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3 / 3)

42“祁午”句:祁午等八人皆為晉大夫。43選:謂出眾的人才。

44韓襄:韓無忌之子,為公族大夫。45韓須:韓起嫡子。46箕襄、邢帶:皆韓氏族人。叔禽、叔椒、子羽:皆韓起庶子。

47韓賦七邑:韓氏征賦之七邑。48成縣:大縣。49四族:銅鞮伯華、叔向、叔魚、叔虎。50楊肸:羊舌肸。即叔向,食邑於楊。51十家九縣:韓氏七家,楊氏四家,共十一家。此言十家,舉其成數。韓氏七人,每人一邑,共七縣。楊氏四人,共二縣。52長轂:戎車。每縣百乘,九縣共九百乘。53遺守四千:留守者尚有四千乘。54伯華:叔向之兄。55中行伯:中行吳。56蔑:無。57速:召。58禽:同“擒”。俘獲。59逞:快。60不穀:君主自謙之辭。意為不善之人。61無辱:不用擔心。辱:戚。62敖:通“傲”。63圉:鄭地,在今河南杞縣南五十裏。64辭不敢見:不敢當國君親勞。

鄭罕虎如齊1,娶於子尾氏2.晏子驟見之3.陳桓子問其故4,對曰:“能用善人5,民之主也。”

1如齊娶妻,親迎之。2子尾氏:公孫蠆。3晏子:晏嬰。驟:屢。4陳桓子:陳無宇。5能用善人:謂授子產政。

夏,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牟夷非卿1,而書,尊地也。

1“牟夷”三句:牟夷不是卿,而《春秋》書其名,是由於重視土地的緣故。尊:重。《四部叢刊》本、“非卿”前無“牟夷”二字,於義為長。

莒人訴於晉1.晉侯欲止公2,範獻子曰3:“不可。人朝而執之,誘也。討不以師,而誘以成之,惰也。為盟主而犯此二者,無乃不可乎?請歸之,間而以師討焉4.”(又)[乃]歸公5.秋七月,公至自晉。

1“莒人”句:控訴魯國接受牟夷。2止:扣留。3範獻子:士鞅。4間:同“閑”。閑暇。5乃:原本作“又”,據《四部叢刊》本、敦煌寫本(P暢3729)改。

莒人來討,不設備1.戊辰,叔弓敗諸蚡泉,莒未陳也2.

1不設備:莒人不設備。2陳:同“陣”。列陣。

冬十月,楚子以諸侯及東夷伐吳1,以報棘、櫟、麻之役2.薳射以繁揚之師會於夏汭3.越大夫常壽過帥師會楚子於瑣4.聞吳師出,薳啟彊帥師從之5,遽不設備6,吳人敗諸鵲岸7.楚子以馹至於羅汭8.

吳子使其弟蹶由犒師,楚人執之,將以釁鼓9.王使問焉,曰:“女卜來吉乎?”對曰:吉。寡君聞君將治兵於敝邑,卜之以守龜10,曰:‘餘亟使人犒師11,請行以觀王怒之疾徐12,而為之備,尚克知之13!’龜兆告吉,曰:‘克可知也。’君若歡焉好逆使臣,滋敝邑休(殆)[怠]14,而忘其死,亡無日矣。今君奮焉震電馮怒15,虐執使臣16,將以釁鼓,則吳知所備矣。敝邑雖羸,若早修完17,其可以息師18.難易有備19,可謂吉矣。且吳社稷是卜,豈為一人?使臣獲釁軍鼓,而敝邑知備,以禦不虞20,其為吉孰大焉?國之守龜,其何事不卜?

一臧一否21,其誰能常之22?城濮之兆23,其報在邲。今此行也24,其庸有報誌?乃弗殺。

楚師濟於羅汭。沈尹赤會楚子,次於萊山25.薳射帥繁揚之師先入南懷26,楚師從之,及汝清。吳不可入27.楚子遂觀兵於坁箕之山28.

是行也,吳早設備,楚無功而還,以蹶由歸。楚子懼吳,使沈尹射待命於巢29,薳啟彊待命於雩婁30,禮也31.

1東夷:指淮南之夷,在今清江市至揚州市一帶近海地區。2“以報”句:此役在上年。3繁揚:即繁陽,在今河南新蔡縣。4常壽過:姓常壽,名過。瑣:楚地,在今安徽霍邱縣東。5從之:從吳師。6遽:倉促。7鵲岸:地名,在今安徽無為縣南至銅陵市北長江北岸一帶。8馹(rì):傳車。羅:水名。9釁鼓:以血祭祀。10守龜:用於占卜之龜。11亟:急。12行:往。13尚:希望。克:能。14滋:致,致使。休怠:懈怠。休:懈。怠:原本作“殆”,據阮元《校勘記》及敦煌寫本(P暢3729)改。15奮焉:形容旺盛。奮:盛。震電馮怒:謂盛怒。馮、怒為同義複詞。16虐:暴。17修完:修繕加固。完:固。18其:則。息:止,已。19難易:患難。難易為偏義複詞。20禦:備。不虞:指意外之事。21一臧一否:或吉或不吉。臧:善。否:不善。臧否即吉凶。22謂吉凶無常,不可必。23“城濮”二句:城濮之戰(在僖公二十八年),楚卜得吉兆,而戰敗;吉兆之報在邲之戰(宣公十二年)。24“今此”二句:言自己此番出使,本不打算回國複命(準備被殺)。其庸:豈。其、庸二字同義。25萊山:地名。26南懷:與下文“汝清”皆楚國邊界之地,在今江、淮之間。27吳不可入:謂吳有備。28觀兵:陳兵示威。坁箕之山:坁箕山在今安徽巢湖市南三十七裏。

29巢:地名,在今安徽巢湖市。30雩(yú)婁:吳地,在今河南商城縣東。31禮也:善其有備。

秦後子複歸於秦1,景公卒故也。

1後子:秦桓公寵子,景公同母弟,於昭公元年奔晉。

六年春1,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葬秦景公。

夏,季孫宿如晉。

葬杞文公。

宋華合比出奔衛2.

秋九月,大雩。

楚薳罷帥師伐吳。

冬,叔弓如楚。

齊侯伐北燕。

1六年:公元前536年。2華合比事君不以其道,故書其名以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