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2)

他著魔般費力地將手伸向這金光,嘴裏呢喃著:“…終於…找到你了…”

女侍應皺著眉頭揮開他伸到自己胸前的手,不料對方卻因失去平衡而倒在地下。藍覓順勢躺下一動不動,似乎已經不醒人事。

“明冉,你認識他嗎?”另一個侍應譚格走過來問。

明冉搖頭。

“大概是醉糊塗把你看成女朋友了吧。”譚格邊說邊俯身觀察藍覓:“哦,是他啊…這男孩挺怪的,剛才你不在,有一幕很精彩。”

譚格蹲下身,伸手抬起藍覓的下巴,笑道,“嗬,長的不錯嘛!”

明冉沒再理會,開始收拾桌上的酒瓶,卻無意間瞥到藍覓的臉。

“藍覓!?”明冉大吃一驚!怎麼會是他?他在這裏做什麼?自從上次的記者會後,她就再也沒有關注過他的任何消息。她無法相信自己那麼喜愛的畫家一直是抱著消遣的心情在作畫,她不能原諒他,她不能原諒任何一個玩弄美術的人!

“你認識他?”譚格拿開手,驚訝地問。

“不認識。”明冉再次搖頭。

“但你剛才叫出了他的名字。”

“他,是個很知名的青年畫家。”

“是麼…”譚格若有所思地看著藍覓,問,“你說,我們該把他怎麼辦?店裏就要鎖門了。”

“我帶他回家。”明冉堅定地說。

譚格抬頭看她,詫異道:“怎麼?你對他有意思?”

明冉沒有回答,轉身出去攔車。她想請出租司機一起幫忙扶藍覓上車,但譚格不準。

“鬱明冉,你太不把我放眼裏了吧?”

“請讓開。”

“讓開?你敢這樣跟我說話!?”譚格真的生氣了。

譚格比明冉大幾歲,在她眼裏,明冉就是個孤獨老實的孩子。明冉做的是暑期工,除了工作外她很少說別的話,總是自己埋頭勤幹,再加上她身材瘦小、長相平凡,其他同事自然也很少搭理她。隻有譚格同情她,有意無意地找她說話,還會常常幫助她,可她怎麼也沒想到明冉是這樣回報自己的!

“想丟掉工作麼?”明冉問。

“什麼?!”

“如果你也想帶他回家的話,我明天就會告訴經理,他會毫不猶豫的開除你。”

“這樣就想要威脅我?”譚格失笑。

“不是想,是正在威脅。”明冉走過去同司機一起架起藍覓,“既然我決定帶走他,就已經做好了被開除的準備,如果你想那麼做的話,隨便。”

譚格沒再阻攔,她不是怕她,而是沒那種心情了。況且,她也的確還不想失去這份工資還算豐厚的工作,可是,這個小丫頭實在讓她覺得太窩火了!

“就算你帶走他又怎麼樣?你覺得自己有任何一處足夠吸引男人的地方麼?”譚格冷冷地看著明冉,“祝你好運吧,可憐的小東西!”然後拂袖而去。

明冉停下來,回頭望著譚格離開的方向,筆直的馬路在漆黑彌漫的夜色中顯得空曠且寂寞。……同情別人,就是看不起別人,是對別人的一種屈辱。借著可憐對方來抬高自己的身價,那是一種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