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分手(2 / 2)

我自己的事沒必要向別人解釋,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眼看著太陽夕下,不知不覺坐了這麼久了。午飯也沒吃,竟不覺肚餓,真是氣都氣飽了。

盛夏站起來,拍拍身上的沙子,抖落鞋裏的沙子,朝家的方向走去。盛夏的家離海水浴場不遠,走路的話大約四十分鍾。盛夏決定走著回去。

雖然經過海邊的調整,但媽媽一看盛夏的臉色就知道出事了。“怎麼了?”媽媽一臉焦慮。盛夏最怕媽媽這副神情,看著心裏沒著沒落的。“沒怎麼,我和他分手了。”“我就知道沒登記,今天我右眼皮跳了一天。”媽媽事後諸葛亮地說。盛夏把事情經過詳細地說了一遍。“就為了一句話?你也太小題大作了。”媽媽不急不燥,波瀾不驚。“這就不是一句話的事。本來他就是為了分房子才和我去登記的。他根本就不愛我。”盛夏不覺聲音又高起來,看來真的很難做到心平氣和。確實如此,盛夏本不想這麼早登記,她一向信奉先立業後成家,何況她對婚姻有種莫名的排斥。但李夏川的單位最後一批福利分房,條件是工作滿三年,有結婚證。李夏川和盛夏都是外地的,他非常想在這個城市有個屬於自己的家。耐不住李夏川的軟磨硬泡,盛夏妥協了。“不愛你?小李和你談了三年了,你細想想,這三年之中你們沒有愛情嗎?”媽媽完全不能理解。“媽,那不是我想要的愛情,我要的愛情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如果沒有,我寧肯不結婚。”盛夏振振有辭,仿佛在慷慨激昂地發表愛情宣言。“夏夏,你現實一點好不好,小李是個好孩子,你不好好珍惜你會後悔的。”媽媽還是不能理解,這人是言行不一的動物,說了不一定做,同樣做了也不一定說,這孩子太較真了。“我絕不會後悔的。”盛夏斬釘截鐵地說。當時盛夏真年輕,隻有二十五歲。年輕就是資本,就可以傲視世界,目空一切。人生所做的許多選擇當時看起來是對的,但事後證明是錯的,比如結婚了又離婚。同樣,很多選擇當時看起來是錯的,事後證明是對的,比如離婚了又複婚。但年輕,是有犯錯誤和改正錯誤的資本的。媽媽沉默了,尋思了一下說,“你好好冷靜冷靜,考慮清楚,等小李再來找你,你就和他和好吧。”盛夏搖搖頭,好象對媽媽的固執失去了耐心,又好象回答媽媽的的話。去客廳看電視去了。

這房子位於臨海市的市北區,屬於棚戶區改造。當盛夏大學畢業決定來臨海市發展的時候,退休後的媽媽就把老家的房子賣了,又添上點錢,總共花了九萬買了這套兩居室。盛夏和媽媽住朝南的一間,另一間北屋當作客廳。李夏川單位有職工宿舍,在城市的東頭。兩人相隔甚遠,一般都是周末相聚。兩人都是傳統守禮的人,加上盛夏媽媽的耳提麵命,交往三年,雖已談婚論嫁,但並未越雷池一步。

盛夏的父母在她十五歲的時候離婚了,兩人自她五歲起開始爭吵,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吵了五年,又冷戰了五年,離了。那時侯離婚的比較少,盛夏居住的小城又不大,當年可謂是爆炸性新聞。盛夏歸媽媽撫養,爸爸把一切財產都留給了她們母女,淨身出戶。不到一年,爸爸又結婚了。但每月都會寄去撫養費,後來,包括上大學的學費。不過,自盛夏工作後,爸爸再沒給過她一分錢。盛夏工作前,爸爸特地請她在當地最好的酒店鍾鼎樓吃了次飯,告訴她工作了要自立自強自尊自愛。算是從學校踏入社會的指導性方針,盛夏一直記得。

電視正播著《永不瞑目》,盛夏根本就看不進去。拿起電話給爸爸打了個電話,告訴他這件事。爸爸說:“別看你跟李夏川交往了三年,你還不了解他,以我對他的了解,他應該是從一而終的人。”“那媽媽嫁給你,不也認為你是從一而終的人嗎?你從一而終了嗎?”噎的爸爸半天沒說話。過了好一會兒,才幽幽地說:“通過一句話就判一個人的死刑,不公平也太草率,你再好好想想。再給他一次機會。”“要我和這種道貌岸然的小人生活,我死不瞑目。既然無法一起生活,就幹脆分手。”說著說著,盛夏又生氣了,扣了電話。

又給閨蜜蕙子打電話,蕙子在濟南,是老師。蕙子說:“多大點事?至於嗎?說錯話就槍斃,讓人活不?”盛夏說:“你站在那一邊?”蕙子說:“我肯定站在你這邊,但你別太較真了。李夏川人不錯,也很愛你。愛是什麼?愛就是你習慣生活中有他,他習慣生活中有你,擁有時不覺得什麼,一旦失去,卻仿佛失去了所有。”聽到愛這種解釋,盛夏紅了眼圈,對蕙子說:“以後再說這事,再見。”

所有人都勸她別小題大作,別較真,但盛夏可不是沒有主見的女人,她主意一定,任憑是九頭牛也拉不回來,而且撞了南牆也不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