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誠信為本一諾千金——猶太人的契約智慧(2 / 3)

第三、雖然競爭公司間有點像戰場上的“敵手”,但就其本質來說是不一樣的。這是因為:公司經營的根本目標是為社會做貢獻,公司的產品是滿足社會需要的,公司賺的錢也被國家、公司和員工三者所用,公司間的競爭手段必須是正當合法的,在這種意義上講,公司之間完全可以相互幫助、支持和諒解,應該是朋友。

第四、市場競爭是激烈的,同行業的公司之間的競爭更為激烈。競爭對手在市場上是相通的,不應有冤家路窄之感,而應友善相處,豁然大度。這好比兩位武德很高的拳師比武,一方麵要分出高低勝負,另一方麵又要互相學習和關心,勝者不傲,敗者不餒,相互間切磋技藝,共同提高。

第五、在市場競爭中,對手之間為了自己的生存發展,竭盡全力與對手競爭是正常的現象。但是,在競爭中一定要運用正當手段,也就是說,隻能通過質量、價格、促銷等方式進行正大光明的“擂台比武”,一決雄雌,切不可用魚目混珠、造謠中傷、暗箭傷人等不正當手段損傷對手。

第六、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市場的廣闊與多元性,使得一個有靈敏頭腦的老板,不必為自己受擠而妒火中燒,而應果斷地避開眾人,不畏踏上冷僻的羊腸小道,一樣能夠到達光輝的頂點。

現代社會,市場形勢瞬息萬變,市場形勢此時可能對甲企業有利,眨眼間就可能變得對乙企業有利。所以,老板應“風物長宜放眼量”,不應當以一時勝負來論英雄,更不可以一時失利而遷怒競爭對手。

同吃一塊蛋糕的贏錢術是猶太人睿智的表現,操作性非常強。

隻有守信用,生意才能做長久

在猶太商人看來,生意是一種激烈的競爭,而且競爭中方式方法很多很多,使人防不勝防。但是,不管怎樣談生意都要以誠相待。談生意這一過程絕不是脅迫的代詞。談生意的協議是靠生意者的雙方信守來保證的,談生意者要同時兼顧自己與對方的利益。

美國前國務卿、著名談判家基辛格就說過:“在外行人眼裏,外交家是狡詐的。而明智的外交家相當清楚,決不能愚弄對方。從長遠的觀點看,可靠和公平是一筆重要的資產。”

的確,單從實用主義角度來看,坦誠對於經商人來說是絕對重要。如果你的談生意對手從心底不信任你,那麼你不會從他那裏得到任何重要的信息。相反,當對方認為你可信時,不僅在談生意桌上,甚至在一些私下的時間裏,他也會告訴你一些無從得到的東西。例如:

甲:瞧,我知道我們的出價是低了點,不過,我們確實對貴公司的產品很感興趣。

乙:可是,你們在價格上的態度讓人感到一點餘地也沒有。

甲:我知道這個。可是,如果貴公司稍微讓步,我們的價碼還會變化。

這段看似平常的對話可能會成為你走向成功的台階。這並不是因為你用陰謀詭計控製了對方,而是因為你得到了信賴。隻是當人品正直無可質疑時,秘密的關鍵材料才會透露給你。如果你被對方認為值得信賴的話,你要盡力維護這一形象,這至少對你與對方下次談生意有用處。要知道,在談生意過程中經過接觸和了解,相互尊敬和體諒,會形成一種良好的工作關係,從而使每次談生意變得順利而有效。要把對手看成解決問題的夥伴,想方設法用坦誠的態度和誠懇的語言感化對方,把對手拉向共同解決問題的軌道。

猶太商人在與外國人的談生意中,總是彬彬有禮,殷勤謙恭,但他們內心卻隱藏著一定要贏的戰略。猶太商人經常說說笑笑地討價還價。為了與對方建立信賴關係,猶太商人首先會向對方表示好感,然後進行一些人情味的閑談,以便建立起相互之間的親密關係。他們或是聊各自的家庭關係,或是雙方的共同感興趣的話題,以及“坦誠”地表示對將來合作的渴望,對方的戒備逐漸放鬆了,卻為其討價還價奠定了基礎。這樣在不知不覺中,你可能已進入圈套,失去了利益。當然坦誠也不是天真地對對方毫無保留。

對於談生意,首先要澄清幾個觀念上的誤區:①並不是所有的談生意者都跟你看法一致,你不能根據你的道德標準衡量對方;②你的對手很可能會利用你無條件的坦誠擊倒你;③隱瞞信息,吞吞吐吐,也不是辦法。

為此,你在談生意中的坦誠需要能伸能縮:①訂個談生意計劃,一步一步向合乎你的要求邁進;②對你的談生意對手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③表現坦誠並不意味著天真地毫不遮掩;④談生意對方不一定是你想象中的利他主義者。

在談生意中表現坦誠應該說是一件不很難的事,下麵一些事情是不勞開口就可做到的:①微笑、真誠地微笑如同高聲宣布“我很高興與您合作”;②身體前傾。在幾乎所有的文化中,它都表示興趣和專注;③利用每一次機會點頭。通過這個簡單的動作可以讓對方知道你是在傾聽;④使用開放的手勢。將兩臂交叉於胸前可能被認為缺乏興趣或表示抵製。開放的姿勢將表示出你對對方的看法持接納態度。

隻有在談生意中以誠為本、以誠待人,才能得到寶貴的信譽的籌碼。成交值不單指價錢,它還包括了交易中的其他利益。比如賣方的信用就隱含在買主所付的價錢裏。從買方的角度來看,偵查、確認所見所聞,和購買商品、爭取服務品質一樣,都是交易的重要部分。為了更有效地與談生意對手交涉,猶太商人認為有必要向他們提供一些有關自己的信息給他們參考,這樣做對買賣雙方並無壞處。但問題是,該提供多少以及提供什麼內容,這些都和信用有關。如果猶太商人認定對方沒有信用,不值得信任,那這筆生意就無法談下去。

那麼,如何才能在對手心中建立起信譽的大廈呢?

首先,要縮小你與對手的距離。

其次,用坦白爭取好感。坦白不僅有益身心,而且對談生意者亦有好處。坦白的人無遮擋地吐露自己所知道的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動機和假設。這個策略風險很高,但收獲也可能很大。坦白是爭取同情的好方法。

一般的人對心胸坦蕩的人,都會有好感、產生憐憫;相反地,如果你凡事隱瞞、躲躲閃閃,就會給人帶去惡劣的印象。

再者,幫助對方變得更可信。要讓自己可信,猶太商人可以做很多,而且也容易使自己可信。然而孤掌難鳴,信任本來就是互相的作用,故而切不可忽視對方的可信度。

猶太人力爭經商時要把該防範問題都躍然紙上,堅決堵住漏洞發生。

一天,有位美國律師向“日本的猶太人”藤田先生請求預約。其時,藤田手頭正忙,就沒有答應對方。

“無論如何請您抽出一點時間。”對方懇求道。

“抱歉,我實在沒空。”藤田婉言謝絕。

“那好吧,每談一小時,給您奉上酬金200美元。”對方開了價,如此誠懇的態度使藤田很難為情,這說明定有要事。

“好吧,那就給你30分鍾。”

B君是美國一家猶太人大公司的法律顧問,該公司與日本一家商社達成了合作意向,現在需要一名監視日本公司是否守約的監督人,一月付1000美元,請藤田給推薦一合適人選。B君拿出公司老板給藤田先生的信:“因為您是猶太人的朋友,所以您介紹的監督員一定可靠。”之後,B君又拿出了該公司同日本商社的合作協議。

藤田看完後,不覺笑了起來。從美國人眼裏看來,這也許是一份完滿的協議,而在日本人看來,則是一份漏洞百出、暗算人的合同。於是,藤田不僅給B律師指出了該合同的漏洞,而且介紹了一位可靠的監督員。這個人幾乎不幹什麼工作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每月1000美元的收入。盡管如此,B君也是非常滿意的。因為他不僅及早發現了合同的漏洞,而且找到了一名合適的監督員。否則,一旦日本商社鑽其漏洞,豈不悔之晚矣!

這則故事告訴人們這樣一個事實:猶太人在訂立合同時謹小慎微,絞盡腦汁,決不許出現任何漏洞。商場就是戰場,商業操作中,我們和別人簽一個即使很小的合同時,也不能大意,否則很容易被對方鑽空子。

現在因經濟糾紛引起的案件太多了,很大一部分源於合同糾紛,要麼是合同模糊,當事人雙方的意思不清楚,要麼就是合同的一方故意鑽空子,因為合同不可能將一切情況都一攬無餘。為此,我們要求積累廣博的社會經驗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而且在簽合同時一定不能粗心大意,一切條款要對反複考慮,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分析透徹。否則,打官司可是一件費力費時又費錢的事。當然,我們也讚成自己投機取巧,免得自食其果。

違約,就是違神。猶太人篤信:“我們的存在,是履行和神簽訂的契約。”他們不毀約的原因,是認為契約是和神的簽約,毀約是沒有可能的。

所以,他們在談判時看重講究談判藝術,想盡辦法討價還價。因為不簽訂合同是你的權利,但隻要簽訂就要承擔自己的責任,契約是神聖的,神的旨意絕不可更改猶太人的經商史,充滿了有關契約的簽訂和履行,“契約”是猶太人經商的秘訣。世界上的任何事每時每刻都在不斷地變化,但遵守契約,維護契約可以保證雙方的利益不受侵犯,是做生意能夠賺錢的保障。猶太人就是在這“契約”的保障下,賺錢致富的。

猶太人一旦簽訂了契約就一定執行,即使有再大的困難和風險也要自己承擔,這是他們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他們篤信契約,相信對方也是嚴格執行簽約的商人。所以在猶太商人中,根本就不會有“不履行債務”這句話。

對於違約者,猶太人自然深惡痛絕,一定要嚴格追究責任,毫不客氣地要求賠償損失,對於不履行契約的猶太人,大家都會對他唾罵,並把他逐出猶太商界。那麼猶太商人在實際經營中是如何信守合約的呢?

有個小故事可見一斑:有一個猶太老板和雇工訂了契約,規定雇工為老板工作,每一周發一次工資,但工資不是現金,而是工人從附近的一家商店裏購買與工資等價的物品,然後由商店老板結清賬目領取現款。過了一周,工人氣呼呼地跑到老板跟前說:“商店老板說,不給現款就不能拿東西。所以,還是請你付給我們現款吧。”過一會兒,商店老板又跑來結賬了,說:“貴處的工人已經取走了這些東西,請付錢吧。”老板一聽,給弄糊塗了,反複進行調查,但雙方各執一辭,又誰也不能證明對方說謊,而毫無憑證。結果,隻好由老板發了兩份開銷。因為惟有他同時向雙方作了許諾,而商店老板和該雇員並沒有雇傭關係。

猶太商人由於普遍重信守約,相互間做生意時經常連合同也不需要,口頭的允諾已有足夠的約束力,因為“神聽得見”。猶太商人首先意識到的是守約本身這一義務,而不是守某項合約的義務。

猶太人都十分守約。隻要和他們簽訂了契約,你就不會有任何的後顧之憂了。他們信任契約,相信簽訂的雙方都是會嚴格遵守的。因為他們深信:“我們的存在,是履行和神所簽訂的契約。”

在這樣的商業大背景下,猶太人對於不履行契約的人,嚴格追究責任,毫不客氣地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對於不遵守契約的猶太人,他們會義無返顧地把他驅出猶太人商界,讓他永遠背負罵名。

由於各個國家對契約的重視程度不一樣,所以猶太人在與人做生意、打交道時,總是小心謹慎,因為他們對對方不了解,不清楚對方是否會守約,所以他們開始不太信任對方。尤其是第二次與不守約的人交往時,猶太人根本不會相信所簽訂的契約。

因此,在與猶太人交往中,要想博得猶太人的信任,第一件重要的事便是遵守契約,無論發生了什麼突變,無論在任何特殊的環境之下,都要毫無餘地地做到這點,否則你便是枉費心機,因為猶太人絕不會信任一個對他們的“神”不敬的人。

下麵是一個猶太人做生意十分注重合同的典型例子:有一位出口商A與猶太商人B簽訂了10000箱蘑菇罐頭合同,合同規定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A在出貨時,卻裝運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頭。貨物的重量雖然比合同多了50%,但猶太商人B拒絕收貨。出口商A甚至同意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錢,而猶太商人B仍不同意,並要求索賠。出口商A無可奈何,賠了很多錢後,還要把貨物另作處理。此事看來似乎是猶太商人太不通情理,多給他貨物也不要。

事實不是那麼簡單。因為猶太人極為注重合同,猶太人可以說是“契約之民”。猶太人一旦簽訂合同,不管發生任何困難,也絕不毀約。當然他們也要求簽約對方嚴格履行合同,不容許對合同有不嚴謹和寬容。

猶太人對合同的如此重視,與猶太人信奉猶太教有關。猶太教有“契約之宗教”的稱譽,舊約全書就被當做“神與以色列人的簽約”。猶太教認為:“人之所以存在,是因為與神簽訂了存在的契約之緣。”猶太人相信此說,所以猶太人不毀約,一切買賣隻篤信合同。相反,誰不履行合同,就會被認為違反了神意,猶太人絕不會允許的,一定會嚴格追究責任,不留情地提出索賠要求。

猶太人精於經商,深諳國際貿易法規和國際慣例。他們懂得,合同的品質條件是一項重要條件,或者稱為實質性的條件。英國法把它視為要件。合同規定的商品規格是每罐100克,而出口商A交付的每罐卻是150克,雖然重量多了50克。但賣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規格條件交貨,是違反合同的。按國際慣例,猶太商B完全有權拒絕收貨並提出索賠。根據聯合國公約,出口商A的行為是根本違反合同的。根據美國法則是重大違反合同;根據英國法是違反要件。因此。猶太商B此舉是站得住腳的。

上述案例中,還有個適銷對路問題。猶太商購買不同規格的商品,是有一定的商業目的的,包括適應消費者的愛好和習慣、市場供需的情況。

對付競爭對手的策略等。如果出口方裝運的150克蘑菇罐頭不適應市場消費習慣,即使每罐多給50克並不加價,進口方的猶太商人也不會接受,反而打亂了他的經營計劃,有可能銷售通路和商業目標受到損失,其後果是十分嚴重的。本情況的發生,還有可能會給買方猶太商人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

假設有一國是進口貿易的管製比較嚴格,而猶太進口商不好在這一個國家做生意,這時假使進口商申請進口許可證是100克的,而實際到貨是150克,其進口重量與進口許可證重量相比高出了50%,很可能進口國有關部門就要盤查,甚至會被認為是在有意逃避進口管理和關稅,以多報少,從而給予相應的製裁。

可見,合同是買賣雙方相當重視的要件,如果不履行合同規定,與買賣雙方會因之而麵對嚴重後果。猶太人深知所帶來的後果,故要強調守約。事實上,不僅猶太人,而且世界各國商業活動都普遍重視合同。所謂合同,即是洽談記錄,一方的條件被另一方接受後,合同成立生效。合同經簽字後,就成為約束雙方行為的法律性文件,相應的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都必須遵守和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簽訂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嚴肅認真遵照合同辦事。猶太商人的成功就與“重合同”有關。

簽定最穩妥的協議

如何才能做到信守簽定的協議呢?猶太人認為:

第一、如果一個商人對談生意協議、諒解備忘錄和程序三者之間的差異並無了解,那麼你將會處在糟糕的局麵裏。

這三個概念的定義應該是清清楚楚。從實用的觀點看來,我們應當把程序作為做某些事情的方法;諒解應當表示雙方對某一問題的觀點和態度;協議則成為對雙方接受對方條件的最終承諾。你可能為之感到納悶,這樣做的差異有多大呢?交易不就是交易嗎,何必如此計較?僅僅達成一項協議是遠遠不夠的,甚至當雙方都有最好的意向時,協議也會因某些原因而終止。之所以會出現終止,是因為那些負責執行協議的人對當時協議簽訂時雙方的共同觀點、態度和背景一無所知。再就是因為任何一方都不知道如何使協議運轉起來,或者不懂得怎樣證明它在運轉還是沒有執行運轉。

假設甲是一個美化環境的承包商,乙是一幢房子和那塊土地的擁有者。雙方商定由甲來做美化的具體工作,而乙為此付給甲10000元。在簽定協議之前,雙方就所預計的工作量、選用植物種類和要使用的磚達成一項協議。雙方還商定對以後發生的更改都要付費。一份好的協議不應該僅僅開列出工作量的價錢,它還應包括對書麵文字含意的注釋,以及當工作量出現增減時計費的程序。糟糕的合同會讓人因質量標準是否滿足了口頭協議,費用是否按公平方式核計等問題發生爭執。下次談生意時,你最好問一下自己:“僅僅就條件達到協議是不夠的,還有什麼諒解和程序需要詳細列出嗎?”

第二、關於協議備忘錄的警告。要記起談生意中的所有事件是不可能的,因為常要詳細記住的東西太多了。談生意人員應該隨時記筆記,在對問題進行討論並達成一致意見時要記錄在案。最重要的記錄就是協議備忘錄,它是對所達成協議的重要條件的書麵記載,它由雙方簽字並成為正式合同的基礎。隻有在所有本質性問題全部解決在備忘錄成文和簽字之後,會議才告結束。自己寫備忘錄要比讓另一方寫好,誰寫對誰有利。他可以表達他的協議概念,他可能解釋意圖,遣詞造句以反映他對討論的理解。問題不是一方利用另一方或者為對方設置一些法律陷阱,它隻是一方按自己的方式來安排協議的各個方麵,而不是把它留給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