學質量,促進教育事業的積極發展。

(2)政府外彙儲備注資。我國國家外彙儲備急劇增長,儲備規模總量超過萬億,位居世界首位。隨著人民幣的不斷升值,政府可以動用國家外彙儲備對高校進行注資來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用知識和技能改變民族的命運,不失為一個戰略舉措,也是完全應當的。購買國外先進教學、實習、科研儀器設備生產線,引進國外優秀人才和技術,把我國高校的教學設施匹配以國際化的水平,從硬件和軟件上完善教學環境,為我國的教育事業騰飛起到強有力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