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就這樣變象的落入了木可文的腰包之中,朱子隱是有意這般所為,我卻是在老老實實地幹,沒有謙讓於木可文。一切都在打牌之中解決,包括我們的官司,木可文也是滿口答應的,維持原判。
再有就是去山園縣執行了,按照法律是不該中級人民法院的事,由基層人民法院執行,上級隻是指導而已。我們大家都知道朱子隱的車在山園縣被趙清風們扣押了很久,這次也是順便想請中級人民法院出麵,把這個事情給完全解決了。這個事情先是秦民佑說出來,然後就是朱子隱叫苦,最後是我在中間裝扮著各種臉麵,我們還是把木可文請動了,同樣答應帶一般人馬去執行。
我們也是千方百計地囑咐木可文,李瑞和是在省上請了一個律師,還是高級職稱呢?要小心,要提防。木可文講:“管他哪裏請的律師,就是上北京去請來,我照常地判他輸,我又不是沒跟外地高級律師打過交道,一切都以我們的為準,律師愛怎麼辯就辯,至於如何判決是我們的事情,他們根本左右不了我們。在這裏是我說了算。”有了他這一句話我們就夠了,隻有是等待著結果就是了。
結果往往使人意外,木可文帶人去山園縣,卻沒有一個結果,隻能是得到的滿肚子氣回來,沒有執行得了。才說到是執行朱子隱的事情,那些法院的領導都東一個西一個地走掉了,隻留有辦公室的主任來接待,工作一點都不支持,要怎麼辦都由木可文自己去決定了,既然是當官的都走掉了,那些當兵的就不用說了,成了無頭的蒼蠅,根本不能做事。
木可文也是氣極了,親自帶了所有人員去執行,想把車硬性地弄走,趙清風也是不賴的,你請不要小看農民,他把律師帶去了跟木可文講理,早有內線告之了趙清風,趙清風於是在瞬間之內組織了幾十上百號的農民來圍著,有的是看熱鬧,有的也是出餿主意,更有的想把木可文的槍結下了,狗膽包天的,麵對這種情形木可文被團團圍困了,差一點沒有走得出來,還是全靠那個律師在關鍵的時刻左右了局勢,說服了那些老百姓,這樣木可文才得以敗走麥城。
朱子隱打電話就是得到的這個結果,朱子隱給木可文講,他的車不要了,也要把趙清風搞著,請木可文放心,他說話是作數的,於是一場大的行動就在準備和預謀之中了。
起訴中說的有一件事,說我參加了打李瑞和的老表,其實我沒有參加,但我知道這件事情的全部過程。雖然我們這些天差不多都在一起鬼混,但這件事的確沒有去,我在一家搬新房之中幫忙,可以去調查房主,房子老板叫曾慶陽,住在麻花街38號的,還有他的妻子叫應桂花,還有一起幫忙鄧龍二,住在八字巷黑橋邊。
我是第二天下午,他們請我去吃火鍋,在這個過程說的,殺那刀是劉超龍所為,指揮是朱子隱,騎車是蔣編,他們是等待好久才下手的,這天的機會是最好的,隻有三輪車和飯店老板知道這事。這一餐飯也算是慶功酒,所以也把我拉了進去。我真的沒有去幹,幹了,我這個人是值價的,不抵賴,有什麼嘛男兒漢大丈夫敢作敢為,但是冤枉我是吃不消的。
他們這一次行動也算是給公安局一個打擊,既然走正路不能達到,那麼就走邪道吧!反正都要達到目的。這年頭想去想來靠別人是靠不住的,特別是那些共產黨的官兒,他們還得從自身的角度來減半處理這些事情,根本就沒有我們鐵哥們那樣,說幹就幹,講做就做,做了就得了。我看當官的是前怕狼,後怕虎,他們辦理是比較穩重,這個社會表麵上看有點亂,但萬一輪到自己頭上來認真起來,哪一個都還是怕,說得那麼熱鬧,幹起來就不一樣了,哪一個都怕丟了那個烏紗帽,把飯碗給打掉了。木可文去執行也同樣是這種結局。
這兩次的不利事情,是打擊了我們的鬥誌,這些年來在江湖的闖蕩,也使我明白了許多的道理,我們建立起來的輝煌帝國已經漸漸地走向了沒落,原因很簡單,有許多的人都“退役”了,結了婚,生了孩子,跟年輕的時代是不一樣了,隱退出了江湖。還有新的一代年輕人正在崛起,準備是要取代了我們,加之,我們的作惡太多,有的人也在尋找機會來報複於我們,最為明顯的就有李瑞和了,李瑞和憑借他的經濟實力,也是在跟我們抗衡。
李瑞和帶領一夥人跟我們展開了明爭暗鬥的鬥爭,有兩次都是把我們的人搞著了,他們都是晚上行動,而且是采取蒙麵的偷襲,有了這一次吃虧,我們也是有所預防的,有的都帶有刀或者是槍之類的東西在身上了,第二次我們完全能夠斷定是李瑞和所為,因為有人聽到了李瑞和那個外地佬的聲音,另外一個方麵在醫院裏我們見到一個傷者,跟我們自己的人彙報所致傷差不多,在思徽這個小城市,隻有這幾家醫院,是很容易找到的,你放心好了。
也正是由於這樣,李瑞和才有了第二次“進宮”(即坐牢),明著講是我們所為,是那個副局長所為,這一次是讓李瑞和出了一點血(花了不少的錢)的,他那一萬元是挨定了,不可能退給他,你們都知道進孔的蛇是扯不出來的,李瑞和該坐牢,這一次嘛還算是那個副局長出了一點力,我們好好地對他進行了一下表功,請他出來搓了一頓,舞了一曲,唱了一首,玩了一夜。
這一切事情的成功,說明我們永遠是王者,我們有力量和有能力統治著思徽,我的太陽是日不落太陽,永遠屹立在東方,無論是紅道還是白道更有勝者還是黑道,我們都有人。我們又一次走了失敗的低穀,昂首闊步於思徽這個大街小巷,我們哼著動人的歌謠,徘徊在這個城市,特別是寧靜的夜晚,我們便是來自北方的狼,我們堅忍地看守著我們自己的領地,不允許有任何的侵犯。
然而,然而,圖鏘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下來了,是發回來重新審理,主要失敗的原因是因為程序上違法,可能影響案子的公正審理,判決書送到了思徽,牟旭笙和田庭長很生氣,立即打電話到中級人民法院說為何這樣?到底有何程序上違法?請指示出來,木可文講是審判委員會確定的,一是沒有過15天,二是不能反訴,三是哪有判決書有執行費的事兒呢?案子判都沒有判李瑞和的,還有扣押不對……說了大通的道理與理由,真乃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最後的保證是在程序上再走一下,不可能影響實體權利,上訴到中院準是維持的。
得到這個保證又還稍為好一點,我們又隻是暫時的挫折,我們還有希望,而且希望是大大的,我們並沒有顧慮。最使人傷心的還是田庭長,一個庭長居然做錯了事,以前把那些律師罵得狗血噴頭,現在卻得到這樣一個結果,不被律師恥笑才怪呢?雖然我們不懂法律,但我們卻能看到一個結果,是誰正確與否,比較皆知了法官也是為了我們,迎合我們的yu望,不審時度勢,亂講了,到現在收不了場,也是無法的了。
現在依法他又不能再摸這個案子了,我們以前的承諾是兌不到現的。是這樣一個結果,有一次我碰到了田庭長,他倒說是我們不上勁,沒有把中級人民法院把好關,反來埋怨我們了。後來他說他反正是給我們判贏的,至於上麵要糾正那是上麵的事情,他管不著,沒有辦法。
牟旭笙又立即組織一幫人,進行了重新審理,內容,判決的內容基本上就是同樣一個翻板,這一下可以堵住律師的嘴巴了,律師的嘴巴有毒,專門來詛咒我們。我們有時也在想我們為何請不到這些上勁的律師,既負責,又有能力,還有膽識,敢跟法官鬥法,這樣的人現在少了。
麵對這個結果,我們沒有高興起來,有了中級人民法院的挫折,我們就小心謹慎了,從前說得那麼熱鬧,倒頭來,卻是這樣一個結果,也就是這個並不合我們滿意的結果,田庭長還來恬不知恥地找我們要給他的承諾,朱子隱是不好講得,被蔣編狠狠地說了幾句,事情都沒有辦了結,哪有現在都來要兌現的呢?我們在哪裏去給他找呢?現在沒有,辦完了會給的,但最後還是沒有給。
田庭長氣憤地走了,隻說了一句:“可以”。
後來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裏,我又碰到了田庭長,我讓他去上麵動用一下關係,你們經常在一起,上麵難道就找不到一個幫忙的人嗎?再說這個事情又不大,就那麼二萬多塊錢,再怎麼樣嘛也要照顧一下麵子嘛!他說他說了,打了招呼去來。鬼知道他說與沒有說,我現在是不相信他的,我心裏就是這樣想。他問我在朱子隱手下打工給多少報酬,我說隻有五、六塊錢(五百至六百元)。他說:“他那麼有錢怎麼給你這麼一點錢呢?該我的錢我是要找他們,老子是看不慣這些有錢的人,他憑什麼比我們有錢嘛?”我說:“我們隻有這個苦命,認命就是,人家有錢我們並不眼紅眼黑的,隻有這個能耐,怨恨誰都不起作用,該你的錢,說好的,好說的,我認為也還是該拿,你找他去拿好了。”
我心裏在想,你去朱子隱那裏拿得錢,我是恭維你了,貪得無厭的東西,事情也沒有把人家辦好,當真那個錢好拿得很,憑什麼該拿給你呢?搞得不好,朱子隱另倒抓你一釘鈀,我怕你田庭長還要不好受的,人要有自知之明,是我啊就算了,自己又不撒把尿照一照自己,象什麼東西,當然,朱子隱想得到要給他幾個,這是朱子隱的事,但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把事情辦結了。我是朱子隱就不會給的,再來要我們就把他在金獅酒店的醜事公布於眾,他當什麼法官,我怕是什麼官都當不成了,我們才不象他那樣害怕組織紀律呢?他應該小心一點為好,我是這樣認為的,反正他有把憑在我們的手中,我們不畏慎的。
人在這個世界上,是充滿著各種矛盾的,外部的和內部的都相互的交織在一起,正確地處理這些矛盾是有利於增強人們認識這個社會的本質的,我想田庭長本是站在我們這邊的,但是各自圍繞著自己的小算盤在盤算著利益,我們與田庭長本是同根生,何必又要來這裏相煎何太急呢?這樣內部就擁有了矛盾,正如象李瑞和分家出門後,反戈一擊,我們變成了曆史的死對頭,成了敵人,完全站在另一條道路上去了,田庭長會不會這樣呢?我現在說不到,將來是可見曉的,隻要是李瑞和知道我們內部有奸細,準會來團結的,或者是田庭長主動投敵賣國,這也是有可能的。矛盾越來越尖銳,我們不得不考慮這些因素,隨時提防著有意外的事情發生。
接下來,我來說起訴書的第二件事,那就是到雄功縣去活捉了趙清風的父親,我們是為什麼要采取這個行動的呢?其原因有三條,第一是跟李瑞和鬥的官司又到了中級人民法院,盡管木可文表態了,我們還是有些害怕,想在他的麵前表一下功;第二是木可文到雄功縣都沒有執行得了趙清風,我們想用以黑製黑這種辦法給木可文洗塵和壓驚,這也說明我朱子隱不是無能之人,鼠狼之輩,我們有我們的辦法。第三也是想通過這種辦法在公安的幫助之下,把車子給搞回來,有了車才有了效益才有了錢使,這年頭一天少了這個東西是不行的,找錢是當務之急。
在這件事情上,我有責任,我是參加了他們的行動,但我不是主犯,說脅從犯說得不上,是從犯這一點是無疑的。最先提出這次行動的是朱子隱,具體策劃是蔣編們幾個人製定的,我都是他們要走了才給講的,計劃定了下來之後,他們是先找了人去調查了幾天,也是去雄功收了幾張牛皮,又去問趙清風及其老漢是否有貨,沒有貨我們這裏有幾張牛皮,問趙清風的父親要與不要?這樣使用了調包之計,本來他們兩爺子都是可以弄過來的,但趙清風卻叫了他老漢看貨,這樣不就把趙清風的父親強拉上了早就準備好的車上。弄到思徽後,通過公安局那個副局長就把趙清風的父親關進了監獄,說他搶劫,搶劫我們的車子,我們隻抓到了一個犯罪嫌疑人,是他組織把我們車子搶到雄功去的,是在我們縣內發生的,我們這邊公安局有權管。
公安把趙清風的父親收監後,立即就給那邊雄功縣公安局打招呼,說我們抓到了一個犯罪嫌疑人,有關偵查的事宜希他們協助調查。其實,這都是一種變象的通知。那邊公安立刻作出了反映,說是搞錯了,是這邊的人把趙清風的父親挾持走了,要勒索退車,馬上派人過來協商解決此事。
在這種事情之中,我隻是他們調查清楚了,說好了,我才開著車去的,是我開的車,我就在後麵來起到這個作用,我沒有動趙清風父親一根毫毛,在7、8個人中我就起到了這麼小一點作用。這不是我的辯解,事實上也是這樣,他們那幾個材料可以印證。
雄功縣公安局來了一個專車,是準備立即把趙清風的父親弄走的,但沒有如願以償,道理很簡單,放車放人,但這邊朱子隱欠別人的錢呢?隻字不提,或者是要提可以,把一切損失都加在趙清風父親的頭上,這樣算過去與算過來,基本上朱子隱是不差趙清風的錢了。這一切都是那個副局長在跟雄功縣公安局斡旋,到什麼程度了,跟著的人又到隔壁的房間裏給朱子隱打電話通報,我們一直在朱子隱家中關注著事情的發展,我們沒有直接跟雄功縣公安局的人會麵,也沒有讓雄功縣公安局的見到趙清風的父親。
不放,大家都不放,有什麼了不起呢?雄功縣公安局的無奈隻好灰溜溜地打倒回府了。他們在談判過程中,是流露出了要把朱子隱抓走的意圖,要求我們這邊公安局協助,這邊的講都是因為民事糾紛,抓人就算了,大家盡量地解決,不看僧麵看佛麵,大家共同地協作。但是各不相讓,各自堅持著自己的觀點,搞不成就是搞不成,鬧翻了屁不擔,都是公家的事情,又不是哪個私人的事。
然而的然而,然而的然而是惹出了大麻煩,大麻煩便是我被投入了監獄。
我或許應該後悔,或許應當懺悔,懺悔我的罪過。在監獄的鐵窗裏,有誰來同情與憐憫我呢?我本來在社會上就很孤單,單條子一個人,我也寫信給我的姑姑,叫她放心,我沒有多大的問題,我會回來的,盡量安慰著她。想去與想來,都是別人的事情,我自己又究竟得到什麼好處呢?還不是被別人所利用,這也許是有些人要退隱的緣由。
我對不起的還是未婚妻田若山,盡管她是搞個體的,錢還是有幾個,但不嫌棄我真的一無所有,你道小夥子魁梧嗎?也隻能說是去得與來得,是那個樣子,不出眾,你道是知識與文憑,還有那些後台更是沒有,我想她能愛我的還是我本質的不壞,雖然跟那些人在一起混,但不是胡作非為得很,很有一點出汙泥而不染。開車隻能是一個技術,要有人請你,你才能有用武之地,況且社會上有的是司機,我也就好在能吃苦,能隨時保養好車子,這些年來沒有出現過任何的差錯,也是上天保證我有碗飯的主要原因,我是一個大好的人,不是斤斤計較的家夥,要做錢是自己,那些冷飯鍋巴是不能吃飽的。這一次請律師又是破費於她了,我真的是對不起她,沒有聽取她的忠告,叫不要跟這些人來往了。
良藥苦口利於病。
然而,我沒有走出這個誤區,最後吃虧的還是我自己。朱子隱這次是跑了,隻有我跟蔣編落入了法網,等待著遭到法律的嚴厲處罰。朱子隱能夠跑脫,還不是跟邱副縣長有關,是他通風報的信,我們這些沒有關係的,每次都有被抓的危險,每次都有受懲罰的可能,事實上象朱子隱這樣的大魚,網是網不著的,魚要把網掙紮破,會跑掉的,隻有我們這些小打魚是漏不掉的,事情的處理也是殺雞給猴看,好向上報材料。
我應該後悔。
我被抓獲主要的還是因為把趙清風的父親弄到思徽來關押起了。我是這樣看的,因為問我們的事的偵查人員都是圖鏘市公安局的同誌,他們給我們講了事情的前因與後果。雄功公安局的來思徽不能援救趙清風的父親,就到了市裏反映情況,更有甚者是趙清風直接到了省上反映情況,走訪省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政府、省委,材料是滿天飛,最後是公安廳批示,市公安局必須把這個事情作為第一件大事來抓,立即釋放趙清風的父親,這個案件中涉及到有關領導的問題必須嚴格查處,市公安局直接立案偵查,作為市裏大案來查處,還專門成立了一個專案組進行調查。
我說:“那麼你們為何不抓朱子隱呢?”他們講不是不抓朱子隱,據說是縣政府的邱副縣長通風報了信,現在是沒有證據證明,是這樣才跑的,隻要找到他準是要抓的,當時是考慮到朱子隱跟公檢法幾家都有關係,所以會議都隻是開到縣委、政府,沒有想到朱子隱還有這麼大一個後台在裏麵。他們這樣講,我的心裏又還有一點好想一些,朱子隱同樣是要挨的,隻是早與遲的問題,不然專門隻是處理我們這些小打魚,又怎麼能平民心呢?
他們問我是否知道一些有關邱縣長的事情,我說我知道一些,那個縣長是分管財務的,朱子隱與李瑞和跟鞋業有限公司做牛皮生意,都是以個人的名義搞的,個人沒有發票,朱經理就請示邱縣長,縣長說就是白條入帳,他給審計部首打一聲招呼,到了一定的時候叫朱子隱們到稅務部門交一點稅就行了,一共有50到60萬的營業額,要交7、8萬的稅款,最後是邱縣長打了招呼,隻交了12000元,另外就是我和朱子隱去給邱縣長送了2萬現金,作為回報,因為我們以後還要依靠於邱縣長,即使是這樣幹,我們也還是劃算的,要交7、8萬的,隻要三萬就行了,也算我們淨賺的,我們當然願意這樣。
錢是直接送給縣長的,在他的家裏,我記得到很清楚,是用報紙包的,都是百元券的,我們當天才從銀行提出來交的,可以查帳,再有當時李瑞和還沒有跟我們鬧翻,他知道這個情況,因為這個東西他們到時是結算的,可以找李瑞和查一下。
再有這個邱縣長跟朱經理是有很密切的關係的,他們之間是否有一種利害關係在裏麵與否,我不大清楚,朱經理並沒有把企業搞好,然而卻是高升了,這裏不能不說有一點關係,因為我有一次聽朱子隱在講,他叔要給邱縣長送錢。如果要查這個最好找朱經理,但我估計很難,一方麵朱經理本身涉嫌有這些方麵的事情,另一方麵他又行賄,要查有一定的難度,但也是說不準的事情。
至於我為何又被送到這邊來審理,我就不清了,這個事情是誰捉弄出來的,我說不準。我們在這邊隻是犯過一次罪,也是起訴書上說的第三件事,也是最為嚴重的一件事。我們主要的是為了爭奪運輸業務,想把外地的司機趕出思徽這個地方,就是為了這個才發生打架的。這一次是為了我,為了我有事情可做,大家有錢可使,都是在邊界上,省與省之間,這種矛盾是相當尖銳的,兩邊的政府都在管,但是就是管不了,盡管有過邊界的所謂協作聯盟,但是那隻能是官方的,有時起到一點作用,有時是根本不起作用,顯得無能為力,更多的時候都是我們這些所謂的民間組織者去調解的,我們有著很大的潛力,能夠解決各種矛盾。
是那邊有一個車子經常到我們這邊來拉貨,我們不低於請了四、五個人給他打招呼不要這樣,路邊的涼水每個人都喝一點,但這個人就是不信,根本不把我們放在眼裏,把我們搞氣著了,堅決要醫治他一下。那天正是他在打發(出嫁)女兒,是那些嫁妝和行李都擺在街陽上的,當然,人是很多的,但多數都是女同誌,我們把車子的牌照下了,開到那裏去時,我們去了有20多人,每人一把刀,有的是長馬刀,有的是殺豬刀,更多的是菜刀,有的還帶有火yao槍,有的也拿有木棒,到了,都是年輕人,衝過去不問青紅皂白,把那些行李都打爛了,見人都打,主人出來清問,把主人也砍了,還有幫忙的人也有被砍的,戰鬥最多隻有五分鍾,打了我們就大搖大擺地開車跑了,當然不是回我們的路上,是從另一方向迂回的,主人是不知哪股水發了(漲了),我們幹了他信都不知道,他去報案好了,我們早逃之夭夭了,鬼才找得到我們。
這一次是打得夠慘的,家俱要值一點錢,後來是聽說那個女都沒有嫁成,說這是一個最不吉利的征兆,男方毀約了,至於其它影響就不講了。我們回來清理了戰果,東西不算,就是人都被砍傷6個,被拳打腳踢的不少於10人,自然其中也有許多是無辜的,甚至親戚都不是,隻是在那兒看熱鬧,這隻能說明他們倒黴,碰上了我們,不能怪我們。
我同樣是開的車,為我的事情我應當負主要責任,盡管我沒有出麵打爛東西和打人,我隻是分工的不同罷了,我不會否認這一切的。我根本沒有想到這件事還要在陰溝裏翻船,但我估計是知道這件事的人說出來,更多的我懷疑是李瑞和所為,他或許跟趙清風聯係上了,或者是趁我們落難之際,乘人之危,把這件事向市公安局的反映了。我清問了那兩個偵查人員,他們沒有正麵的答複於我,他們講要保密,不能說,或者是他們本身就不知道是誰人所為,故意裝出這幅樣子來的,這些都是十分次要的了。
不能怨恨誰。
在這個時候,我還想說些什麼呢?還要說的就是對不起我的未婚妻,要是我真的被判了兩三年刑,我怕是完了,徹底地完了,我現在唯一想的事情就是這個,這個也是我能夠客觀地麵對高牆監獄所作的冷靜思索,也是我能夠正視人生生活下去的希望。有功有過我都不會計較的,隻要是我能夠出去,能夠走出這個大門,我準會好好地為人。李律師,你說我有可能達到嗎?我求你把我弄出去,要錢可以,找我姑姑或者是田若山都行,我會變牛變馬來還她們的,我懇求於你了。
我懇求於你了……
準辰,即陳永強,他的話就講到這裏為止了,當他進行了心靈深處的懺悔之後,他是大哭了,哭得很傷心,淚流了滿麵。我是一個男兒漢,我盡量地安慰於他,讓他平靜下來,我如果真有本事能夠把他弄出去,明確地給他表態,那該是多好啊!我也是一個良心人,我見不到這種眼淚,人是在倒黴,是在落難,任何人都有這樣一個曆程,我說得很唯心,不過你去細細想想這些事情,與身邊所有的一切進行比較,你會得出我這個結論的。但是,出於穩重與職業道德的原因,我不能給他講明或者給他下一個保證,這不是我的假老練,而是許多的事情教育了我,我隻能這樣,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們不能片麵地一時迎合當事人的願望,我們辦事還會有我們的尺子的,有原則規定。因為有的當事人的話可能包含有想象的成份或是當事人使自己確信是真實的東西。他可能是由於幻覺而真心地相信不真實的情況。因此,對於當事人的話,你不應不加思索便全部相信,進行你自己的調查,檢驗這些事實,然後得出你自己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