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清楚地陳述和表達
也許你經常聽到類似下麵這些演講者的演講。有一位美國聯邦政府的高層政府官員應邀到參議院的一個調查委員會做報告。他絲毫不懂得什麼是演講技巧,隻知道喋喋不休地講了又講,不但語意模糊,思路不清,而且講話毫無重點,可以說是讓人不知所雲。委員們聽得糊裏糊塗,臉上都顯出了不耐煩的樣子。最後,有位來自北卡羅萊納州的議員薩莫爾·歐文抓住機會站起來講了一席話。
他說,這位官員使他想起了一對夫妻的故事。這位丈夫通告律師為他辦理離婚手續。當然,他不否認這位妻子長得漂亮,烹飪手藝也不錯,還是個負責盡職的母親。
“那你為什麼還要同她離婚呢?”律師問道。
“因為她整天說個不停。”這位丈夫回答。
“她都說些什麼呢?”
“問題就在這兒,”丈夫又回答,“她從來沒講清楚什麼。”
這就是問題所在,許許多多的演講者,大家根本不知道他們在扯些什麼,他們也從來都說不清楚,也從來沒試圖說清楚過。
不要低估了“說清楚”的重要性及困難程度。我曾經聽一位愛爾蘭詩人在晚會中朗誦他自己的詩,極少的聽眾知道他在說些什麼。許多談話者,不管是在公開或私下場合,也經常犯下這種錯誤。
我曾經和奧利佛·羅吉爵士討論演講的基本要件是什麼。羅吉爵士有著40年在各大學講學及巡回演講的豐富經驗。他強調,有兩件事是最重要的:第一,知識與準備;第二,努力準備,清楚表達。
普魯士名將毛奇元帥在法國與普魯士戰爭爆發之初,對他屬下的軍官說:“記住,各位,任何‘可能會’被誤解的命令,‘將會’被誤解。”
拿破侖也明白這種情況的危險。他一再向他的秘書下達的最慎重的一道命令就是:“要清楚!清楚!”
在上一章中,我教給你一套公式,可以做簡短的演講,從而有效地獲得聽眾的行動。現在,我教給你一些方法,幫助你把自己的意思表達清楚。
每天,我們要做很多次說明性的談話,比如提出說明或指示,提出解釋和報告。每星期在各地對聽眾所做的各種類型的演講中,說明性的演講僅次於說服並獲得行動響應的演講。清楚說話的能力,其實也是打動聽眾去行動的能力。歐文·D. 楊是美國工業巨子之一,他也強調清晰地表達重點在當今社會有多麼重要。
當一個人具備了讓人們了解自己的能力時,他也獲得了走向成功的有用的價值。
當然,在我們這個社會裏,即使是最簡單的事情,人們也應該彼此合作,所以,他們首先必須相互了解。語言是了解的主要傳遞媒介,所以我們必須學會使用它,不是粗略的,而是精確的。
本章提供的一些建議能幫助你清晰、精確地使用語言,讓聽眾毫無困難地理解你。
02 限製題材,以配合特定的時間
威廉·詹姆斯教授有一次在跟教師們談話時指出,一場演講,最好限定自己隻講一個論點。他所指的一場演講,是指持續達一個小時的演講。但最近,我聽見一位演講者在一開始時便宣稱,他要在指定的三分鍾內,提到11個論點,也就是每個論點隻有16秒半的時間!真是不可思議!誰會做這麼荒唐的事?不錯,這個例子是比較特殊,但縱使情況沒有這麼嚴重,對任何一個新手來說,論點太多也注定要出差錯。這就好像導遊想在一天之內帶領遊客遊遍整個巴黎一樣。當然,這也不一定不可能,我們當然可以在30分鍾之內走完美國曆史博物館,但是結果一定是既看不清楚,又無樂趣可言。許多演講之所以講不清楚,就是因為演講人企圖在指定的時間內創下世界紀錄。他急切地從一個論點跳躍到另一個論點,敏捷、快速,就好像高山上的羚羊一般。
舉個例子,假定你現在應邀到“勞工聯盟”發表演講,千萬別想在短短的三分鍾或六分鍾之內告訴他們,聯盟如何誕生、如何雇用員工、完成了些什麼任務、做了些什麼不對的事,或是解決了哪些紛爭,等等。別,千萬別這樣做!假如你執意如此,那麼沒有人會對你所講的東西有十分清楚的概念。他們甚至會被弄得糊裏糊塗,對每個主題除了模糊的輪廓外,什麼都不清楚。
所以,假如你隻選擇一個主題,而且僅此一個,你可以就勞工聯盟的題材選一個問題來談,然後收集盡可能多的資料,描述得詳盡一些。這樣的談話會給聽眾留下更深刻的印象,這樣做不但能使主題清晰明了,而且聽眾更容易記在心裏。
有一次,我到一家公司拜訪我的一個朋友,發現他們總經理的門上標著一個奇怪的名字。那家公司的人事主任是我的老朋友,他便告訴了我那個名字的由來。
“他的名字跟他本人很配。”我的朋友說道。
“他的名字?”我重複道,“難道他不是控製這家公司的瓊斯家族中的一員嗎?”
“我說的是他的外號,”我的朋友回答,“我們都叫他‘在何方’先生。因為我們常常找不到他,不知他在哪裏。他的職位是瓊斯家族給他的,他根本不用操心去了解整個公司的經營狀況。雖然他每天留在公司的時間很長,但他都做了些什麼呢?他一下跑到這兒,一下又跑到那兒,什麼地方都去。他認為有些事很重要,比如,看看營銷部人員修理電燈,或看速記員如何挑選紙夾等,卻不去研究銷售計劃一類的事,他不經常留在辦公室,因此才得到‘在何方’這麼一個雅號。”
“在何方”不禁使我想到許多演講者也是這樣。他們本來可以做得很好,就因為沒有抓住原則,反而弄巧成拙。就像“在何方”先生什麼瑣事都管一樣。你有沒有聽過這樣的演講呢?聽這樣的演講,你是不是也經常疑惑:“他現在究竟在何方呢?”
許多有經驗的演講人也時常犯下這種錯誤,也許是因為他們在其他方麵的能力使他們忽略了這些錯誤的嚴重性。你一定不能像他們那樣,一定要把握主題。假如你要使聽眾對你所講的東西清楚明了,一定要讓他們隨時想到:“我了解這個人,我知道他現在在何方!”
限定主題,當然也要限定時間。馬克·吐溫曾經講過他的一次經曆:“有一個禮拜天,我到禮拜堂去,恰好一位傳教士用激動而令人哀憐的語氣講述非洲傳教士的艱苦生活。當他說了五分鍾以後,我馬上決定對這件有意義的事捐贈50元;當他接著講了十分鍾後,我就決定把捐贈的數目減至25元;當他繼續滔滔不絕地講了一個小時後,拿起缽子走向聽眾請求捐贈,從我麵前走過的時候,我卻反而從缽子裏偷走了兩塊錢。”
常常有人為了說清楚自己想表達的事情,花費太多的時間。一項心理學研究結果表明,假設發言的長度為45分鍾,對於聽眾來說,最有效的時間隻是前麵的15分鍾。後麵的30分鍾,聽眾收效極差。有一句諺語說,“有時候,大腦隻能吸收座位能夠承受的東西。”這說明,人們對於長篇大論的談話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用不著擔心自己說不清楚問題,這完全是不必要的心理負擔。你的語言越是重點突出,越是簡潔,你就越有可能引起聽眾的共鳴,給聽眾留下深刻的印象。當你的演講中信息過多,演講時間過長的時候,你既無法引起聽眾的關注,也不能激發聽眾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