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堅守我的鄉土文學創作(2 / 2)

另外,如《老夫老妻》《風雪夜中的女人》《田伯辦喜酒》等,也都是寫身邊的熟人熟事,反映現實的社會生活。不僅如此,我還以自己為“模特兒”,作為小說裏的主要人物來描摹。我供職於基層供銷社的農資商店,對裏麵的情況太了解了,某些職工的“坑農”行為,著實令人發指。當時作為臨時工的我,隻能是敢怒不敢言。我所寫的《1982:經商王國的臨時工》這個中篇,就是無情地揭露其不可告人的內幕。後來,我與單位簽訂了“停薪留職”合同,出來辦了一家服裝加工廠,由於我不善交際,所以,其中所經受的酸甜苦辣的滋味,簡直難以言說。《“悶葫蘆”的工廠家庭》,就可說是借此描述了自己在創業中的艱辛、痛苦與無奈的經曆。

有這方麵的體會,並不等於就能寫好小說了,當然還有其他要素,但至少可以這樣說,如若寫自己陌生的題材,那肯定寫不出好作品來的。

我並不想避諱,自己讀書很少,也沒有受過什麼寫作培訓,對於寫作上的一套又一套的技巧與方法,我不太懂,也掌握不了,但有一位名家(姓名倒給忘了)的這句話,在我的心裏卻如鐫刻在石板上的字,不管怎麼曆經風雨也抹不了。他說:概言之,寫小說無非就是把一個有趣的故事,講出一個有用的道理來。至此,我就把這句話視為經典,當作座右銘,因為,它符合我的創作狀況。說實在,我很少有寫作天賦,但在編故事方麵,倒覺得還行。每寫一篇作品,首先就會下意識地構思故事,沒有一定的故事情節,似乎就無從下筆。有作家否定小說過分追求故事性,這樣會使作品的雕琢痕跡過重,顯得不真實。也有作家提倡沒有情節,沒有故事性的小說,即散文化小說,這樣的作品才真正算得上有技巧,有品位。對此,我總被弄得有些糊塗。自從有了這句名家之言,就使我對編故事有了底氣,增強了信心。故此,我的小說,都非常注重故事性與可讀性,至於能蘊含多少“有用的道理”,這就不是我本人能說清的。天涯老師說我是編故事高手,有位文友說我的小說“一波三折”,我知道這是抬捧我,但也不否認我善於編故事,喜歡編故事這個事實。我會順著這條路子走下去。

我還想再談一點,就是在構思作品時,會不自覺地設置一個正麵的人物,就如同編故事,作品不塑造這樣一個人物形象,就覺得打不開思路,無法開展情節。我大多作品的主要人物都是以正麵形象為主。而與此相對應的是揭露社會上的假醜惡現象,以及幹部的腐敗行徑,總覺得寫這樣的作品很解氣,心中充滿一種正義感。本人算不上像樣的文人,卻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文人性格。我曾經說過,回顧自己的人生,自恃清高,嫉惡如仇,不願阿諛奉承,不會溜須拍馬,這是我最大的脾性;而廉潔自律,清白做人,則是我的座右銘。也許因為我的脾性使然,所以就決定了我寫作的這一特點,俗話所說的文如其人,也許就是這個道理吧。為鞭撻社會上的不正之風,揭露某些幹部的貪腐惡習,以弘揚正氣,傳遞社會正能量,我不會改變我的寫作個性與特點。文學雖起不到救贖社會的作用,但卻能起到警世的效果,那麼,我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