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營改增”政策的負麵影響:使某些行業稅負增加
從實踐實施效果來看,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沒有有效地享受到國內“營改增”稅製改革帶來的減負優惠,實際上這些企業的稅收負擔沒有降低,反而增加,如物流行業。再比如在建材行業,建材銷售公司大多數屬於私人企業,因此會發生大量季度性的現金交易活動,這種類型的交易活動無法開具增值發票,因此導致企業難以獲得納稅抵扣憑證。另外,建材銷售企業一般需要通過運輸公司將商品運送給買家,但在購買運輸服務時,負責運輸的司機不願意接受維修、燃油發票,而銷售建材過程中產生的工人工資、過路/過橋費、倉庫租賃費等開銷也無法進行稅款抵扣。對於部分企業而言,營業稅、增值稅之間的稅率差距越大,則改製後該企業的稅負就會增加;“營改增”稅製實施以後,若抵扣的進項稅比較少,則企業的稅負可能上升;同時,“營改增”以後企業無法得到政府的補償、或者優惠措施被中斷等原因,都會導致稅負增加。
二、對征稅政策進行優化的建議
基於以上分析,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對企業加強輔導,提高企業議價能力
對混合了多種銷售模式的行業進行拆分,針對不同部分製定不同稅率,指導企業根據行業的發展前景進行科學拆分,同時對企業實施的兼營業務進行單獨審計與核算,變更企業的構成模式,並設立獨立的稅務繳納主體,提高稅法條例的實施效果,使企業能夠獲得更高的進項稅抵扣比率。
采用定價措施幫助企業轉移納稅負擔,提升企業的議價能力。在“營改增”背景下,下遊經營企業屬於普通納稅企業,互相抵扣的效應產生,就能夠提升優惠政策的實施效果,使企業獲取利潤的提升。在當前營改增背景下,提高企業的議價能力,可從以下著手:
第一,加強信息平台建設。企業議價能力與企業所掌握的有效信息存在著非常密切的關係,若企業對於當前的國際市場需求以及營銷渠道等相關信息不了解,則很可能會在談判過程中陷入被動。企業因自身力量不足,難以確保信息的準確性。政府部門有必要不斷加大信息化建設投資力度,為企業搭建一個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平台。通過對世界市場的經濟監測與出口預警,使出口商能夠了解當前國際市場的最新動態,化被動為主動,扭轉談判議價中的不利地位。
第二,鼓勵企業采用集體議價的方式談判。通過集體議價方式,可使行業內所有相關企業“用一個聲音說話”,有效地避免了被各個擊破的可能性。對於小企業而言,因搜集信息的成本很高,所以通常會放棄搜集信息資料,以至於在談判過程中陷入一種被動狀態。針對這一現象,筆者建議建立集體議價聯盟,可由所有參與企業共同完成信息搜集工作,通過聯盟內部的信息共享,降低單個廠商搜集信息的邊際成本,改善企業信息不對稱地位。
(二)在征收增值稅的前提下對征稅政策進行調整
實施稅改後,各個省市原本的稅款收入受到了一定影響,因此地方政府要對獲取財務收入的途徑進行擴張,大力扶植房屋稅收以及自然資源稅收,同時按照不同區域的稅收進行調整。針對征稅試點企業難以提高進項抵扣的問題,政府應該多為中小型企業製定稅收優惠政策。假如中小型企業無法享受政府製定的進項抵扣政策,企業可以建立新的小型納稅主體,幫助企業分擔納稅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