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十二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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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還沒亮,衙門外傳來急促的擊鼓聲.門房守夜的衙役聞得鼓聲,趕忙去裏麵報告縣令.他知道,縣令是個急性子.等衙役到了縣令的居室門外,屋裏已燈光明亮.

“稟告大人,有人擊鼓.”

“讓他進來吧.”

進來者見到縣令,雙膝跪倒磕了個頭說:”小人金山給太爺請安!”

“快起來說事.”

“小人的妹妹金枝,十六歲因病亡故,埋於城南.前天,城西住的宋家長子宋高義亡故,欲迎娶小人的妹妹,兩家結成一門陰親.後半夜挖取棺材時,卻發現棺蓋與棺材下部已經脫節,故小人懷疑,曾有人盜取妹妹的穿戴.因是結陰親,不能讓死者見天日,所以,才大清早擊鼓,攪了太爺的清夢.望太爺海涵!”

“這情況,你令尊知道嗎?”

“回太爺,已告知.家父正匆忙趕往城南.”

“來人,備馬.”

縣令和師爺及一個衙役,三人騎馬,跟在金山那頭健驢後麵,直奔城南.遠遠就望見大路右邊,罩有如一間房子那麼大小的黑布棚.上下遮擋的嚴嚴實實,隻在東麵留一個敞門.門裏燭光閃亮,棚壁上掛著桅燈.一老漢在門外來回走動,時不時地向大路上張望.忽聽一陣馬蹄聲由遠而近,老漢忙從右麵側側迎上,拱手說道:”勞動大人親臨,老朽金太德感激不盡!”

縣令下馬問道:”能否開棺一驗?”

“正盼如此.”

縣令進了棚內,見幾個手拿鐵鍁/鎬頭的男子,或坐或立在棺材四周,便跟衙役附耳幾句.衙役沉聲說道:”閑雜人等,外麵等候!”

手拿鐵鍁鎬頭者,魚貫而出.放下棚簾,裏麵除了縣令帶來的師爺和衙役外,就是金太德/金山父子和宋家的二子宋高情.雖是陰親,卻有接有送.金山屬女方親友,是為了送妹妹出嫁;宋高情屬男方親友,是為了迎娶嫂子過門.可謂’裏手趕車沒外人.’

金山摘下棚壁上的桅燈邊照邊說:”太爺,這棺蓋與棺身不正.”

“嗯!開棺.”

金山占棺頭,宋高情占棺尾,兩人用力將棺蓋抬起.畢竟宋高情年幼,沒有力氣,金山的大頭已抬起,他那端仍紋絲不動.縣令看向旁邊的衙役.衙役心領神會,立刻著手幫忙.將棺蓋抬起,放在一旁.燈光下,金枝的臉色並非蠟黃如燒紙.縣令問道:”枕頭旁邊是不是胭脂盒?”

“回太爺,是的.”

“你兄弟/姐妹幾人?”

“兄弟共三人.我為長子,下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

“你妹妹最小,應該最驕貴,以你的穿戴,不可能讓你妹妹穿戴的如此寒酸,尤其是死後.應該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才能安父母惋惜憐愛之心.”

“太爺說的極是!”

“如此說來,你妹妹的發間/耳上/頸項/手腕等處,包括衣服的樣式/品位等,無不傾注了你父母的眷戀懷念之情.”

“回太爺,是的.她外穿的絲織棉袍也不在其身.”

“把棺蓋蓋上吧.本官不想打擾逝者長眠,無奈才至此.在我轄區內出現此等駭人聽聞之事,本大人絕不會袖手旁觀,心慈手軟!”

說完,縣令及師爺/衙役騎馬回了縣衙.臨走,囑咐在場者,不可將此事傳揚出去,就說是有親朋來過.

金太德等人將縣太爺送走,忙讓兒子金山回家,把女兒身上失去的穿戴補齊.他不想讓女兒失去身份和自尊地嫁過去.因她畢竟是自己的女兒,來世間一趟,能管自己叫一聲爸爸,說明今世有緣.讓他想不到的是,如果沒有陰娶之事,還真不知道女兒死後,還會被歹人洗劫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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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咱這上陽縣裏確有盜取新墓財物的卑鄙齷齪之人!”縣令回衙後對師爺說.

“森林之大,什麼鳥都有.大人,你想怎辦?”

“派人盯梢歐陽伯的女婿,並不是個好方法,捉賊要捉贓.既然罪犯看重淺埋的暫厝之墓,咱們就以此為防範重點.是狗,總也改不了吃屎的習慣.現在,你派人四外打聽巡視,查清咱們上陽縣有幾個棺材鋪.”

“是!是不是讓棺材鋪老板將當天賣出去幾口棺材,死者的年齡,是男是女,是否已婚,哪裏人氏等一一列載清楚,當天交到縣衙?”

縣令點頭微笑.

“我擔心棺材鋪老板給咱們的不是實數.”

“不能吧?這也不是讓衙役去街上給我買梨,半路上可以拿起一個嚐一嚐,看看是甜的還是酸的。”

“他們是怕按賣出去的棺材數收稅。因為咱們是官家。”

“你可以有針對性的,別主次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