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立學生主體地位,創建自主學習的音樂課堂
新課標實驗園地
作者:王鳳華
音樂課是基礎教育階段的一門必修課,它具有其他學科不可替代的作用。傳統的音樂教學,隻重視教師的教,而忽略了學生的學,使學生在音樂課堂中長期處於被動接受的狀態。傳統的音樂課堂教學,過於強調接受性學習,死記硬背,機械訓練,不能滿足學生的求知欲,不能讓學生積極地參與到課堂學習中去,因此,音樂教育教學麵臨著極大的挑戰。隨著國家音樂課程標準的出台和修訂,音樂課程改革如火如荼。
《音樂課程標準》指出:“音樂課的全部教學活動應以學生為主體,師生互動,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的位置。”在近幾年的人教版教材實驗中,我們在不斷探索實踐,努力使音樂課成為學生探索求知的舞台,從而為學生創建自主學習的音樂課堂。
一、確立學生主體地位,成為音樂學習的主人
傳統的音樂教學,往往以教師為中心,整個教學環節教師幾乎坐在琴凳上,不管學生學得如何,隻顧按照已備的教案進行。學生回答問題時,順我者表揚,逆我者斥之。不管學生是否學會,簡單的聽幾遍範唱,跟幾遍伴奏就結束課程……這樣熱熱鬧鬧的音樂課慢慢地形成了一個不平等的教與學的關係。教師隻把學生當成知識的接受器,而未作為教育實施中的主體,教學效果自然也大打折扣。那麼,應該如何做到真正的把音樂課堂還給學生,是近些年來音樂教師研究的方向和責任。
1、教師首先要確立以人為本的教育思想,做好教師的角色轉變。教師不再是學習的控製者,而應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幫助者、引導者和共同學習者。隻有讓學生成為學習活動的主體,音樂課才能上得生動有趣。重視學生對音樂審美的體驗,應引導學生參與到音樂學習與實踐活動之中,學會傾聽、思考、交流、表達、合作、質疑及辯論,在參與中創造,在參與中發展。教師在音樂教學中應努力把自己融入到學生活動中,努力營造一種和諧輕鬆、師生雙向交流的教學氛圍。讓學生充分投入到各種音樂審美活動中,盡可能多地給他們提供自主嚐試、表現自我的機會,表達他們對音樂的審美感知。以學生發展為本,教師必須俯下身來,將音樂滲透到學生教學活動中,讓學生在情境活動中去感知、感悟——即音樂學習於無痕。在平時的音樂課中,提問、表演、創編和競賽等是教師經常啟發、調動學生參與積極性的好方法。例如,在《小雨沙沙沙》一課時,學會歌曲後可以為學生準備“創意無限”的活動環節。用學會的曲譜請學生自由填唱歌詞,感受音樂意境和歌詞意境,加深對音樂的審美體驗.,使樸實無華的歌詞融入到學生自身的生活經驗,他們也自然地投入到生動活潑的學習氣氛中。此外,教學中還可以讓他們查找與課堂學習相關的資料,讓學生自己發現、汲取知識並與大家分享,真正把音樂教學作為學生主動探求、自主學習、合作交往、體驗情感的過程。
2、音樂課堂中教師要對學生要實行“三放”,即放時間、放空間、放方法,運用合理的方法,讓學生享受自主學習的樂趣,即對學生進行適時、適當、適度的放手。做法如下:首先讓學生“試”。所謂“試”就是在教師啟發引導下,學生自己嚐試完成音樂學習活動,教師先有目的的設疑,激發學生的興趣,再介紹一些方法,讓他們在自主活動中主動探究。學生根據教師提供的材料、方法,在嚐試探索的過程中進行觀察、分析、比較,實現所要達到的教學目標。例如:音樂活動《聲音的強弱》,教師讓學生通過自己嚐試,去敲打大鼓、小鼓、拍手、拍腿等係列活動感受聲音的強弱。其次讓學生“議”。“議”是在嚐試的基礎上,學生分小組進行各自探究式交流,發表自己的見解,是共同表達提高的過程。最後是以“辯”促學。“辯”是小組學生之間、組與組之間或師生之間將探究的學習成果,從不同角度進行評析、開拓思維的過程,在深入討論中碰撞火花,在互相交流和思維的過程中深化對音樂知識的理解。例如:欣賞《狩獵波爾卡》,教師先播放音樂片段不說曲名,讓學生通過豐富的想象思考音樂表現了什麼?並嚐試用身體動作表現出來。讓學生先“試”,再組織“辯”。有的學生聽到音樂中有槍聲,有的學生聽到音樂中有放鞭炮聲……小組之間出現激烈的辯論,而且闡述了各自的理由。教學的進程在教師有效的調控下,學生在有效的思考過程中,既有學生個體的努力探索,又有群體的相互影響和思想碰撞,學生也就不單單滿足於看熱鬧,他們的思維一直處於積極活躍的狀態,音樂課堂才能真正有效地促進學生能力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