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建立健全權力的監督與製約體係的思考(1 / 2)

關於建立健全權力的監督與製約體係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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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鄭鈞蔚 雷凡毫

摘 要:如何做到對權力的有效製約,一直是政治學研究和發展中的一個元命題,我國在長期探索實踐的過程中,已經開始關住對權力的製約和監督問題了,特別是自黨的十六大以來,把健全權力的製約和監督體係,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製約有效的權力運行體係,作為我國政治發展和政治體製改革的重點,也是黨的十七大和十八大報告的重要議題。權力的製約和監督體係是指權力監督製約的主體、對象、內容、程序等要素構成的有機整體,以及各要素之間相互依存、相互製約和相互作用的關係。因此,核心問題是設計權力結構的製度問題,其次是這些要素在權力運行中如何發揮製約和監督作用的問題。

關鍵詞:權力;監督與製約;製度化

如何做到對權力的有效製約,一直是政治學研究和發展中的一個元命題。西方國家的政體主要分為君主立憲製和民主共和製,尤其是美國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分離,體現了自洛克以來分權製衡思想。我國確立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為根本政治製度,人大就作為我國最高權力機關,也行使對國家權力的監督。這些不同的製度設計,都在建構可以關住權力的“籠子”,正如小布什在一次演講中所說“人類千萬年的曆史,最珍貴的不是令人眩目的科技……是實現對統治者的馴服,實現了把他們關進籠子的夢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講話談到,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製、不能腐的防範機製、不易腐的保障機製。講話切中了公權力腐敗的要害,為健全權力的製約和監督體係指明了方向。

一、關於權力的再認識

強化對權力的本性認識,樹立權力運行必需受監督的理念。權力是政治的核心概念,政治也是圍繞權力(Power)和權利(Right)的關係展開,如同政治是一種社會關係,權力體現的是一種支配與被支配的社會關係,對其強製力的服從或接受的基礎取決於社會認同,也就是權力的合法性。另外,政治權力的形成和運行,以生存、安全、秩序、公平、公正、平等、民主等社會價值追求為基礎,以確認和保障社會成員的權利並實現其利益為目的。

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盧梭說:“即使是最強者也絕不會強得足以永遠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強力轉化為權利,把服從轉化為義務”,建立在社會契約上的權力的合法性本就是社會成員權利對權力的認同和讓渡。人民代表大會製度作為我國根本政治製度,正體現了盧梭主權在民的思想,從老百姓選舉人大代表,再由全國各級人大會議選出行政首腦、兩院首長並組成各級政府,行使國家權力,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權力和權利轉化或作用過程,就是權力形成和運行過程。

二、權力的製約和監督:從倫理道德約束到法製保障

在政治生活中,權力不是天生的,權力一旦形成並取得合法地位,權力的主體利益性、排他性和擴張性卻成了一切權力的通病。不受製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走向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權力的不受製約和監督體現在權力與權利邊界模糊,導致公權力對社會成員權利的隨意侵犯,忽視權力合法性來源和以權謀私,必然帶來對老百姓最大的傷害,腐敗表現為權力缺乏有效製約和監督。另外,權力的合法性並不能防止腐敗,人民選舉出來的官員仍有可能腐敗,民主政治也無法擺脫這種風險。

柏拉圖的“哲學王”,孔子的“賢人政治”思想,都體現一種依賴統治者個人的修身達到齊家治國平天下,但是這種靠倫理道德約束的權力,最終導致的是專製。在現代社會裏我們還留存一些人治思想,僅靠掌權者實現權力的自我約束,這種約束機製顯得脆弱而不可靠。

政治的現代化以政治製度化為核心,建立和不斷完善製約和監督權力的法律製度,從製度上反腐,讓權力不會腐敗,不能腐敗。“小智者治事,中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製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橫行,製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麵……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正因為我們秉承這些警世哲言,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一直致力於探索加強製度建設和教育防範工作,促進權力受到監督製約,使領導幹部不犯或少犯錯誤,保證了一代代領導幹部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盡管如此,製度建設仍然存在不少“蟻穴”,健全權力的製約和監督體係,切實做好關緊權力的製度籠子,把權力置於陽光下,置於老百姓的眼皮子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