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縣實施土地管理法的成效與問題研究
政府與公共管理
作者:王池沛
摘要:近年來,鄄城縣認真貫徹實施《土地管理法》,不斷加強耕地保護,規範建設用地審批,全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不斷加大土地執法力度,在保障發展、保護資源、維護群眾權益方麵取得明顯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待采取措施,進一步加以解決。
關鍵詞:土地管理法 耕地保護 節約集約用地 土地執法
1. 基本情況
鄄城縣轄15個鄉鎮和2個街道辦事處,83萬人,101萬畝耕地。近年來鄄城縣認真貫徹實施《土地管理法》,牢固樹立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群眾權益觀念,以促進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為目標,依法行政,開拓創新,保持了全縣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依法依規、節約集約用地意識明顯增強,社會用地秩序明顯好轉。
2. 實施《土地管理法》的成效
2.1 依法用地和耕地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
近年來,為做好土地管理法的貫徹落實,鄄城縣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廣泛開展了多樣式、多層麵的學習宣傳活動。一是把土地管理法的宣傳作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廣泛深入宣傳;二是充分利用網絡、電視等媒體宣傳,在縣電視台、政府網和鄄城國土資源網,大力宣傳土地管理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2 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補償製度不斷健全
一是為加強對耕地和基本農田的保護,縣政府成立了耕地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嚴格考核獎懲。對全縣基本農田地塊設立保護標誌,提高自覺保護基本農田的意識;二是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做好土地開發複墾工作。2012年重點實施了舊城鎮等4個土地開發複墾項目,新增耕地288公頃。今年重點實施了臨濮鎮等五鄉鎮八村土地開發複墾項目,建設規模為115.80公頃,新增耕地111.45公頃。2013年底鄄城縣耕地麵積101.01萬畝,基本農田麵積85.76萬畝,耕地保有量及基本農田保護麵積均高於市政府下達的責任指標。
2.3 建設用地審批進一步規範
一是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製製度,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審查各類建設用地的使用,對不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一般項目,一律不予預審;二是統籌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優先保障民生工程、基礎設施建設、高新項目;三是嚴格出讓程序,嚴厲打擊囤地、炒地、閑置土地行為,對未達到《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土地條件、投資強度、容積率等控製指標的,依法追究土地使用者的違約責任。2012年土地純收益3.2億元,2013年土地純收益 3.76億元,有力地保障了鄄城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
2.4 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大力開展項目清理整合。自2012年以來,鄄城縣成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對工業園區內的低效閑置項目集中進行清理整合,盤活存量土地,拓寬經濟發展用地空間。同時,我們不斷提高招商引資質量,對招引的項目在簽訂合同時,明確規定每畝土地的交稅標準,項目投資強度在200萬元/畝以上,建設容積率在1.0以上,建設兩層以上廠房,從而有效避免了多占地浪費現象。二是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近年來,鄄城縣對於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浪費資源、汙染重的12家黏土磚瓦窯場徹底進行了關停,騰出土地1166畝。依法收回原菏澤黃河紡織有限公司閑置土地91.1畝國有土地使用權。充分利用城區老味精廠、電廠、原工商局等閑置土地,優化資源配置,增加了土地使用效益,提高了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2.5 大力實施增減掛鉤及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
近年來,鄄城縣積極爭取增減掛鉤、土地綜合整治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經省政府批準,鄄城縣增減掛鉤項目區涉及所有鄉鎮(街道),實施完成後可新增耕地麵積5643畝。彭樓、閆什、鄭營三鄉鎮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涉及36個行政村,農用地整治麵積3475.23公頃,項目投資9700萬元,目前已全部竣工,新增耕地2110畝,開挖清淤溝渠130公裏,新打機井445眼,新修橋涵878座,新修田間道137.8公裏,改善了項目區的生產條件。2013年度、2014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涉及11個鄉鎮(街道),爭取項目資金7000餘萬元,建設規模近15萬畝,計劃在今年年底前,兩批項目全部竣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