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李輔光墓誌銘中“旌寵殊勳”
崔元略《唐故興元元從、正議大夫、行內侍省內侍、知省事、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贈特進、左武衛大將軍李公墓誌銘(並序)》雲:“公諱輔光,字君肅,其先京兆涇陽人也……又屬太原軍帥李自良薨於鎮,監軍使王定遠為亂兵所害,甲士十萬,露刃相守,公馳命安撫,下車乃定,便充監軍使。前後三易節製,軍府晏如。十五年間,去由始至。遂特恩遙授內給事,又有金章紫綬之賜。元和初,皇帝踐祚,旌寵殊勳,複遷內常侍兼供奉官。”
此誌中“旌寵殊勳”四字,非尋常諛墓之詞,實永貞內禪之重要史料。韓愈《順宗實錄》卷四雲:“(貞元二十一年六月)癸醜,韋皋上表請皇太子監國,又上皇太子箋。尋而裴均、嚴綬表繼至,悉與皋同。”時韋皋為劍南西川節度使,裴均為荊南節度使,嚴綬為河東節度使,三鎮相距遙遠,緣何不約而同?肯定幕後有操縱者。
據《舊唐書?德宗紀下》,貞元十一年五月河東節度使李自良卒後,繼任者為李說、鄭儋、嚴綬。崔元略所雲“前後三易節製”指此。同書《裴傳》雲:“嚴綬在太原,其政事一出監軍李輔光,綬但拱手而已。”貞元二十一年六月嚴綬請皇太子監國疑亦拱手聽命於李輔光,但無顯文露書,揭發其事,李輔光墓誌“旌寵殊勳”四字,等於不打自招。
李淳(純)已立為皇太子,是唐順宗的合法繼承人,如果確因順宗患病,權由李純監國,別無政治目的,乃是名正言順之事,何須嚴綬遠道上表?如果嚴綬上表,是出於己意,怎能把功勞歸之於李輔光?既然崔元略以“殊勳”頌揚李輔光,表明幕前是嚴綬上表,幕後是李輔光操縱。否則李輔光無“殊勳”可言。
崔元略自詡投靠李輔光,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他說:“(李輔光)門吏晉州司法參軍巨雅,以元略長兄,嚐賓於北府,以元略又從事中都,俱飽內侍之德,將命錄實,見托為誌,勒之貞石,且無愧詞。”他聲明李輔光墓誌是錄實,那麼誌中所雲李輔光操縱嚴綬上表請皇太子監國的“殊勳”,是無可懷疑的了。
章士釗將拙文載入《柳文指要》,並雲:“如此覓證,在邏輯謂之鋼叉論法,百不失一。孝萱既從聯鎖中獲得良證,而吾於子厚所雲外連強暴之一大疑團,立為銷蝕無餘,誠不得謂非一大快事。”
釋西門珍墓誌銘中“密近翼戴之績”
西門元佐《大唐故朝議郎、行宮闈令、充威遠軍監軍、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西門大夫墓誌銘(並序)》雲:“公諱珍,京兆雲陽人也……至德之初,釋褐從仕……順宗嗣位,爰選耆德,以輔儲皇,轉為少陽院五品。永貞元年,屬今上龍飛,公以密近翼戴之績,賜紫金魚袋,充會仙院使。元和元年,改充十王宅使……”
此誌中“密近翼戴之績”六字,亦非尋常諛墓之詞,與李輔光墓誌銘中“旌寵殊勳”四字,均為永貞內禪之重要史料。
據《順宗實錄》卷四:“外有韋皋、裴均、嚴綬等箋表,而中官劉光奇、俱文珍、薛盈珍、尚演、解玉等皆先朝任使舊人,同心怨猜,屢以啟上……”西門珍於至德初已從仕,經曆肅、代、德三朝,至順宗時,足稱“耆”。他不僅與劉光奇等俱為“先朝任使舊人”,又居皇太子身邊,在永貞內禪事件中,是重要的角色。《順宗實錄》中沒有提到西門珍,不意味著西門珍對永貞內禪未起作用。所謂“屢以啟上”者,實際是劉光奇等逼迫順宗讓位給太子,這隻是順宗的一方麵。還有太子的一方麵。“密近翼戴”者,說白了,就是西門珍在太子與劉光奇等之間,溝通消息,一致行動。劉光奇等與西門珍合演了這出戲,二者缺一不可。
西門元佐是西門珍之從侄。他能了解西門珍的秘事,又自詡“(西門珍子)以元佐性無飾偽,文好直詞,爰命紀能,庶旌實錄”。與崔元略撰李輔光墓誌銘的態度相同。西門元佐頌揚西門珍對憲宗的“密近翼戴之績”,也是“實錄”,無可懷疑的。
章士釗將拙文載入《柳文指要》,並雲:“在永貞逆案中增加西門珍一”,“亦自可喜”。
《順宗實錄》詆毀王叔文集團
(一)
唐貞元十九年九月,韋執誼向德宗密訴張正一朋黨。現存的《順宗實錄》《舊唐書》《資治通鑒》等記載略異,先錄《舊唐書?韋執誼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