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反壟斷之劍指向互聯網(1 / 1)

新聞背後

作者:卜娜

穀歌的一句“不作惡”讓人們意識到,互聯網行業“玩”起壟斷來可能比其他任何行業都更具先天優勢。在“3Q大戰”(360和騰訊之爭)的硝煙中,中國互聯網行業也迎來了反壟斷的高潮。近日,由互聯網實驗室發布的《中國互聯網行業壟斷狀況調查及對策研究報告》再次強調:互聯網反壟斷已刻不容緩,特別是針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日趨危險的“壟斷相”

曾有業內專家指出,以免費為基石發展起來的互聯網企業,如果無法做到在某個領域內數一數二,根本無法生存。可見,互聯網行業天生就具備了“壟斷相”。

互聯網實驗室發布的報告指出,從1995年到2010年的15年中,中國的互聯網行業已經經曆了三次浪潮,在每一次浪潮中,互聯網壟斷的特征與表現都不一樣。該項調查發現,互聯網行業的部分領域,如今已經從壟斷競爭階段,逐步跨入到寡頭壟斷階段。

從市場集中度來看,一些領域呈現市場快速集中的趨勢,主要分布在搜索引擎、即時通信、電子商務(細分為B2B、C2C)和第三方網上支付等四大領域。在即時通信和搜索引擎領域,這種特點最為明顯,騰訊和百度的市場份額已經分別超過了70%,而在國內的B2B、C2C市場,阿裏巴巴、淘寶也已呈現出一家獨大的局麵,形成了穩定的寡頭壟斷格局。

在互聯網實驗室董事長方興東看來,今天的壟斷狀況,正在完全背離互聯網自由創新的精神。這種壟斷局麵對於技術創新將極具破壞力,它不僅會影響技術創新的持久性,還可能降低互聯網行業進行技術創新的意願,加劇技術創新環境的惡化。

如今,互聯網已經成為一個和人們的社會生活息息相關的行業。行業壟斷局麵所造成的惡劣影響,顯然也遠遠不隻是抑製創新。該報告指出,根據相關調查,在互聯網行業涉嫌濫用壟斷地位的行為中,最常見的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互聯網實驗室認為,壟斷廠商一旦濫用市場力量,就會控製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阻礙技術創新,打壓競爭企業,阻礙資源在市場的自由流動,降低市場運行效率,影響用戶體驗和產品選擇。在壟斷企業達到一定規模後,甚至有可能會出現壟斷企業要挾用戶的事件,而“3Q大戰”已經敲響了警鍾。如果互聯網行業的某一領域由外資企業所壟斷,一旦壟斷企業濫用市場地位,國家的信息安全、社會穩定、行業發展、網民利益都可能受到巨大威脅,導致不堪設想的後果。

反壟斷不是反大企業

壟斷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因壟斷而產生的濫用壟斷地位的行為和各種行業的不正當競爭。如今,互聯網產業的很多壟斷者,還沒有意識到如何妥善使用它們的社會影響力和能量,所以才會出現很多“不和諧”的事情,譬如隨意侵犯用戶隱私和用戶利益,遏製中小企業的發展和創新,忽視互聯網和社會公共利益等。

但不可忽視的是,今天“反壟斷”的大旗總是被各種利益團體所利用。在“3Q大戰”之後,業內也曾出現了一些借“反壟斷”之名,行打擊競爭對手之實的事件。商務部反壟斷局局長尚明曾對《反壟斷法》做出過如是解釋:“《反壟斷法》不反對,也不禁止企業合法取得市場支配地位,而是反對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顯然,反壟斷的目的不是為了打擊少數大企業,而是反對濫用壟斷力量的行為。反壟斷重要的不是懲罰,而是發揮反壟斷的威懾力,使處於壟斷地位的企業不敢濫用壟斷力量。而反壟斷行動也應該保持理性的原則,通過加速法製的健全,有效約束企業“不作惡”。

互聯網實驗室指出,從社會層麵,需要繼續完善現有的反壟斷法規體係,建立和完善公共監管機製;從行業層麵,互聯網行業目前還需沿著“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的方向繼續推進市場化發展。放寬市場準入,逐步引入多種形式的競爭,並選擇時機合理進行行業重組,才是讓互聯網行業健康發展的關鍵。

目前的互聯網,基本收入模式單一,而用戶也很泛,往往具有重疊性,彼此的替代性也很高,是一個很新的甚至是不適合傳統商業定義的行業。它不像工業、農業等,以提供產品並獲得營收為主,它更接近第三產業。無論國外,還是國內,免費依然是互聯網的重要基石。從這種意義上說,互聯網天生具有“壟斷相”,不數一數二就活不下去,這是互聯網企業的行業定律。 互聯網完全不同於過去的行業,三年五年就在一個細分領域形成極高市場占有率的比比皆是。可以說,燒錢占市場對許多互聯網企業都適用,導入期、成長期、成熟期很短,可能隻有幾年時間,甚至連衰退期都沒瞧見,舊應用就換上新技術的麵具再次出現。對於這樣一個獨特的市場,要定義“壟斷”是一件很困難的事。這幾年,歐盟反壟斷反得熱火朝天,而美國對大的合並也查得有聲有色,但喊停的大CASE卻很少,這與互聯網“壟斷”的界定困難不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