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時期隴東分區的農村經濟(3 / 3)

四、隴東的合作社事業

合作社事業是隴東農村經濟發展的又一組成部分。毛澤東指出:“合作社的性質就是為群眾服務,這就是處處是想到群眾,為群眾打算,把群眾放在第一位。”正是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前提下,隴東合作社發展起來。1937年12月,慶環分區合作聯社成立,有2000多戶農民入股,1940年,改為隴東分區合作辦事處;慶陽縣合作社成立於1938年,1942年下轄8個區級合作社,有社員2475名,股金11.2萬元,年銷貨額45.7萬元,購貨額37萬元,利潤7.8萬元;華池縣合作社1942年有社員3800名,股金21萬元,全年購貨額48萬元,銷貨額52萬元,實現利潤2.2萬元;1942年,環縣合作社有社員4800人,股金9.8萬元,年購貨額32萬元,銷貨額22.5萬元,利潤2.2萬元;曲子縣合作社有社員4159人,股金15萬元,總資金達到300萬元,年購貨額53萬元,銷售額70萬元,利潤7.8萬元;1944年,合水縣合作社有社員2559人,股金8.1萬元,年購貨額8.5萬元,銷售額11萬元,利潤3萬元。區合作社有消費、生產、運輸、信用等多種類型。

合作社在隴東農村經濟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農業生產中,每年由合作社供給群眾犁、鏵、耕牛、籽種等生產資料;在工業生產中又幫助各工廠收購皮革、羊毛、棉花、蠶絲等農副產品。如1944年,隴東信用合作社供給群眾款670萬元,用以買牛45頭,犁鏵75頁;慶陽縣合作社幫助群眾送了284石糧,節省了人工畜工2萬個;華池縣合作社幫助群眾、抗屬、機關送糞19953馱;驛馬合作社給群眾包運公鹽570馱,可省工人32000個,畜工6400個;曲子合作社貸給群眾萬餘元的藍籽,給貧困社員貸款2600元。在紡織業的發展中,合作社起了聯係紡織婦女同工廠之間的橋梁作用,由合作社貸棉花、紡機給群眾,群眾紡好線後再由合作社收上來交給工廠。在運輸業中合作社發揮著主要作用,如隴東運鹽的任務大多是由合作社來完成的。合作社除了在發展隴東經濟上發揮作用外,在改善群眾生活、提高群眾思想覺悟、動員群眾支援抗戰、擁軍優屬方麵也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結束語

從1937年到1945年抗戰勝利,隴東分區始終是陝甘寧邊區比較穩固的一塊革命根據地,相對於別的革命根據地,遭受戰爭的破壞和創傷較輕。因此,中央和邊區政府正確的農村政策能夠得到深入、持久、廣泛的貫徹和落實,這是隴東農村經濟得以迅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而正確的農村經濟政策和主張又來源於中國共產黨一貫的思想路線和工作方法,即依靠群眾、實事求是。表現在工作實踐中,一切從鞏固、壯大、發展革命根據地,確保抗戰勝利為立足點和出發點,最大限度地調動農民、手工業者和工商業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初步探索和完善黨在農業、工業、商貿、合作事業等多個領域的經濟政策和經濟方針——這些成功的實踐經驗又奠定了我黨整個農村經濟政策的基礎,成為整個中國革命理論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今天看來,這些最可寶貴的精神財富仍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譬如,在農業上,堅持“農業第一”的方針,倡導糧、棉、油、草協調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原料生產和加工生產共同發展,並強調規模種植、科學養殖;在工業上,堅持公營工業和私營工業共同發展的方針,采取政府公辦、集股合辦、聯合兼營等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形式,尤其值得稱道的是采取“抓大放小”策略,即在公營企業中堅持向規模化,集團化方向發展;放手發展私營手工業,使其成為整個經濟發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商業貿易上,注重擴大進出口貿易,尤其是重視以農村集市為依托的商貿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加大商品流通,繁榮地方經濟;在合作社事業上,以股份製合作經濟為主要組織形式,以連接農產品生產、銷售和加工為主要職能,以給人民群眾提供優質、可靠服務為基本宗旨等。總之,由抗戰時期隴東分區農村經濟政策及其豐碩的實踐成果,可以反映出當時我黨整個農村經濟政策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思路。和今天我黨現行的農村經濟政策相聯係,相比較,一個突出的感受是前後兩個時期的農村經濟政策不僅具有極強的實踐性,而且具有極強的連續性。再回過頭來看“以階級鬥爭為綱”的那個時期,我黨本來正確的農村經濟政策一度被否定、被扭曲、被踐踏,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蒙受了巨大的損失,切膚之痛,我們不應忘記。如果說,今天我們研究和探討抗戰時期隴東分區農村經濟有現實意義的話,我想,最要者莫過於此。

rightright(刊於2000年3月《開發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