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案中案”套住副秘書長(3 / 3)

據了解,該項目是長沙市政府1993年批給湖南華城國際房地產有限公司的,土地總數576畝。但由於這塊土地涉事複雜,手續繁瑣,完成整個操作曠日持久。而許、張二人在操作過程中,采取欺騙和偽造文書等方式,以爭取章的信任,後事情敗露。

2006年5月,章勝漢以許、張二人涉嫌合同詐騙提起訴訟。此案經長沙市中級法院一審、湖南省高院二審後,結果,許、張二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被判決追繳二人財產對章勝漢進行賠償。

起初,該案先由長沙市中級法院執行,後經湖南省高院指定章勝漢家鄉的慈利縣法院執行。執行中,慈利縣法院將許、張二人購並的華城公司的47畝多土地予以查封。

然而,讓人萬萬沒想到的是,慈利縣法院的執行法官在調查中發現,時任長沙市芙蓉區政府副區長的彭再魁竟然冒用了土地擁有方華城公司的名義,將一塊市值過億元的土地以3200萬元轉讓給了長沙信天房地產有限公司(下稱“長信公司”)。

合同中,甲方公章處蓋的是芙蓉區政府的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處簽的卻是芙蓉區政府副區長彭再魁。而追查付款情況的結果表明:該款並不是長信公司付的,而是另外一家公司長沙佳天房地產有限公司支付的,金額卻是6000萬元,且進的賬戶是長沙市芙蓉區政府下轄的、屬於副區長彭再魁分管的重點工程投資建設辦公室。

執行法官到芙蓉區政府去找彭再魁了解情況時,卻總是碰了個“閉門羹”。因為“心裏有鬼”,彭再魁根本不願見他們,他甚至把執行法官的電話設置為黑名單。

與此同時,彭再魁深恐事情敗露,他打著維穩的名義千方百計動用方方麵麵的關係來對抗法院的執行。

據報道,長沙市芙蓉區政府的一名負責官員,以維穩的名義賣掉了一家公司的土地,後又打出維穩旗號,成功抗拒了法院對該土地的強製執行。

會議記錄顯示,作為芙蓉區政府派出的代表,副區長彭再魁沒談法律依據,隻談“政治”理由:要維護穩定,要安置村民。

執行法官當即反駁:“難道不講法律、不追查下去就穩定了?講法律和追查問題反而就不穩定了?你今天要維穩,把這塊地賣了,明天要維穩,是不是可以把華天(湖南著名的五星酒店)也賣了?維護穩定是你政府的事情,但怎麼能拿人家的財產來維穩?你想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人家的財產,那還要法律幹什麼?”

2010年10月28日,得知此情後的章勝漢在長沙租住的小房內,因抑鬱、情緒激動致腦出血猝死。悲憤萬分的章家人於是隨即四處告狀,引起了媒體的高度關注,輿論對於彭再魁千方百計幹擾法院正常執法的異常行為表示了質疑。

這個時候的彭再魁終因“涉案”過深再也無法自拔,他涉嫌與他那些朋友的幕後交易也因此逐漸浮出水麵。

2011年10月18日,彭再魁被湖南省紀委“兩規”。在“兩規”期間,彭再魁交代了收受11名商人賄賂的情況。彭再魁被羈押在衡陽市第二看守所時,向看守所舉報他人販賣毒品的線索,被法院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2012年10月29日是彭再魁的50歲生日,與往年高朋滿座、流觴交錯的情景完全不同,他這次卻是關在看守所裏靜靜地等候法院的判決;此時此刻,彭再魁神情黯淡,不由想起了同在看守所裏的妻子,當他望著偵查員為他準備的生日蛋糕,以及閃爍的燭光時,彭再也忍不住了,不由失聲痛哭……

記得曾有一名落馬官員在看守所過生日時,不由感慨萬分寫道:“少小離家圖報國,跬步艱辛奮鬥多。五十功名如塵土,一朝頓悟乃南柯。倘持清廉本無憾,恣意縱情自折磨。悔不當初裹盔甲,恨留今日歎蹉跎”。這正是彭再魁此刻心情的最好寫照!

彭再魁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衡山縣人民法院管轄,2012年11月13日,衡山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1997年9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彭再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房地產開發公司等單位在承接建築工程等方麵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兄彭伯魁(另案處理)、其妻劉某(另案處理)收受李健康等11人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368.64萬元。其中人民幣305.73萬元、美金5萬元、港幣15萬元,物品價值人民幣12.14萬元。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就上述指控出示了大量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法庭質證和法庭辯論。

2013年4月22日,衡山縣人民法院對長沙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彭再魁受賄一案進行宣判,彭再魁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追繳其違法所得332萬餘元,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