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學是以藝術方式表現訴求(1 / 1)

文學是以藝術方式表現訴求

文化觀察

作者:郭永東

晚上參加了朋友女兒的結婚宴席。朋友紅兒是我的發小,一個村的老鄉,在城裏一起念書,用紅兒的話說我跟他是席屁股長大的。我倆從小形影不離。紅兒能說會道,交友廣泛,我娶媳婦都是他操辦的,紅兒給我娶回媳婦,一路燃放他買的鞭炮,主持婚禮送我入了洞房。

可就是這樣的發小,我已感受不到過去的友情。幾年沒往來,見了麵也是寒暄,虛以應酬。席間還聽同學說我孤僻,某同學組織聚會也特意不邀我。山西化肥廠滾打過的哥們兒隔三岔五相邀,我每每以有事推諉。有同學用揶揄的口吻稱呼我是郭局長,說我公務員架子大。我想我跟同學朋友怎麼產生隔閡的?成家後各自忙事業是理由,人到中年多了世故也算理由。但我必須說,所有理由都撇不開文學創作的關係。朋友邀我喝酒,我想構思小說;看山化哥們兒鬥地主賭錢,這時間夠修改小說了。我晚上寫作到午夜後兩三點鍾是常有的事。文學邊緣化的今天,別人都在掙錢實現利益最大化,為何我偏偏喜歡上文學?搞文學能用來生存嗎?在省市文學刊物發幾個作品,千把塊的稿費夠持家過日子嗎?還有作品發不了的時候。公務員掙二千多塊工資,生活拮據,夫妻經常吵架慪氣。如果我活動一個官職,肯定也不會比搞文學更清貧。我為什麼選擇孤獨,死死抱著文學的信念?

首先我要說,文學是作者以藝術手法表達的現實訴求。

文學作為一種意識形態,是作者對客觀生活的正確反映。小說、詩歌、散文,都可以說是作家想要表達的訴求。隻不過既然為文學,必須符合語言、結構、細節、表現主題等方麵的藝術審美要求。我們看過的中外名著《紅樓夢》《戰爭與和平》等,哪個鴻篇巨著不是藝術對現實的映照和反映,不是表達了作者的訴求呢?在文學的現實性和藝術性方麵,《北京文學》做得不錯,近年我看到過《泥霞池》《春風夜》《北京房東》《聲音低回》等佳作。

我寫的小說和散文,是對生活的感悟和映現,是自然表現的生活訴求。我力求用虛構的藝術表現生活的真實,或許寫作技巧和藝術手法還存在欠缺。還有搞了幾十年的公文體向文學語言轉變很吃力。近年我看得最多的刊物是《北京文學》,往大型期刊投稿的也是《北京文學》。在《北京文學》上我自然來稿被選中發過個千字短文。我訂閱《北京文學》看,也是把《北京文學》當作我學習寫小說的老師,常拿小說名家的作品仔細琢磨,看細節怎麼處理,語言有什麼特色等。我說過投稿不是為了發表,而是學習文學寫作的機會。我跟北京文學許多編輯有過書信往來,得益於編輯的指點,並在小說技巧上給予指導。往期刊投稿,也是檢驗寫作水平的手段,而不是為掙稿費。

這裏有兩個問題:能不能以文學為生?文學清貧,為什麼我們還要堅持寫作?

第一個問題我持懷疑和否定態度,大多數作者都將不能以寫作為生,當然成名作家例外。因為經濟與文學存在嚴重不對等,貧富兩極分化。同樣的勞動,在經濟圈子換來一輛小車,而文化圈子隻能換一袋米。文學價值的滯後由來已久,上世紀80年代的文學曇花一現。特別是今天官僚階層利益化的格局,柳永洛陽紙貴和唐宋詩歌的盛況隻能叫作家仰望,相比民國時代文學價值也有差距。地方政府獎勵民營企業價值數十萬的轎車,對於文學的成就卻未必能如此大方,這跟價值取向頗有關。文學繁榮的局麵或許將來會有,但如果以文學創作掙稿費為生,無異於望梅止渴。

可以把文學看作是獨特的生存狀態,是作家文學素養積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產物。人習慣什麼樣的生存方式,蘿卜白菜,各有所愛。有份安逸工作過日子是生存,想做大買賣發財也是生存,賭博喝酒混日子是生存,犯事進了監獄也是生存。正是不同的生存構織了多彩紛呈的生活,為作家提供了創作源泉,作家就有了文學表達訴求的願望和要求。這種訴求是自發的,有強烈表達願望的。或者是對美好事物的讚美,或者是對醜陋現象的鞭撻,或者是小資情緒的表達。文學是特立獨行的生存狀態,與現實休戚相關,卻相對獨立於現實。我1986年在山西化肥廠時候發表有詩歌和小小說,大型國企招兵買馬全是學校畢業,文學氛圍濃厚,車間裏組織有詩社,常舉辦作品研討活動。1990年我調回地方後,中斷了文學創作,有幾年時間荒於喝酒玩麻將,但新聞和公文寫作從未間斷,而且頗有成就。某日感悟有了生活積累,才拾筆重新搞文學創作。1986年開始我與文學有過接觸,後來中斷與缺少生活積累也有關。

小說的現實性和藝術性,我傾向於前者,這也是我關注和喜歡《北京文學》的原因。文學說到底是對現實生活的反映,對於太過溫情的,無病呻吟,絲毫不關注現實的所謂文學,我是不喜歡的。文學有約定俗成的標準,先進的西方文學更是值得借鑒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