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行中的跟蹤研究(1 / 3)

我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行中的跟蹤研究

審計廣角

作者:周喜 周仁儀 楊文質

【摘 要】 我國試行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有利於直接減輕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有利於提高企業的主業競爭力和降低輔業稅負,有利於倒逼財稅體製的深化改革,有利於加強稅源控製功能,有助於結構性減稅,有助於企業實施稅務籌劃,但也產生了負麵效應和潛在的風險,出現了較多的在“營改增”擴至全國前需要從政策方麵解決的實際問題。

【關鍵詞】 營業稅; 試行改征增值稅; 跟蹤研究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2-0096-04

我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簡稱“營改增”。國家政府實現“營改增”分“大三步”走,第一步:部分行業部分地區“營改增”(2012年);第二步:部分行業全部地區“營改增”(2013—2014年);第三步:全部地區全部行業“營改增”(2015年)。

為了保證“營改增”“大三步”的順利完成,國務院推出了試行“營改增”的“小三步”:2012年1月1日,上海市率先啟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邁出了第一小步;2012年7月25日,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溫家寶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從8月1日起,由上海市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和寧波、廈門和深圳,邁出了“營改增”的第二小步;2012年10月18日,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李克強主持召開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座談會,提出將郵電通信、鐵路運輸、建築安裝等行業納入改革試點,邁出了第三小步。

進入2014年,是試行“營改增”“小三步”的第三年,也是最後一年。為了順利實現我國大陸全部地區全部行業在2015年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課題組針對“營改增”試行中所涉及的幾個問題,進行了跟蹤研究,現闡述如下。

一、“營改增”試行兩年中產生的正麵效應

營業稅是按銷售額或營業額全額征稅。但大多數行業中間環節多,如交通運輸業、物流業包含倉儲、運輸、包裝、配送等,每一道環節都全額征營業稅,導致重複征稅,增加了稅負。增值稅替代營業稅,允許抵扣,不但消除了重複征稅的弊端,還可以達到結構性減稅的目的。“營改增”試行兩年來,產生了很多正麵效應。

(一)有利於直接減輕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年應稅服務銷售額500萬元和500萬元以上(含免稅、減稅銷售額)的,確認為一般納稅人;500萬元以下的,為小規模納稅人。

實施“營改增”後,小規模納稅人的流轉稅率從5%的價內營業稅降到3%的價外增值稅,稅率直接降低40%多。上海納入試點範圍的12萬戶企業中,小規模納稅人為8.5萬戶,一般納稅人僅為3.5萬戶,其中8.5萬戶小規模納稅人減輕了稅負。廣州港南沙港區以物流輔助服務業為主,“營改增”試點前,每年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費4 100萬元。“營改增”試點後每年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僅1 100萬元,稅負減少3 000萬元,降幅達73%。從全國“營改增”的試點行業看: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都可以減輕稅負,達到群體受益。

(二)有利於提高企業的主業競爭力和降低輔業稅負

“營改增”試點地區,很多大中型生產企業為了提高主業核心競爭力,實施主輔分離,將為生產企業提供服務的倉儲、包裝、配送、物流和研究開發等部門從生產企業分離成單獨核算的服務企業,由生產企業內部服務轉為對內對外提供服務。

2013年7月4日,安徽省合肥市為了降低企業稅負,減輕企業負擔,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相關政策規定,在市財政局會議室召開了全市128家大型企業相關負責人參加的大型企業主輔分離工作的動員大會。當這些輔業被分離出來後,合肥市的稅務、工商、質監、國土、房產等部門為企業注冊、登記開辟了綠色通道,並從“營改增”試點的財政扶持資金中給予獎勵或補助。

上海實施“營改增”試點後,作為國有控股的上海華誼集團公司,改革了“大而全”的經營模式,實施製造業和服務業的主輔分離,將原來分散在企業內部的設計院、監理公司、造價公司、裝備公司等從企業中分離,組建了華誼工程公司;將碼頭業務、儲罐業務、包裝業務、運輸業務等分離出來,組建了華誼物流公司;將分散的計算機公司等分離出來,組建了華誼信息公司。

“營改增”試點地區的浙江省溫州市,將大中型工商企業中的運輸、倉儲、包裝、配送等物流業務,將企業安裝成本較高的安裝勞務,將企業內部的技術谘詢服務、維修、安保業務分離出來,分別成立相應的物流、運輸、倉儲、租賃、勞務等服務公司。

通過有效剝離後,有利於提高企業的主業核心競爭力。分離出來的服務業,不僅可以從中分享現代服務業專業化分工帶來的更多益處,更明顯的是現代服務業6%和運輸業11%的稅負大大低於生產企業17%的稅負。

(三)有利於倒逼財稅體製的深化改革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2013年4月16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營改增”是財稅改革的重要一步,隨著“營改增”試點逐步向全國各地和全部行業擴圍,將會倒逼加快財稅體製改革。樓繼偉還表示,“營改增”一旦覆蓋全部地區全部行業,倒逼財政體製改革的大題目是中央和地方分配關係怎麼改。

我們都知道:增值稅是中央第一大稅種。按照中國現行的稅製,增值稅屬於共享稅,中央分75%,地方分25%。營業稅屬於地方稅,全部歸地方財政,而且營業稅占到地方年財政收入的30%,是地方財政的重要支柱。“營改增”之後,意味著原屬於地方的收入,中央要分享75%,導致地方財政入不敷出,造成地方財政萎縮。中央領導要求“營改增”隻許成功,不準失敗。雖然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中規定:試點期間收入歸屬保持不變,原歸屬地方的營業稅收入,改征增值稅後仍全部歸屬地方,改征增值稅稅款滯納金、罰款收入也全部歸屬地方,但僅是一個過渡性文件,不是長久之計。全部地區全部行業“營改增”以後怎麼辦?緊接著的工作,就是倒逼推進財稅體製的深化改革。如何調整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關係和支出責任,如何建立縣級財力保障製度,已成為財稅體製改革的大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