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醫養結合”養老模式的思考(3 / 3)

(四)政府多頭管理

我國養老機構由民政部門負責,醫療機構由衛生部門負責,醫養結合模式涉及了養老和醫療兩個方麵,每個部門的考核標準不一樣,而二者之間又有交叉重疊的部分,會使醫養結合型機構產生混亂,出現問題不知道應該去找哪個部門,不清楚應該以哪個部門的考核標準為主,從而造成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造成效率低下等問題。要建成醫養結合製度,理清主管部門,怎樣調節和平衡不同部門之間的權力與利益關係,也是一個大工程。

四、健全“醫養結合”型養老模式的對策

(一)培養專業的護理人才

一方麵,政府應該補貼支持一些培訓機構開展養老護理的專業培訓,既可以提高專業水平,又可以吸納一些就業困難群體,促進就業。另一方麵,學校應該開設一些關於養老的專業,這樣就可以提高社會對護理職業的認同度,達到宣傳的效果,易於吸引人才,形成專業的人才隊伍,提高護理人員的待遇。

(二)政府應該充分發揮作用,健全管理體製

首先,要盡快建立關於醫養結合的法律法規,將醫養結合模式納入到體製範圍內。醫養結合型養老模式雖然目前已經在多地進行試點,但其並沒有被納入到體製範圍內,因此要對試點地區的這項工作加快進行研究,盡快發現問題並找出對策,建立關於醫養結合的法律法規,將其正式納入到我國養老保障的體製之內。其次,各部門之間應加強協調合作,對於多個部門交叉管理的部分,政府應該製定出統一的標準,建立統一的等級評定製度,明確不同部門之間具體的責任,這樣就不至於使養老機構對評定標準以及主管部門產生混亂的現象。同時,政府還必須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優惠政策,例如推動各方麵的稅收優惠政策、引導銀行的信貸支持,製定出一係列具體的、細節性的、全麵的優惠政策,從各個方麵加大對養老機構的扶持,從而吸引更多的社會力量承辦醫養結合模式的養老機構。

(三)盡快研究建立長期護理保險製度

要解決醫養結合型養老模式下醫療保險的報銷問題,一個不錯的方法就是建立一種長期護理保險製度,使其處於製度範圍內,隻有長期護理保險製度建立起來,醫養結合的模式才能在全社會範圍內普遍實行。政府需要根據試點地區的工作,加快研究,確定可參保對象、基金籌集渠道、審核標準、報銷方式等一係列問題,並且一定要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三個險種的關係理順,明確各個險種的責任與功能,做好三者之間的統籌與銜接,避免出現功能混亂的問題,製度的建立要始終以出發點為主,不能偏離初衷,要使三個險種各自發揮出最優的功效。或者,可以先建立起商業健康保險,以緩和醫養結合養老模式下醫療保險的報銷問題。(作者單位:吉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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