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激起了學生公憤,甚至波及到廈門大學。數十名研究生,聯名要求嚴懲打人凶手,否則就要采取必要的行動。
劉世雄立即趕到現場調解,店主賠禮道歉賠款600元,並由工商部門處以罰金,又一次平息了一觸即發的矛盾。
這樣的事例在清華大學並不少見,而每次都能得以妥善解決,消協發揮的作用不可低估,與劉世雄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密不可分。
被砸傷右手近兩年的羅教授,在劉世雄的調解下,終於獲得8萬元經濟、精神賠償。
1998年,清華大學校醫院,曾於在泰州訂購一台工業用洗衣機,並預付款5萬元。後因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欲退貨,廠家態度強硬表示隻能修理不予退貨,並提出如要退貨不但5萬元的預付款不退,還要用戶包賠運輸損失。
劉世雄依法調解,使廠方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派來一位負責人專程處理此事。最後廠方無條件退貨,退回預付款5萬元,賠償用戶損失1萬元,諸如此類的事不勝枚舉。
到2002年,8年來,劉世雄經手調解結案1033起,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近40萬元。楊劍昌一片丹心為維權
1994年,楊劍昌開始在深圳市羅湖區消費者委員會工作。
10年來,他成功處理了近3000宗消費投訴案件,涉及消費者達20多萬人,涉案金額近95億人民幣,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近4億元。
在這些案件中:涉及金額在億元以上的有5宗,百萬元以上的16宗,10萬元以上的58宗;經中央領導批示過的6宗,省、市、區領導批示的13宗;成功調查處理因消費引起的死亡案9宗;傷害案162宗;廢寢忘食撰寫及發表了1360多篇維權事業的新聞報道,對教育守法誠信的商家,打擊不法奸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與此同時,收到數千封表揚信、41麵錦旗及8塊牌匾。因此,他被廣大消費者譽為“布衣楊青天”、“護法英雄”,他樹立了一個正直、勤奮、拚搏、勇敢、博愛的榜樣。
1998年,楊劍昌正與深圳泰明巨騙團夥進行殊死的鬥爭。該巨騙團夥製造了駭人聽聞的泰明國貿詐騙案、粵民百貨詐騙案、寶華樓詐騙案、廣客隆詐騙案等違法亂紀案件,涉案金額達26億元。
1997年8月,許許多多的消費者不斷地向楊劍昌反映,他受命負責調查此案,發現粵民百貨銷售購物卡,及泰明公司在招租過程中,存在著嚴重欺詐消費者行為和其他違法行為,民憤極大。
該團夥一方麵大肆活動,向楊劍昌施加壓力,不準他調查此案,一方麵又托人傳話,隻要他不調查,願意給500萬元。
但是,楊劍昌絲毫不為所動。泰明團夥見楊劍昌軟硬不吃,便惡人先告狀,兩次將他告上法院,一宗開出索賠1734萬元天價,另一宗索賠5萬元,讓他坐了8次被告席,並恐嚇楊劍昌及其妻兒,揚言用2000萬元買他的人頭,氣焰囂張,達到極致。
麵對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無休止的纏訟折磨,本來就身瘦體弱的楊劍昌,一次次病倒住院,但是,他並沒有屈服,在他眼中,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他堅信正義終將戰勝邪惡,決心與這股惡勢力鬥爭到底。
從1997年到2000年,這3年,對於人生曆史發展僅僅是一瞬間,但是對楊劍昌來說,他的艱苦卓絕,不懈鬥爭的3年,是他為維權事業嘔心瀝血,費盡了心機的3年。
殘酷的鬥爭讓他受盡煎熬,一頭黑發也熬成白霜。最終,在他咬緊牙關、奮不顧身、殘酷鬥爭的百般努力之下,終於贏得了中央、省委、市委各級領導對此案的高度重視,並設立深圳“408”專案組立案偵查,公安部也發出了一號國際紅色通緝令,勒令將泰明頭頭腦腦緝拿歸案。
泰明案尚未結束,楊劍昌又展開了與惠州“唐京”這一中國殯葬改革史的第一大案的艱巨鬥爭。
“唐京”通過非法出賣靈地、一地十賣甚至百賣的方式,重點騙深圳人,兼騙廣州及珠江三角洲,乃至全國各地20多個省、市的百姓,涉案金額達數十億元,騙得許多群眾傾家蕩產,債台高築,甚至走向絕路。
楊劍昌不懼艱難,不顧安危,不停地奔波調查,整理了800份詳細材料上報中央、省、市各級領導,使唐京騙局在社會上無法繼續騙下去,團夥土崩瓦解。
在“泰明案”和“唐京案”的鬥爭中,楊劍昌分別兩次遭到黑色和藍色轎車惡意衝撞,幸好當時警惕,瞬即跳上人行道,才避開了這兩起“飛來橫禍”。
2002年3月28日,楊劍昌終於爭取到國務院、中紀委、監察部下文命令地方查處此案。
同年5月28日,楊劍昌同誌在單位食堂回辦公室的路上,遭到兩個大漢以啤酒瓶襲擊其後腦勺的報複打擊,事後醫生檢查後告知:“隻差4厘米便可致命,好險啊!”
2000年到2003年,楊劍昌解決了眾多的消費案件,其中包括:解決7宗有關死亡事故及58宗傷害案的糾紛問題;布吉線排村800多村民被亂收費、亂攤派的問題;南山廣場和大莊園共700多購房業主的糾紛問題;2004年,又解決了9家地產商,在售樓中涉及質量和欺詐等5000多購房業主的糾紛問題。
化解了不少幹戈,維護了許多弱勢群體的利益,捍衛了法律的尊嚴,也為社會穩定作出了一個消委會普通幹部應盡的奉獻。
2004年上半年,楊劍昌又積極調查一宗私營企業開發的4個樓盤涉嫌嚴重虛假注資、偷稅、詐騙等違法行為的案件,涉案金額達13億元,為取證作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該案現已成功移送深圳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而一麵麵群眾贈送的錦旗就是對他的讚揚和肯定。因護法維權取得出色的成績,楊劍昌贏得了全國人民的讚賞與信任。
在1998年,楊劍昌被中國消費者協會等授予“全國受理消費者投訴十佳”、“中國保護消費者杯”個人最高獎;被媒體評為“全國十大新聞熱點人物”、“中國十大硬漢”。
1998年,被深圳市政府破格吸收為國家公務員。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新聞調查”、“今日說法”、“東方時空”、“經濟半小時”、“實話實說”、“午間新聞”及“晚間新聞”等欄目多次專題播報了他。
2000年4月,楊劍昌當選為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01年1月,楊劍昌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同年3月,楊劍昌被國家工商總局等六部委評為“全國維護消費者權益十佳”,被中國消費者協會授予“3·15”金質獎章等。10年來,楊劍昌共榮獲國家、省、市、區60多項榮譽。
即使在獲得這麼多的個人榮譽,楊劍昌仍不改本色,他依然一聲不吭、孜孜不倦地為人民做實事。
1994年以後,他自己滿身是病、沒有工作,妻子下崗,孩子讀書,還有雙方父母需要贍養的情況下,楊劍昌仍然將1998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基金會獎勵給他的1萬元獎金,捐贈給了北京“希望工程”。
有不少企業,看中楊劍昌的社會號召力,派經紀人來請他作企業形象代言人,最高的開出500萬元,最低的也有150萬元,但都被他婉言拒絕了。
楊劍昌在給廣東省委書記的一封信裏這樣寫道: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麵對種種問題和壓力,我將一如既往,義無返顧,勇往直前,鞠躬盡瘁,為黨的事業,為國為民死而無悔。黃誌毅做消費者保護神
1997年底,黃誌毅擔任了廈門市消費者投訴服務中心主任。
為滿足廣大消費者投訴需要,他在廣泛征求各方麵意見的基礎上,決定積極爭取本局領導和市財政部門的支持,加強中心“硬件”建設。
在他的努力下,1998年廈門市委、市政府將“12315”消費者舉報網絡建設確定為政府為市民辦實事的一項內容,籌集了大批資金,為“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配置了較高標準的交通、通訊及辦公設施,並開通了網上投訴,使投訴服務的渠道更加暢通,手段更加先進,大大提高了受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