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單純學術化或者商業化發展都麵臨諸多困境,而教育傳承與市場發展相結合的“校地共建”道路也許更為可行。地方高校積極參與當地社會文化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是實現大學功能和價值的具體表現,更利於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推進傳統文化傳承創新。而民族地區高校更應該在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積極搭建校地合作平台,利用自身諸多優勢,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好本地的曆史文化資源。校地共建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傳承發展新機製的建設,不僅應當立足於現實發生的合作案例與合作範式,也應當努力結合民族地區各高校的音樂教育教學實際,堅持教育傳承與市場發展相結合的傳承發展道路,積極探索校地共建新機製的具體路徑和運行模式。
二、“校地共建”機製的具體路徑
三年來,通過對南嶺走廊中段瑤族音樂傳承發展情況的田野調查和文獻梳理,我們收集了大量由高校參與的“中國瑤族盤王節”、“瑤鄉文化旅遊節”等文化交流活動,高校與政府所屬的研究機構合作開展瑤族音樂文化遺產挖掘整理等科學研究活動,高校與社會藝術團體合作演繹瑤族音樂作品的演出活動等方麵的典型事例、案例。比如:由南嶺走廊地區各縣市主辦、連續舉辦了十一屆的“中國瑤族盤王節”(第七屆之前稱“南嶺瑤族盤王節”);由各級團組織或者地方政府文宣科教部門組織的文藝下鄉、扶貧支教活動等。
對高校在上述各項活動中所發揮的作用、校地合作的具體方式以及合作效果等現實情況的細致研究,可以發現學校與地方共同構建瑤族音樂的傳承和發展,至少存在以下三種路徑:其一,通過合作開展科學研究、田野采風等方式挖掘整理瑤族音樂資源,傳承瑤族音樂文化,創新瑤族音樂作品;其二,通過參與地方政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主辦的文藝活動傳播瑤族音樂文化,培育瑤族音樂市場;其三,通過汲取瑤族音樂文化資源完善地方音樂教育教學體係,培養瑤族音樂文化傳承人,擴大瑤族音樂消費群體。簡而言之,即:以研究推動創新、以演出擴大市場、以教育培養新人。
三、“校地共建”機製的運行模式
校地共建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傳承發展的新機製,出發點是要利用高校的人文社會科學資源和人才聚集優勢,目的是提高地方政府社會管理創新水平,解決瑤族音樂文化保護與傳承工作乏力等問題。該機製的關鍵在於如何 “合作”以及如何持續地 “合作”,核心問題是具體運行過程中的成本負擔問題和效益分配問題。根據我們的研究可知,該機製的驅動力大致來源於四個方麵:首先是瑤族音樂本身的現代價值或者說瑤族人民的自身利益需求。南嶺走廊中段是桂粵湘三省(區)交界地區,更是瑤民的主要聚居地,分布著六個瑤族自治縣和十多個瑤族自治鄉,有約占瑤族總人口 50%的瑤民居住在此。音樂文化承載著瑤族人民的曆史記憶和族群共識,是他們民族認同的重要體現和途徑。然而,麵對保護乏力、後繼無人的困境,惟有不斷創新發展,才能滿足瑤族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他們與其他文明溝通、協同共進的能力。其次是恩主(消費群體)的需求。按照現代經濟學的經典理論,任何事物的發展均離不開“消費市場”,人類的消費是事物發展的唯一動力,文化包括音樂文化屬於消費品早已成為人類共識。再則是地方政府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的需要。南嶺走廊五嶺橫貫東西,扼湘、贛、粵、桂之咽喉,是華南沿海地區溝通中原腹地的橋梁,具有南接北承的區位優勢,自古為商賈集散之所。以瑤族音樂為主的南嶺音樂文化伴隨著商業文明的發展而廣為傳播。然而,自17世紀開始,由於水路交通的蓬勃發展以及湘桂通道的貫通,南嶺走廊連通南北、縱貫東西的輝煌不再。進入 20世紀,南嶺走廊進一步被邊緣化,遠離各省(區)政治經濟中心,行政區劃的分割致使該區域豐富的曆史文化資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合理開發利用,經濟社會發展長期落後,人們對現代文明的習得與認同也不強,明顯屬於社會管理的薄弱環節。該區域內的各級地方政府有著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發展民族地區經濟、促進民族地區社會和諧的迫切需要。最後,這也是高校提高服務社會水平和文化傳承創新能力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