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用自己的“聲音”寫作(1 / 2)

——評曉重的小說《發現》

評論

作者:藏策

曉重是個特色非常鮮明的作家,有關他的這些特色,不難羅列出諸如:故事生動引人入勝,人物塑造栩栩如生,語言活潑機智,讀之如聞其聲……等等。曉重的小說為什麼會具備這些特色呢?我在閱讀他的長篇小說《走火》時,就注意到了這些問題,直到閱讀《危情列車》(刊載於《啄木鳥》2010年3、4期)和這部《發現》時,我終於發現,從考察敘述者的“聲音”入手,是分析曉重小說文本特色的關鍵。

作者與敘述者之間,是有著一定距離的。說白了,敘述者其實也同樣是作者設置在小說裏的一個角色。就如同小說中的某個角色可以是作者自身的投射,也可以是作者生活中的“模特”,作者可以通過敘述者的嘴,用自己本色的“聲音”說話,也可以讓一種不屬於自己的“聲音”說話。好比一個歌唱演員,可以用“真嗓”演唱,也可以用“假嗓”演唱一樣。當然,使用不同的“聲音頻道”,小說的文本效果也不一樣。曉重小說的最大特點,其實就是一直堅持用自己本色的“聲音”敘述,唱的是“真嗓”。

並不是所有作家都適合唱“真嗓”的,適合不適合,關鍵要看“聲音”是否有張力。小說的語言雖然來源於日常生活,但又不同於日常語言。日常語言偏重的是語言的“外延”,而文學語言更偏重語言的“內涵”,並且還要在“內涵”與“外延”的撕扯中,拉伸出文本的張力。作家用“假嗓”,為的就是營造語言的張力,用這種充滿張力的語言,編織出小說中特有的語境。這樣的語境是自足的,不能破,一破就撒氣漏風了,張力也就跑掉了。唱“真嗓”則不同,因為用“真嗓”營造張力,不怕撒氣漏風,但“撒”得要有講究,得在文本與現實之間找到平衡,拉出張力,造出語境。簡單地說,“真嗓”要想唱出味道,你的嗓音本身得有這個條件。

曉重用自己的本色“聲音”講故事,講得繪聲繪色。那麼他的“聲音”有什麼獨特的魅力嗎?其實與其說他的“聲音”好,還不如說是他真正找到了自己,找到了自己的“聲音”,找到了屬於他自己的文學領地。

曉重是地道的天津人,有很強的語言天賦,除去說一口正宗的天津話外,北京話、河南話、山東話、山西話等都能講幾句。他又是個鐵路警察,天天幹著的就是他小說裏寫的那些事。這本來也沒什麼,算不上什麼特別的文學資源,但如果善加開發和利用的話,那可就不一樣了。有多少文學愛好者,就因為沒發現屬於自己的資源和領地,總是跑到別處去“挖寶”,最後一無所獲。我敢說如果曉重也今天“重大題材”,明天“底層敘事”的話,絕寫不出這樣的文字。曉重是聰明的,沒被文壇的這個風那個潮給忽悠了,就老老實實地守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