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伕、執事伕的駕衣是將及膝蓋的小大褂,或曰“中褂”。杠伕穿大襟的;執事伕和鼓手穿對襟的。
衣服的底子是深綠色的,如果出大殯用兩班杠伕,一班用深綠色的,另一班則用深藍。如果三班,就再添用青色駕衣。
駕衣上的圖案大致相同。早年,車輪形的圖案印遍全身,中間為“○米”,周圍是8~12個大圓點,象征著車軲轆。
這是因為古代為“素車白馬”駕靈,後來,為了禮儀隆重才改用杠抬,所以就在杠伕的衣服上畫上車輪,表示代替靈車。
不過,傳到近代,這個圖案有所變更,逐漸演化成為城頭或杠房的標誌。乍一看,似乎沒有什麼區別,其實,東西南北城幾乎都有所不同。
北城駕衣上邊,遍身印著“草龍”的圖案,周圍印著8個白色的大圓點兒;南城是中心印紅色的大5點,周圍印著10~12個白色的大圓點兒。
東城則是紅色的菊花戳子,周圍印著10~12個白色的大圓點兒。讓內行人或有經驗的人一看便知是哪個城頭杠房應出來的活。
杠伕下身一般都是黃套褲或灰套褲,隻有西城西同順杠房應出來的杠、杠伕全穿大紅套褲。
杠伕頭戴黑氈帽,像個小淺碟子,謂之“荷葉帽”。頂上安個有孔的紅漆木墩,插個衝天錐式的雉翎,表示官品未入流。
雉羽一般都用紅雉翎,隻有用兩班杠伕時,才有一班用藍雉翎。帝、後、親王、郡王、貝勒有部王銜者,用黃雉翎;入八分公者用紫雉翎。
杠伕帽翎子的顏色與其抬的杠上用的繩、墊,以及打的撥旗顏色是一致的,隻有皇杠是全黃色。
王府、宅門、紳商富戶的講究者,要求杠伕洗澡、刮臉、剃頭、穿新靴子、新駕衣。再加上“油杠”(杠上新刷一遍漆)、“包繩”(用新布包杠繩)、頭水罩片,謂之“普新”。帝、後“奉安”時,杠伕有黃手套和黃“鞋護”。
打響尺的杠頭曆來是頭戴官帽,身穿孝衣(喪家給的),腳穿青靴子。如果是到墳地或廟裏起靈,不是新喪,僅穿杠房的藍中褂,而不穿孝。
小杠(8~24人)杠伕一般不穿統一的靴子,他們曆來是頭齊腳不齊。八個人以下的杠,不能算做殯儀(有殯無儀),如四個人的,三個人的,兩個人的,杠伕均為便衣抬靈。這是屬於舊時所謂的“貧不能為禮”的範圍了。
儀仗執事
執事,即古代文武官員的儀仗。執事分滿執事和漢執事兩種。滿執事不隻專為滿人使用,凡滿、蒙、漢二十四旗都可以使用。
滿執事又稱“旗執事”,其主要儀仗有大幡、門纛(dào)、小型纛旗、黃鷹、細狗、駱駝、劊子手、清道旗、“肅靜”“回避”牌粉棍、金執事等27種。
漢執事以半堂為基數,每半堂有三色不同的幡、傘各6把,金執事4~8對,還有響器、僧道、紙活等9大類。近世,大部演變成為婚喪禮儀上的執事。
清代,對於殯儀使用的杠、罩、執事,有明確的規定。從“名份”、社會地位上,上至帝、後、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有入八分的,有不入八分的區別),從正一品至縱九品的官吏,下至各行各業的平民百姓,各不相同。
從民族上,滿、蒙、漢二十四旗,以及漢族官民也有不同程度的區別。這種國家典製,人人必須遵守,不得逾越。民間貧富不等,禮儀儀仗形成的豐儉程度不同。原則上,許可從儉,不得逾越。
殯儀上使用的杠、罩、執事,除了帝、後由內廷鑾儀衛準備外,其他人均須向杠房租賃。
清末,王公貴族、高級官吏發喪時,除了從杠房賃來的傳統、固定形式的執事之外,還有的要用縣衙門的全班執事和行役。
例如:慈禧太後的弟弟承恩公的府坐落在屬於大興縣的東直門芳嘉園。他的福晉死後出殯,除了傳統儀仗外,還用了大興縣縣衙門的全班執事和衙役。
民國以後,高級官員出殯也有動用當時官方軍警做為儀仗隊的。
民國以後,無典製可循,官民婚喪儀仗,各聽其便。除前清八旗王公、遺老遺少仍遵舊典外,其他階層,尤其是漢民,喪禮儀仗的使用日趨紛雜。
有錢人不重民族傳統禮製,而注重氣派,從形式上說已不符合曆史上業已形成的規範化的儀典。
事實上,除了執事中的附加部分,如杠房、彩子局等之外,餘者均不能被視為正統、傳統的儀仗。
傳統的執事本身,在行進時,有其固定的排列順序。同時,執事與殯列中的響器、僧道、孝屬、親友,一起行進時,亦有其固定的穿插和安排,使之符合禮法與觀瞻。
發引
“發引”是喪事的最後一道程序,即將死者送往墓地安葬,入土為安。“發引”也有許多禮儀和講究。
出喪五大件
舊京,辦喪事有五大件,幡兒、牌兒、棍兒、盆兒、罐兒。這五大件隻是舊京老太太們的口頭傳說,即使如此,也能反映出當時在漢人的殯儀中,晚輩對已故親人所盡的禮節、儀式。
幡兒是古代招魂的旗幟,故稱“引魂幡”。由誰來給已故的人打幡兒,也是有些講究的,照例出殯時由長子打幡兒,父死以左手打之;母死以右手打之。
如果長子先亡,不是由次子來打幡兒,而是由承重孫代之。如果過世的人既無兒,又無孫,那就由繼承死者遺產的親屬(如侄子、外甥)或義子來打。
人死後,幡兒是“承重”的標誌。如果在出喪時,靈前沒個打幡兒的,人們會以為是一種憾事。
引魂幡都是從冥衣鋪裏糊出來的紙活。其製作形式也不盡相同。其中最常見的為“牌子幡”,此外,還有筒子幡、門幡、花籃幡、魚兒幡等。這要根據死者的具體情況而定。
北京城內出殯時,均由長子打幡,但是在郊區,凡出殯者,長子要打白幡,次子要抱牌,自三子以下都要打黃、藍等素色幡。孫輩則依輩份不同,打粉、紅、藍、綠等彩色幡,稱之為“鬧幡”。喪事的所謂“承重”,這也是其中的一種表現。
牌兒是金棺入土之前供奉的臨時紙製靈牌。它是由冥衣鋪糊出來的小型靈龕。從外觀來看,很像一小型樓庫,僅一尺來高,有宮殿頂,前出廊柱,雕欄彩繪,下邊糊有座兒。
前臉敞門,內貼一白紙靈牌,上貼荷葉寶蓋,下貼蓮花托座,例由僧人題上亡人名諱。並且還要用一塊黑紗把紙製靈牌給蒙起來。出殯時,由次子捧之。
棍兒也就是過去所謂的“哭喪棒”。這是由古代守孝時用的杖演化而來的。
古代喪禮,對“哭喪棒”的用法和製作也很講究,父死要用竹杖,母死要用桐杖,且上圓下方,其長度至胸高,正所謂“孝子哀甚,柱杖以支其身。”
後來,逐漸被簡化,僅用秫秸裹上剪穗的白紙,其長度二尺左右,僅把它看作喪事中禮節性的用品。出殯時,三子以下的男孝眷,都要以左手拿“哭喪棒”。
盆兒是一種瓦器,雙叫“吉祥盆”、“陰陽盆”。民間又稱為“喪盆子”。與摔盆用的那塊砂板磚以及兒媳婦抱的那個裝“焰食”的瓦罐,合稱為“倒頭三件兒”。舊時,病人剛一咽氣,他的兒孫們到磚瓦鋪去買“倒頭三件兒”。
但是,富戶人家與貧戶人家對盆兒的選用也有很大的區別。
富戶人家落了喪事,隻自己買罐兒,至於盆兒和磚則由冥衣鋪負責購置。
照例,冥衣鋪的裱糊匠師傅,首先用大白粉將盆兒塗一下,其次用藍色或青蓮色在盆心裏畫上圓壽字,或題寫“西方正路”,盆沿的周圍畫上萬字或雲頭的圖案,就像古瓷中的青花盤子。
最後把摔盆兒用的那塊磚,糊成一套古書形。也就是把磚的兩頭用白紙包上,並畫三條橫線,表示是三本經書,外邊再用藍紙一糊,左角貼一金邊紅簽,寫上“金剛經”字樣。其意為以經度亡。
貧戶則直接到磚瓦鋪“請”個“吉祥盆”,既不抹,也不畫。出殯時,摔盆兒用的那塊兒磚,也是隨便找一塊,沒有什麼講究。
摔盆與打幡的規矩基本相同,隻不過除了摔盆還有踩盆一說。
照例在起杠時,由長子將盆摔碎,父死用左手摔;母死用右手摔,摔不碎時忌摔第二回,由後邊抬杠者將盆踩碎。
如無長子者則由承重孫摔盆兒。如死者無子孫,可由其妻來摔盆(誓不再嫁)來摔盆,也可在死者財產繼承人中找一晚輩來摔盆。
如果喪家孝屬在繼承權上有爭議,甚至打架鬧喪,這時無法決定由誰摔盆兒,就叫抬杠的將盆兒一腳踩碎,將幡放在棺蓋上就算了。還有與死者平輩,不存在繼承遺產問題的情況下,一律不以手捧盆兒。而是用腳將盆兒踩碎。
罐兒也就是所說的“焰食”罐子,正名“寶瓶”。是一種帶釉的小瓦罐,上下略窄,中間稍粗,直徑二寸左右,全高半尺左右。
伴宿之夜,辭靈時,按照舊時風俗由死者的兒子、兒婦、女兒以及外性親友用一雙新筷子或秫秸杆輪流把祭食夾於罐中,並用紅綢紮之。
出殯時,由大兒媳婦抱著,謂之“抱罐兒”。如長子不在,又無長子之妻的,如果由承重孫打幡的,則照例由承重孫媳婦抱罐兒。
當然,也有其他個別現象,如有的讓死者的原配夫人抱罐兒。據說,袁世凱死後,就是他的大老婆在出殯那天給他抱的罐兒。
下葬時,放在棺柩前座上(男左女右),做為給亡人的永久供養。
以上出喪五大件多為漢人使用,而滿人並沒有這種禮節。舊時,滿人出殯時,孝子們隻是徒手而行,並無打幡抱牌之舉。民國以後,由於受漢俗的影響,滿人在出殯時也要摔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