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他人的痛苦》是桑塔格生前出版的最後一部著作,其中的部分論點最早是作為“大赦講座”於2001年2月在牛津大學宣讀的,後來收錄於“大赦講座”論文集《人對人錯說人權》(牛津大學出版社,2003年),還有一小部分論點在為卡麥林的攝影作品集《唐?卡麥林》所作的序言中出現過,2003年經修補整合後作為單行本出版。可以說,這是她於26年之後對《論攝影》所涉及的某些主題和觀點的重溫和延展,再次將攝影作為美學、政治、道德考察的對象予以關注和分析,攝影的真實性、攝影觀看的局限性、攝影與死亡的關係等問題在新的語境下重新進入她的討論範疇,最終落腳在攝影的道德問題上,這作為一個至關重要的議題納入她的視閾。與《論攝影》不同,《關於他人的痛苦》一文目光更加集中和犀利,主要聚焦於“受難照片”,尤其是戰爭期間的受害者照片,由此展開對戰爭攝影的意識形態性,戰爭題材照片的內容、特征、手法,觀看者的態度、情感牽連以及照片的道德力量、效果、意義等問題的質詢和思索。2004年美國虐俘照片曝光之後,她又發表了《關於對他人的酷刑》,繼續和推進了《關於他人的痛苦》中的觀點。
對道德的堅持貫穿了桑塔格一生。在早期,道德被她視為藝術或批評應承擔的責任,它同時是新感受力審美反應的一種結果,“我寧可認為,藝術與道德相關。它之所以與道德如此相關,是因為藝術可以帶來道德愉悅,但藝術特有的那種道德愉悅並不是讚同或不讚同某些行為的愉悅。藝術中的道德愉悅以及為藝術所起的道德功用,在於道德的智性滿足……隻要我們對藝術的反應恰好活躍了我們的感受力和意識,那麼這種反應似乎是‘道德的’。這是因為,正是感受力才滋養了我們進行道德選擇的能力,激勵我們為行為做好準備,就好像我們的確是在選擇(這是我們稱某個行為是道德行動的先決條件),而不隻是在盲目地、不加思考地服從。藝術擔當著這種‘道德的’責任,因為審美體驗所固有的那些特征(無私、入神、專注、情感之覺醒)和審美對象所固有的那些特征(優美、靈氣、表象力、活力、感性)也是對生活的道德反應的基本構成成分。”(美)蘇珊?桑塔格《反對闡釋》,第28-29頁。對藝術的審美反應為何也是道德的?對此,桑塔格的思路很簡單,首先,因為感受力有助於道德,所以,活躍了感受力的東西也就具有道德的價值;其次,因為藝術的審美反應有助於感受力,所以,這一反應就是道德的。但其中,存在一個桑塔格並沒有予以論證的觀點:“正是感受力才滋養了我們進行道德選擇的能力”,為什麼感受力恰恰滋養的是這一能力而不是對道德的破壞?換句話說,為什麼感受力恰恰有助於道德而不是相反?桑塔格不僅在這篇文章(《論風格》)中,而且在整個早期的文章中,都沒有深入闡述這一問題。對此,我們隻能把它視為一種價值要求,也就是說,感受力應有道德,任何感受力主導下的審美反應都會體現出這一價值,它也就決定了藝術或者藝術家的道德責任。
但是,在桑塔格那裏,道德究竟是感受力的價值訴求,還是它本身就是感受力的一種?她認為,道德既不是抽象的原則也不是特定的生活規範。前者讓道德成為了抽象的東西,道德與審美產生隔離,從而剝離了審美感受力滋養道德的能力,導致道德無法形成;後者讓道德帶上雜質,“即那些不過是維護某種特定的社會利益和階級價值的因素”(美)蘇珊?桑塔格《反對闡釋》,第29頁。。這將導致藝術作品對道德的瓦解。桑塔格認為“道德是行為的一種形式”同上,第28頁。,“‘道德’的含義,是指一類習慣性的、長期性的行為(包括情感和行動)。道德是行為的代碼,也是評判和情感的代碼,據此我們強化了以某種方式行事的習慣,它規定了我們自己的行為和我們對待一般他人(即那些被認為是人類的人)的行為的標準”同上。。而形式,就是風格,“體現著對我們怎樣感知以及感知什麼的闡釋”同上,第41頁。。這樣,借助審美感受力的模式,桑塔格把道德向感受力進行了轉化,道德就不僅是感受力所具有的價值訴求,其實,它就是(一種)感受力。所以,在《關於“坎普”的劄記》中,桑塔格就明確指出:“第一種感受力,即高級文化的感受力,基本上是道德性的。”同上,第334頁。
把道德轉化為我們的感受力,從而構成道德感受力,這體現了桑塔格極為獨特的思想。這樣,道德就不是有關善的行為規範以及對這一規範的認識,它不是對道德的知識性理解,而更可能是善本身成為了一種感受力。步入中後期,桑塔格越來越強調這種道德感受力的重要性。它同時也是對新感受力美學的豐富。
在《關於他人的痛苦》中,桑塔格發現了攝影在現代戰爭中不容忽視的地位,攝影見證和記錄了戰爭和戰爭的殘暴,將受害者的影像固化、留存,展示在我們麵前:殘缺不全的成人和兒童屍體、血淋淋的屠殺場麵、遭遇破壞和洗劫的教堂及城堡、被夷為平地的村莊、慘遭摧毀的森林、被魚雷擊沉的客輪、震碎變形的車輛、半裸的軍妓、垂死的士兵、硝煙中的斷壁殘垣、城市遺留下的廢墟……“被拍攝下來的東西,對那些在別處把它當成‘新聞’的人來說,就變成真實。”(美)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第18頁。專業攝影師、新聞記者所采集的影像似乎為“彼處”的人們演繹了真切的戰爭,真切的受害者:“成為發生在另一個國家的災難的旁觀者,是一種典型的現代經驗,這種經驗是由那些被稱為新聞記者的專業性職業旅行家提供的,已累積了超過一個半世紀。”同上,第15頁。未親身經曆戰爭的觀眾們對於戰爭的理解,便主要通過這些影像來獲得。根據桑塔格的看法,新聞攝影於20世紀40年代初開始參與到現代戰爭中,嚴肅的戰爭攝影應代表一種道德主義的立場,肩負著記錄真相的重任。按照這樣的邏輯,戰爭攝影揭示了人性的邪惡、人性的陰暗麵以及反人性的東西,它們迫使我們思考這些罪行的幅度,具有伸張正義的品格,旨在激起人們的道德義憤,抵製戰爭、暴力,拯救普遍受害的人。但事實上,戰爭攝影的性質和價值並非如此簡單和純粹,攝影本身的特征以及社會語境決定了戰爭影像的複雜性和多樣性,其道德問題成為桑塔格的巨大困惑:“展覽這些照片的目的何在?喚起義憤?使我們感到‘不好受’,也即懼怕和悲傷?幫助我們哀悼?真有必要觀看這些照片嗎,既然照片裏的恐怖是很久以前、已過了懲罰期限的過去?看了這些照片,是否意味著我們更善良?它們可有給我們任何實際教訓?難道它們不是正好證實我們已經知道的(或想知道的)嗎?”(美)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第84頁。
首先,照片具有相對於文字的“真實形象感”,然而相形於紛繁龐冗的事件過程以及幅員遼闊的世界地理,照片又是零星的、凝固的、碎片式的瞬間影像,已經抽空了曆史和現實語境,它本身“不能提供說明和解釋,所以我們需要標題和文字分析來補充這些獨立的、精確的影像,這些影像本身隻能影響我們而不能提供我們對於所見之物的完滿理解”Judith Butler,“Photography, War, Outrage” in Marianne Hirsch, ed. Publications of the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Vol.120.3. May, 2005.。這種觀點《論攝影》已經有過精彩論述,根據桑塔格的理解,“詩歌和繪畫可以是解釋性的,而照片僅僅是‘選擇性’的,暗示了照片隻能為我們提供現實的部分印跡”Judith Butler, “Photography, War, Outrage”. 。戰爭攝影尤其如此,《關於他人的痛苦》進一步深化和細化了這種論點。受難照片仿佛刻寫了一些不為人知的“真相”,而這些真相隻是殘缺不全的碎片,分散獨立,缺乏語境,不能提供整體的、全麵的、本體真實的“信息”,甚至可以被數碼技術所篡改、變更。正如朱迪斯?巴特勒所分析的那樣,在桑塔格的觀念中,照片可以短暫地觸動我們,但是它們卻不能構建一種解釋,如果一幅照片在政治層麵傳達了某些信息或者打動我們,那是因為我們在與特定的政治意識相關的語境中接受了它們。也就是說,照片記錄的是某一獨立時刻的真相,它隻能提供給我們碎片式的抑或分裂的真相See Judith Butler, “Photography, War, Outrage”. 。新聞記者、攝影家呈現給我們的照片“既是記錄又是個人見證,既是對現實某個實際時刻的忠實複製或轉錄,又是對該現實的解釋——這是文學長期以來致力要達到但實際上從未達到的技藝”(美)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第23頁。。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戰爭攝影所提供的“真相”與真實發生的事件之間總是存在偏差,“照片的影像,哪怕僅僅是痕跡(不是不相幹的攝影痕跡所組構的影像),也不可能隻是某件發生過的事情的透明正片。那影像永遠是有人選擇的;拍照即是定框,定框即是排出。此外,竄改照片遠在數碼照相和‘圖像處理軟件’(Photoshop)時代之前就有了:照片的誤導一向是可能的”同上,第42頁。。照片的獨立性、切割性、碎片性在客觀上允許特定階級、階層對其加以利用,通過對真實場景的選擇、角度取舍、手法運用、修正甚至篡改,最後加以文字說明賦予戰爭照片特定的意識形態性,挑戰理想狀態下照片的真實性、客觀性和所謂的“真相”記錄。“無論照片是被當作一種天真的物件來理解,還是當作一位有經驗的技術人士的作品來理解,其意義——還有觀眾的反應——都要視乎照片如何被確認或誤導而定;即是說,視乎文字如何確認或誤導照片而定。”同上,第25頁。如果說否定照片的闡釋功能過於絕對,那麼至少我們得承認,“從某種意義上講,照片是在政府的控製下參與對戰爭的闡釋的”Judith Butler, “Photography, War, Outrage”.。戰爭照片可能淪為某種政治話語,篡改正義與非正義的界限;也可能淪為某種消費話語,作為一種以“震撼”為消費強行針和價值來源的文化的常態,某些戰爭攝影追求的正是引起注意、震蕩和驚異,而不是激發道德義憤。“誤讀和誤記,以及意識形態對照片的重新利用,將使它們變得不同”(美)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第25頁。。可以說,公眾的注意力被強勢媒體所左右了。
更為重要的是,戰爭攝影提供了現代社會旁觀他人痛苦的可能性:“事實上,現代生活提供了無數機會,人們可通過各種方式利用這些機會來看待——從遠處,透過照片這媒介——他人的痛苦。”同上,第10頁。如桑塔格所說:“攝影師的意圖並不能決定照片的意義,照片將有自己的命運,這命運將由利用它的各種群體的千奇百怪的念頭和效忠思想來決定。”同上,第35頁。拋開政治語境和意識形態性的引導和誤導不論,旁觀他人痛苦的反應可能走向兩極:一極是人們被受害的慘烈景象所觸動、震顫,其道德感受力被激活,訴諸道德意識,進而為抵製普遍受害的現實、反對戰爭、救贖受害者施以人道主義援助;但另一極是麵對川流不息、過度的、全方位的、各種層次的戰爭影像,人們越來越習慣於這些暴力、殘忍、慘痛的形象,照片原有的震撼力日漸消退,人們的道德感受力也趨於麻木,用桑塔格的話來說,就是:“在一個影像飽和,不,應該說超飽和的世界,應該是重要的事情,效果卻不斷遞減:我們變得麻木不仁。結果,這類影像使我們變得有點兒不能感覺,難以激起我們的良心。”同上,第95-96頁。事實上,大眾文化,包括電影、電視、漫畫、遊戲等已經對暴力、戰爭、苦難、施虐、受虐習以為常。久而久之,戰爭愈來愈被看作一種奇觀,特別是對於“一小群生活在世界富裕地區的有教養人士”而言,戰爭攝影演變成家庭娛樂的一部分,它們混雜於各類娛樂圖片、廣告、文字,“他者”的痛苦僅僅局限於影像本身,可能作為日常生活的調劑品、解乏劑喚起同情和憐憫,但這種情感更類似於藝術感受,而不能喚起真正的行動和幫助;也可能僅僅作為滿足觀淫、變態色情的材料。隻要危難是屬於他人生活的,隻要自己還安穩地坐在家裏,那麼對他人的痛苦的反應就可能冷漠、遲鈍。他們假設每個人都是“旁觀者”,“執拗地、不嚴肅地認為,世界上不存在真正的苦難”(美)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第101頁。。
《關於他人的痛苦》、《關於對他人的酷刑》其實是桑塔格對道德意識和道德感受力的呼喚,批判攝影道德價值的淪喪,倡導建立一種具有正義感的道德主義立場。桑塔格直言不諱地在《三十年後……》一文中宣布:“我是一個好戰的唯美主義者,還是一個幾乎與世隔絕的道德家……在《反對闡釋》所收集的那些文章中,我最喜歡的是這些東西:堅定不移,直截了當(我想,對我當初采取的大多數立場,我現在依然讚同),以及見之於論西蒙娜?韋伊、加繆、帕韋哲和米歇爾?萊裏斯的那幾篇文章中的心理和道德方麵的某些判斷。”(美)蘇珊?桑塔格《反對闡釋》,第355頁。通過對戰爭攝影、受難照片的論述桑塔格重申了她早期的那種道德立場,也充分表達了她的道德感受力思想。
拒絕旁觀他人的痛苦就是要求恢複我們的道德感受力,桑塔格強調:“我們會感到有義務去看記錄重大暴行和罪行的照片。我們應當感到有義務去思考看這些照片意味著什麼,思考實際消化照片內容的那種能力。”(美)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第87頁。在她看來,“無所不在的照片對我們的道德感受力有著難以估量的影響力”Susan Sontag, On Photography. p.24.。與文字相比,攝影所展示的苦難場景更加真實、具體、切近、淋漓盡致,因而具有更大的視覺衝擊力和心理衝擊力,也更易於觸及我們的道德意識,從而訴諸我們的道德感受力。“這類影像無非是邀請我們去注意、去反省、去了解、去檢視掌權者就巨大災難提供的辯解是否合理。是誰造成照片中的苦況?誰應對此負責?是情有可原的嗎?是不可避免的嗎?我們到目前為止接受的某些事態是否需要受質疑?與此同時,也必須明白道德義憤就像同情一樣,是無法強求以行動來處理的。”(美)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第107頁。
桑塔格承認,“把苦難放大,把苦難全球化,也許能刺激人們感到有必要多‘關心’,但也會使他們覺得苦難和不幸實在太無邊無際,太難以消除,太龐大,根本無法以任何地方性的政治幹預來改變。一個在這樣的尺度上構思的題材,隻會使同情心不知所措,而且也會變得空泛。”同上,第73頁。也就是說,戰爭苦難通過照片的檢視可能變得遙遠、龐大、空泛、抽象,越出觀看者的生活界限、經驗範圍,成為純粹的視覺對象,他者現實。她在《論攝影》中已經指出,攝影具有雙重力量——提供紀錄和創造視覺藝術作品,二者在戰爭攝影中存在一定的矛盾和衝突,美化現實是照相機的一種經典運作,然而對於戰爭苦難的美化往往“消除掉我們對被展示的東西的道德反應”(美)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第75頁。相反,她認為“醜化,也即把某人某物最糟糕時的模樣展示出來,則是一種更現代的功能:道德說教,它使人做出積極反應。而照片要使人做出譴責並可能使人改變行為,則必須有震撼效果”同上。。但是,反複暴露於這些震撼、驚恐、駭人聽聞的環境中,也可能導致感受力的麻木、情感的減弱,從該情景中抽離出來,置身事外。另外,消費文化的甚囂塵上也可能侵蝕戰爭攝影的道德價值:“在快照圖像還未普及的時候,人們一度認為,揭示有必要被看到的事物,把痛苦的現實帶近觀者,一定會刺激觀者更多的感受。但在一個攝影出色地聽任消費者操縱的世界,場麵悲傷的照片已難以輕易收效。結果是,有道德意識的攝影師和研究攝影的理論家已愈來愈關注戰爭攝影中對情緒(同情、憐憫、義憤)的非法利用和以粗俗方式挑釁情感等問題。”同上,第73頁。某些遭受折磨、肢解抑或血腥的身體描繪甚至會激發起觀看者的淫欲、色情想象力或者本身就與性以及色情緊密相關,一個著名的例子就是美國在阿布格萊布監獄對伊拉克囚徒實施酷刑的照片,很多是與美國士兵彼此性交的色情景象交錯在一起的,更有一些囚徒被迫表演或模仿性行為。正如柏拉圖在《理想國》指出的那樣,我們的理性有可能被卑劣的欲望所磨滅、吞沒,被驅使對自身天性的一部分發怒。
但是無論戰爭攝影的情形如何複雜、多樣,拒絕旁觀他人的痛苦都是桑塔格的基本道德立場。在她看來,攝影師、照片的觀眾都應該具有道德感受力,各自肩負相應的道德責任。首先,尊重事實本身、關注受害者是戰爭攝影師的職責,隻有在記錄真相的思想指導下拍攝的影像才具有道德權威,滿足觀看者的期待視閾。如果攝影師刻意擺拍、選擇題材、篡改事實,簡言之,受某意識形態的操控,那麼這樣的受難圖像就違背了道德主義的價值體係,成為虛假的、反動的東西。很多時候,攝影師隻是把社會陰暗的一麵作為素材進行展示,而救贖或者批判並非其本性。拍攝者就是冷眼旁觀的“窺淫者”,而非道德主義者,抽空了個人情感因素、道德價值評判。看似一種人文主義的關懷、親近,其實卻徹底暴露了現代人性冷漠的特點,把他者、他者的痛苦用機器演化為一種供人觀賞、激發感受力的對象、藝術品,卻斷絕了行動和拯救的可能性。“照相機是一種通行證,它打破了倫理界限和社會禁忌,免除了攝影家對被攝者應負的任何責任。”Susan Sontag,On Photography. p.41.使一種從外部進行觀察的行為合法化,免除置身事內的職責,完成了“現代倫理”的建構:心無幹礙。這顯然是違背桑塔格關於道德的主張的。而美國在伊拉克的虐俘照片所暴露的那種施虐者對無助的階下囚擺姿勢和幸災樂禍並傳播這種信息的拍攝動機則更為桑塔格所不恥。桑塔格對戰爭攝影的期待是,攝影師是具有敏銳道德感受力和良知的嚴肅藝術家,他們的作品可以發揮良好的道德功用,促進我們對於戰爭猙獰麵目的正確認識和對受害者的拯救。
其次,觀看者也應該秉持基本的道德感受力。在桑塔格看來,旁觀他人的痛苦並不是對戰爭攝影理所當然的反應,“在某些情況下,反複暴露在令人震撼、悲傷、驚恐的環境裏,並不一定會耗盡人們滿腔熱情的反應。習慣性不是自動的,因為影像(可攜帶、可插入的影像)所遵循的規則,不同於真實生活”(美)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第76頁。。“也許,惟一有權利看這種極端痛苦的影像的人,是那些有能力去為減輕這痛苦做點事情的人……或可以從中吸取教訓的人”同上,第38頁。。而不是把“他者”的痛苦置之度外,運作成為自身生活的娛樂和調劑品,將攝影師的“窺視”進行到底的旁觀者。她指出,“把整個世界與安樂國家裏那些小地區等同起來,是荒唐的——安樂國家的人民擁有一種奇怪的特權,既可做、也可拒絕做他人痛苦的旁觀者。同樣荒唐的是,竟然根據那些對戰爭、對大規模不公正和恐怖完全缺乏直接經驗的新聞消費者的心態,來概括一般人對他人的苦難做出反應的能力。尚有數以億計的電視觀眾,他們絕非以一種習以為常的態度來觀看電視上的一切。他們沒有那種對現實居高臨下的奢侈。”同上,第101頁。影像道德力量的耗損與否和它被使用的方式、觀看的語境、觀看的頻率等休戚相關,電視等大眾文化想方設法用過量的影像來吸引和滿足人們的欲望的行為是造成公眾對苦難、受害者本身注意力分散、漠視、習以為常的重要原因。她批判“把暴力當成奇觀的消費者,精於既接近又不必冒險的狀態,又懂得以犬儒主義來看待可能的真誠”的“現代性的公民”;批判“不惜一切來使自己免受感動”、“坐在躺椅裏,遠離危險,然後宣稱擁有高人一等的位置”的人們;批判類似於“食屍癖”,嗜好這類展示他人痛苦的影像的低劣品位者參見(美)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第102頁。……她的矛頭更鮮明地對準自己的祖國——美國,指責它對許多戰爭和苦難作壁上觀的態度;痛斥政府不敢承擔對“戰爭受害者”、“酷刑受害者”的責任的怯懦和虛偽;痛心“美國已經成為這樣一個國家:暴力幻想和暴力實踐被視為良好的消遣——取樂”(美)同上,第130-131頁。,她說:“這些照片與其說是揭示對不道德的殘忍的毫無保留的欣賞,不如說是揭示一種無恥文化。”同上,第132頁。“讓人們擴大意識,知道我們與別人共享的世界上存在著人性邪惡造成的無窮苦難,這本身似乎就是一種善。”同上,第105頁。
桑塔格的道德感受力思想顯然受到了馬修?阿諾德的啟示,盡管她在前期對新感受力美學的辯護中,大膽地宣稱拋棄阿諾德的文化觀念、反對高雅文化與大眾文化的區分,但是她自身的理論和寫作實踐中其實不乏阿諾德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影響。特別在後期的寫作中她反思了60年代某些簡單、極端或者說過於激進的思想,回歸到比較折衷的軌道,重新建立起文化精英的姿態。馬修?阿諾德把藝術定義為對生活的一種批評,實際上確立了從道德、社會和政治諸方麵來思考藝術問題的方式,體現了某種對“現代價值危機”的救贖意識。桑塔格雖然堅持藝術並不等同於純粹的道德,藝術總是比道德多些什麼。但她從不否認藝術的道德功能,藝術對道德感受力的滋養。她一麵維護著文學藝術的獨立價值,一方麵又關注著它們的社會功能,特別是道德功能。道德對於桑塔格而言,是知識分子的基本價值向度,雖然她並沒有直接、詳盡地闡釋自己的道德內涵,但是我們在她整個職業生涯中都可以體會到這樣一種價值追求——大寫的“善”和大寫的“正義”,而不是從屬於某個政府、某個階級、某個集團的具體道德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