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派出談判代表1
●毛澤東說:“為了和平事業,我們首先解決朝鮮問題。”
●李克農滿懷信心地對大家說:“我們既能在戰爭中學習戰爭,在戰場上打敗敵人,也一定能在談判中學會談判,贏得談判的成功。”
●周恩來對談判工作作出全麵的指示,並且引用了一句古語作總結:“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
● 派出談判代表
中央確定邊打邊談方針
1951年3月到4月,朝鮮戰爭陷入膠著狀態。當時,中國領導人也開始覺得,在軍事上實現停戰是時機了。
1951年5月下旬,毛澤東主持召開中共中央軍委會議,研究討論關於朝鮮戰爭的戰略方針問題。
時任代總參謀長的聶榮臻後來回憶說:
第五次戰役之後,中央開會研究下一步怎麼辦,會上多數同誌主張我軍宜停在三八線附近,邊打邊談,爭取談判解決問題。我當時也是同意這個意見的。
在這次會議上,大家都根據現實情況,提出了極具參考價值的建議。因為開戰初期我軍的優勢已逐漸失去,130萬大軍集結於狹小的朝鮮半島,不僅擠成一團施展不開,很容易成為敵人飛機大炮的靶子,而且後勤補給的負擔日益沉重,繼續打下去短期內不可能解決問題,戰爭長期化財政也承受不起。
參會代表認為,把敵人趕出朝鮮北部的政治目的已經達到,停在三八線,也就是恢複戰前狀態,這樣各方麵都好接受。
會議最後采納大多數的意見,確定了爭取停戰談判的政策方針,以及在敵不增兵、不登陸的情況下,必須堅持三八線至三八點五線地區,並構築三道防禦陣地的軍事部署。
這樣,中央確立了邊打邊談的方針,這個方針的實施在當時是很有現實意義的。
早在3月19日,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國防部長馬歇爾參加的參謀長聯席會議根據當時的朝鮮戰爭局勢,提出了新的關於停戰條件的備忘錄。
這一新的備忘錄與1950年12月12日備忘錄的內容基本差不多,新增加或修改的內容有:
設立停戰委員會監督停戰條款的具體實施,該委員會可在朝鮮全境不受限製地自由活動;如有必要,該委員會應有一定數量的由中國和北朝鮮軍隊派遣的觀察家協助工作;停戰委員會有權監督所有在朝鮮的包括遊擊隊在內的武裝部隊執行停戰協定的各項條款;應向停戰委員會提供數量充足的有能力的軍事觀察員,以保證停戰委員會職能的施行……非軍事區應以三八線為中線或在三八線以南,縱深二十英裏……停戰協定不應妨礙戰地指揮官保證其部隊、供應和設備的安全,但非軍事區內不允許存在用於以上目的的安全部隊。
與此同時,美國議會的意見和軍方存在衝突。麥克阿瑟於3月24日發表聲明,把他幾個月來一再向美國政府建議的擴大戰爭的計劃公開拋出。
麥克阿瑟在聲明中狂妄地說,朝鮮戰爭已經表明,中朝方麵的人海戰術敵不過美國先進的武器裝備和技術優勢,聯合國軍不再把戰爭局限於朝鮮境內,他還誇誇其談地鼓吹說:
通過把我們的軍事行動擴展到中國的沿海地區和內陸基地,赤色中國就注定有立即發生軍事崩潰的危險……
到那時,即可按照朝鮮問題本身的是非曲直,而不受與此無關的因素的影響來加以解決。
麥克阿瑟的聲明在世界各地引起強烈反應,並在美國與盟國的關係中造成混亂。美國的盟國紛紛訊問華盛頓,這到底是什麼意思?是不是美國的政策改變了?
美國趕緊向盟國表示,麥克阿瑟的聲明是“未經授權的和出乎意料的”,超越了他作為戰地指揮官的權限。
4月5日,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對朝鮮戰局進行研究後得出結論:“單靠軍事行動”是無法解決朝鮮問題的。建議通過政治外交途徑謀求解決朝鮮問題。
5月3日,美蘇兩國駐聯合國的代表進行非正式會談,雙方都對停戰和談表示出向前看的意向。
5月17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決定:
1.通過停戰協定終止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