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全球化時代下知識產權犯罪及其預防研究(2 / 2)

三、全球化時代下知識產權犯罪的預防

(一)預防基礎:增強公民知識產權意識

在全球化背景下,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問題,世界各國在嚴格遵照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各國際公約的同時,必須通過國家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製度來實現,其重中之重在於提高公民的知識產權意識。此要求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提高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意識:向公民宣傳維權意識,防止他人或者其他機構在生產生活中侵權;二是培育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法律意識:應該自覺接受知識產權相關機構的管理,遵守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的約束,防止侵犯他人、他國的知識產權。

(二)預防關鍵:健全知識產權法律體係

第一,合理的、全麵的構成知識產權犯罪的標準。我國相繼出台了多部法律及相關的司法解釋,這些規定對打擊犯罪和保護知識產權有這重要的實際意義。但是,這些解釋與規定仍然不能保證知識產權司法尺度、裁判尺度的統一性。隻有統一的知識產權司法才能更好地預防全球化時代下知識產權犯罪。

第二,完善、健全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係和罪名體係。知識產權屬於私權的範疇,由民法、行政法、刑法三者之間相輔相成,相互配合,各司其職,共同構建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製度。然而,隨著全球化時代的到來,雖然刑法針對知識產權犯罪規定了七個罪名,但目前的罪名依然不能全部涵蓋實踐中發生的知識產權違法行為,我國立法機構在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係的同時,應注意罪名體係的健全與完善,以健全中國的知識產權犯罪罪名體係。

第三,增加處罰措施,更好的適應各種犯罪行為。大量實踐經驗證實針對知識產權犯罪的特點設計多元化、多方式的懲罰手段,比簡單的提高刑度更能有效。一味的提高刑度不僅違背罪刑相互適應的原則,同時不利於法律體係自身的完善與發展。因此,增加處罰措施,提高犯罪風險,在原有刑種的基礎上,合理利用財產刑和資格刑,將更好的預防知識產權犯罪。

(三)預防趨勢:根據本國實情製定相應的方案

第一,依法嚴懲知識產權犯罪是行之有效的方式。依法嚴肅懲處破壞市場經濟的犯罪行為,一直是我國的刑事政策。在全球化時代,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穩步提升,逐漸成為影響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決定性因素。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若幹問題的意見》,該《意見》成為我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為懲戒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提供了法律支撐,有效遏製了侵權行為的蔓延。

第二,多種手段聯合保障知識產權健康發展。作為法製社會、法治國家,懲處必須有法可依。當我們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懲戒知識產權犯罪時,對所懲戒的對象要嚴之有理、有據、有度。國家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的處罰,應當在用民事、行政手段都不能解決時,才可以運用刑法手段處罰,即最後適用刑法原則。這樣既可以做到懲戒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又不影響知識產權的健康發展。

第三,對知識產權保護起著不可取代的作用的就是知識產權刑事保護政策的製定與執行。知識產權刑事保護政策的根本取向取決於知識產權保護與社會文明程度、本國自身利益和刑法謙抑等多方麵關係的協調、平衡,是多元製衡的結果。要製訂出切合實際的知識產權刑事保護政策,要求製定者必需運用法律思維,立足本國基本國情;要行之有效的執行知識產權刑事保護政策,要求執法者必須運用司法智慧認真分析、研究如何科學的決策。(作者單位:哈爾濱工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