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曹植在文體論上的探索與實踐(1 / 3)

論曹植在文體論上的探索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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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興躍 伍丹

【摘 要】曹植是建安時期著名的文學家,在長期的創作實踐活動中,他創作了各種體裁的文學作品,並提出了對文體的看法,在文體概念並不很完善的魏晉時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主要梳理曹植作品中對於誄文的觀點,即誄文在繼承頌德特點的同時,則轉向對個體哀愁的抒發,注重誄文的抒情性。

【關鍵詞】曹植;文體;賦文;誄

【中圖分類號】I206.2 【文獻標識碼】 A

曹植是建安時期著名的文學家,他創作各體兼備,明人胡應麟在《詩藪》中說:“備諸體於建安者,陳王也。”“建安中,三、四、五、六、七言、樂府、文、賦俱工者,獨陳思耳。” [1]曹植文集中不僅有賦、詩、樂府、頌、誄、七、銘、碑、哀辭、行、書、論、讚、說、表、令、章、詔等十幾種文學樣式,還有一些關於文體方麵的言論,如在《學官頌》中說“歌以詠言,文以騁誌”[2],《卞太後誄》中說:“銘以述德,誄尚及哀”等等。陳飛之認為:“曹植肇開了文、筆區分的先聲,並認識到各種韻文體裁有著不同的功用和要求。”[3]通過對曹植作品的疏理,本文著重誄文方麵談談曹植在文學體裁論方麵做出的貢獻。

“《周禮》盛德,有銘誄之文” [4],西周喪葬有讀誄賜諡之儀,這正是誄文形成的直接文化淵源。誄文是誄辭與銘頌結合的產物。

漢代崇尚儒家喪葬禮儀,在禮儀的崇尚中,產生了興作禮文的需要,誄文作為喪葬禮文由此而生。誄文在漢代,作為飾終之典,其主導因素自然是頌德,但作為喪葬禮文,它雖然不抒發作者哀情,卻要敘寫哀情。在演變過程中,敘哀的成份漸漸增加,而且敘述也更為細致。由於魏代禁止碑,碑文的發展受阻,所以頌述亡者德勳的職能則主要由誄文承擔。魏代誄文繼承了漢代誄文述德的職能,但又有了明顯的變化,哀情成為這一文體的主導因素,敘哀也逐漸演變為個體哀思的抒發。在魏代的誄文中,哀情的抒發常常是建立在對亡者美好品行的頌揚上。而且,魏代的誄文,仍有相當一部分作品,頌德仍是主導因素。但是,現實的悲情又常常衝破道德的規範,使誄文這種為亡者頌德、使其不朽的倫理道德隻能又融入對個體悲情的抒發,在述亡之中又有“自陳”。魏代誄文的作者與誄的對象之間有不少關係密切,或為親人,或為摯友,因而在誄文創作上道德的激勵也很容易被巨大的悲情所擠壓。魏代誄文的變化正是道德激勵與現實的悲情二者衝撞的結果。

魏代誄文的變化首先是在為傷親亡友而作的誄文中展開的,而這種變化又恰恰從曹植的誄文創作開始。

曹丕在其《典論·論文》中提出了對銘誄的看法,這應該代表了當時人們對於銘誄質實、不可虛美的普遍看法,“銘誄尚實。”五臣注雲:“銘誄述人德行,故不可虛也,麗美也。”[5]很顯然,曹丕強調誄文作為述亡的文體的質實性,主張誄文是傳述人之德行,要較客觀地讚頌亡者的德勳,相比而言,曹植關於誄文的觀點則更為複雜。

當然,曹植的一些誄文仍繼承了漢代誄文的特點。曹植《武帝誄》序雲:“於惟我王,承運之衰。神武震發,群雄戡夷。拯民於下,登帝太微。德美旦奭,功越彭韋。九德光備,萬國作師。寢疾不興,聖體長違。華夏飲淚,黎庶含悲。神翳功顯,身沈名飛。敢揚聖德,表之素旗。”[6]這種誄文,表於素旗,在於傳揚亡者的功德,很明顯繼承了漢代誄文為宮廷禮文的寫作觀念。曹植《武帝誄》從各個角度來讚頌曹操的文德武功。曹植雖然是曹操的兒子,卻沒有抒寫自己的哀思,所以,《武帝誄》仍具有禮文的特征。同時,曹植還寫有《文帝誄》,其序“何以述德?表之素旃;何以詠功?宣之管弦。”[7]也可以看出曹植對誄文述德功能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