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宋江成了梁山頭領。在“染黑”之後,又一心一意要“漂白”,不惜犧牲整個梁山,用梁山兄弟作為和朝廷談判的“價碼”。其居心,不過是以梁山換取他想要的利益——“封妻蔭子”罷了。這種難改的小吏心態,讓梁山為政府收編,受命征討“諸賊”,中了政府“以賊殺賊”的借刀之計。結果,梁山好漢死傷殆盡,下場悲慘。
宋江是《水滸》寫得最成功的人物,雖然他極難看、極不堪、極討厭、極惡心。但是,把一個文人小吏的心理、嘴臉,寫得入木三分——滿口仁義,誌大才疏;一旦當權,又畏首畏尾。既不敢進(攻城略地,建立新王朝)又不敢退(占山為王,逍遙過日子)。大好一個梁山,隻是他升官發財的踏腳石。宋江辜負了梁山兄弟,既無情也無義——可是廢話理由一大堆。他是小人得誌的一個文學典型,真真是應了古人的對子:“仗義半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宋江是政治人物,不是草莽人物。換句話說,他根本不該出現在《水滸》裏麵。把他放在《三國》中,倒是順眼得多。尤其讓人想起好哭的劉備。
宋江的諢號“呼保義”很猥瑣,所以後來改了個諢號,叫做“及時雨”。但是“及時雨”又流到了江裏——“送江”,沒有普降甘霖讓人受惠。我想替宋江再取個諢號,雖然不雅,也沒有什麼文學上的暗示性。但是可以替善心讀者解解惑——解解我們古老儒教文化的一個大惑。宋江這個滿口仁義道德的小人,他在梁山的諢號,應該叫做……“老鼠屎”。
《水滸》講人性的深刻處,全在呼保義宋公明一個人身上,全在被金聖歎腰斬的後四十九回裏。大才子金聖歎,為什麼把一百二十回的《水滸》,斬為七十一回呢?(第一回作了楔子)當然,可以有各種文學上的理由解釋。不過,我看這個喜歡《莊》《騷》《史記》的金聖歎,隻是“不忍”而已。不忍看宋江的嘴臉;不忍看梁山好漢的下場;不忍看人性的醜陋麵;不忍讓自己因為讀了前七十一回,而緩緩升起的真情至性,遭受殘酷打擊。這些讓人“不忍”、“不能忍”的部分,就是金聖歎刪掉的後四十九回;宋江露出本性,醜態百出。我認為,這四十九回的醜惡,是《水滸》極深刻部分,是東方《水滸》超過西方《羅賓漢》的文學價值所在。
其實,這後四十九回我也不愛看,可以說看了一次後,便絕不再看。這種知其價值,而“不忍”卒睹的情況,很像我看勃朗特《呼嘯山莊》(Wuthering Heights)的感覺。真是一個“慘”字了得。
看《三國》,或者有人覺得遺憾,但是《三國》不是悲劇。看《水滸》,不覺得遺憾(草莽人物本來就不會有好下場),但是,《水滸》是悲劇。其悲劇處,不在梁山的不成氣候、不得善了,而在於“俠義”的被浪費、被糟蹋。在於眾好漢“士為知己者死”,死錯了對象;“國士報之”,報錯了頭家。在於有情有義的人,遇上了無情無義的人;而這個無情無義的人,是大家的領袖,是出賣大家的人。換個角度講,《水滸》之悲劇,在於《水滸》遇上了《三國》!用情之人,遇上了用謀之人。老百姓遇見了官——那個官沒有和老百姓對著幹,而是混跡在老百姓中,成了老百姓的領袖。沒有想到,他始終不是個老百姓。他始終是個官。
《水滸》的悲劇,在於“自古多情空餘恨”,在於高貴高尚的情義,被小人利用。我年輕時有一個老師說過“感情很珍貴,所以別浪費”。我的老師,也是個有情人乎?《水滸》的作者,也是個有情人乎?《水滸》的作者,要告訴我們什麼?
後記
原想寫完《三國》便寫《水滸》,一氣嗬成。動筆之後,諸般想法湧上心頭,發現寫《水滸》比寫《三國》要困難得多。因為,《水滸》很深刻,有太多想講的話。《水滸》的深刻處,除了人性描寫外,還有對社會結構的批判。這一部分,因為文氣的關係,正文中沒有談到。
表麵上看,《水滸》比《三國》簡單。《水滸》說草莽的快意恩仇,《三國》講廟堂的鉤心鬥角。實際上,《三國》在複雜的情節背後,講的是一個階級(官員)的一種活動(鬥爭)。各路人馬一旦進入場景,便沒選擇餘地,不是成王就是成寇;角色都奔著一個目標前去。換句話講,雖然大家立場不同,卻都意誌堅定地耍陰謀、搞鬥爭;逐鹿中原圖成帝業。相同的目標與意誌,讓《三國》人物有了統一的共相(或者說嘴臉)。該共相,讓《三國》在故事鋪陳上複雜,在人性描寫上簡單。《水滸》則不然。
《水滸》是看似簡單的一本書。大家都“哢嚓”一聲,解決問題,怎麼不簡單?大家都“哢嚓”一聲,然後上梁山,怎麼不簡單?可是大家上梁山的動機可不一樣。這裏麵有主動者,認為獨行不如聚眾,急著加入的。有被動者,所謂“逼上梁山”的。而被動者,又可分為政府所逼、社會所逼、情勢所逼、梁山所逼(如玉麒麟盧俊義)等等諸般不同。還有一些,也不主動也不被動,因緣際會跟著大家上了梁山。等到大家梁山聚義,梁山應該何去何從?應該如何發展?大家的意見又不一樣。這種種不一樣,讓《水滸》人物活靈活現,讓《水滸》人物更接近現實人生。讓讀者在文學與人生之間,作更多的相互聯想。
我年輕時讀《水滸》,總是讀著讀著,便要弄一些花生,搞一杯高粱酒,以平複心中之鬱悶,以平複心中之快意;甚至,以平複心中之衝天怒氣。《水滸》比《三國》令人蕩氣回腸得多,《水滸》比《三國》的藝術價值,要高得多。
《水滸》除了人物的個性複雜,它的基本結構也複雜。那一群看似簡單的“哢嚓”型人物,多半原先並非草莽,原先並非專尚“哢嚓”;他們多是與草莽和“哢嚓”南轅北轍的政府官員(地位最高的是小旋風柴進)。這種由官員而草莽的行徑和觀念,在古今中外社會中,都不能見容於主流思想。我們不是說“知法犯法”麼?《水滸》就是講“知法犯法”的人物;就是講韓非子所討厭的“亂法”“犯禁”人物大集合。至於《水滸》為什麼要談這個問題?為什麼這些人由白轉黑,作這種選擇?是當時政府的黑暗(我以為《水滸》是刺時諷世小說。因為《水滸》成書的明代,遠較其所描寫的宋代為黑暗)?是儒教政府的黑暗(梁山的出現,是因為對抗儒教政府。梁山的毀滅,是因為有個儒教分子——宋江混入梁山)?還是人類文化文明中,政府這個製度的必然黑暗(英國史學家艾克頓Lord Acton 勳爵說過:權力導致腐化,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化)?
如果是前者,《水滸》可以當曆史看。如果是中者,《水滸》可以當哲學史看。如果是後者,《水滸》可以當文化文明史看。《水滸》之複雜深刻,《三國》何能望其項背?大哉《水滸》矣。
前麵說過,《三國》是白道聖經,《水滸》是黑道聖經。這句話,還不能道盡《水滸》之奇。《水滸》之奇,在於它並不是單講黑道故事,而是講白道變成黑道——“棄明投暗”的選擇。這個“棄明投暗”的選擇值得思考,值得用力思考。然而這種思考嚴肅得很,既不能“戲說”,也不能“笑看”。姑且放在這裏,作為一個“後記”罷。
責任編輯 吳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