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親曆安徽農村稅費改革(下)(1 / 3)

歲月風雲

作者:陳先森

改革實踐在艱難探索中推行

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方案的正式實施,隻是邁出了萬裏長征的第一步。這一改革試點是在體製轉軌,經濟轉型,農民增收困難,基層財力緊張,各種矛盾錯綜複雜,困難多、壓力大的情況下進行的。正如中央領導同誌指出的那樣:農村稅費改革的重大意義不亞於當年農村“大包幹”改革,但難度大得多,複雜得多。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阜陽視察的時候,非常感慨地說:農村稅費改革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改革。當初有4個省要求試點,都是自報的。但到決定試點時,有3個省打了退堂鼓。不能說他們是知難而退,但安徽是知難而進,這個精神值得表揚。應該說這4個省中安徽條件不是最好的,但安徽勇於承擔試點,勇氣可嘉。

2000年11月3日,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小組在北京召開全國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座談會。會上,溫家寶充分肯定了安徽省試點工作取得的明顯成效,同時也明確指出:“由於缺乏實踐,在如何領導好這場改革這個重大問題上,我們都存在很大差距,包括安徽在內的試點單位也還沒有‘畢業’。”

由於缺乏實踐經驗,事先反複考慮、周密論證的改革方案,在進入實踐階段後,還是暴露出不少問題。主要有農業稅計稅土地麵積與實際不符、計稅常產過高以及局部地區農業特產稅稅負增加和征收不規範等。

針對試點方案不完善和實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省政府及時對改革的農業稅政策進行調整和完善。

2000年9月,經過統計摸底,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減全省未落實的計稅土地麵積171.7萬畝,計稅常產20.8億公斤。

2001年初,省政府出台了進一步完善農業稅計稅土地管理和調整計稅常產的政策,重點解決農業稅計稅土地不實和計稅常產偏高問題。對少數地方存在的平均攤派農業特產稅問題,省政府明確規定,對在耕地上生產的果用瓜、薄荷、苔幹、大棚蔬菜等農業特產品不再征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征收農業稅,並大幅度下調毛茶、水果、幹果、原木、原竹、水產品等部分應稅農業特產品稅率。

經過2000年、2001年兩次調整,全省共調減農業稅計稅麵積378.9萬畝、計稅常產40.38億公斤、農業稅32521萬元、農業稅附加6544萬元、農業特產稅14877萬元、農業特產稅附加1343萬元。農業稅及附加共調減39065萬元,占2000年省批複方案數的10.98%。兩次調整後,基本上解決了農業稅計稅土地麵積不實和計稅常產過高的問題,農業特產稅稅負也明顯下降,局部地區負擔增加問題得到較好解決,征收過程中的攤派現象也減少很多。

後來,為進一步規範農業稅稅製,又將茶葉和水果等應稅農業特產品的稅率下調2個百分點,由10%調整為8%。同時,在蕭縣和碭山兩縣開展將農業特產稅改為征收農業稅的試點工作。在總結兩縣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省普遍開展農業特產稅改征農業稅試點工作。從根本上解決農業特產稅政策不完善和據實征收困難等問題,進一步減輕了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調動農民發展農業生產的積極性。

為防止改革出現偏差,及時發現和處理試點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省委、省政府在試點進行的同時,從2000年起連續3年組織開展了由1.1萬多人參加的共10個階段的全省農村稅費改革督查工作。

2000年4月28日,省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印發了內容十分細致的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督查工作方案。

方案對督查的主要目的、主要任務、工作方式、督查範圍、時間要求、督查組的組成、督查人員的要求等作了具體明確的規定。根據方案要求,省稅改辦會同省委組織部,從省直部門抽調了356名幹部組成了85個督查組,每組3~5人,麵向全省85個縣(市、區)分別派出督查組。督查組由1名處級幹部任組長,負責該縣的督查工作。同時,考慮到一些市所轄縣(市、區)較多,督查範圍廣、任務重,情況複雜,還專門安排了9名廳局級幹部作為聯絡員前往這些市,他們除負責一個縣(市、區)的督查工作外,還負責市督查工作的協調和聯係,以保證督查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2000年至2002年,省委、省政府共組織開展了10次督查活動。市對縣、縣對鄉鎮也選派了督查人員,鄉鎮對村派出了指導組,深入到村、組、戶,形成了省、市、縣和鄉鎮四級督查體係,對改革試點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