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有地麵部隊,應留在原地或撤至後方……

4.應由一個聯合國委員會監督停火,委員會委員和指定的觀察員應保證停火條件得到完全遵守;他們應可以自由地與無限製地出入全朝鮮;所有政府及當局均應在停火委員會及其指定的觀察員執行任務時予以合作。

5所有政府與當局應迅速停止以任何方式把增援或換防的部隊或人員,包括誌願軍在內,運入朝鮮,並停止增運軍事裝備和物資……

6.在朝鮮問題最後解決前,應在一對一的基礎上交換戰俘。

這一方案主要涉及戰爭以及與之相關聯的善後安排問題,既未談及政治前途,更未超出朝鮮半島的範圍,說明美國政府隻想解決單純的軍事問題,並不想一攬子解決與此相關的地區安全和國際局勢問題。

12月15日,三人委員會根據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中國駐聯合國特別代表伍修權向周恩來遞交照會,就朝鮮停戰問題試探中國政府的反應。

1951年1月11日,由“朝鮮停火三人小組”提出的先停火後談判,外國軍隊撤出朝鮮,召開美、蘇、英、中四大國會議討論遠東問題的五步方案在聯大獲得通過,並於13日轉交給中國政府。

對於這個五步方案,美國感到左右為難。美國既希望立即停火,又不希望討論停火以外的其他步驟,特別是不願討論台灣問題和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問題。

支持這個五步方案,美國國內通不過;否決這個方案,又會在聯合國中失去支持而處於孤立地位。但美國政府估計,既然中國政府不同意先前的十三國提案,也不會讚成這個五步方案,因此對五步方案采取了支持的立場。

很明顯,五步方案是美國在玩弄先停火後談判的花招,是在為美軍爭取喘息時間。

1月17日,周恩來致電聯大第一委員會主席,表示中國政府不同意先停火後談判的原則,並再次提出中國的主張。

1月21日,中國外交部又應英國駐華代辦和印度駐華大使的要求,對中國立場作出解釋:

一、隻要一切外國軍隊撤出朝鮮的原則被接受,中國可以撤回誌願軍;

二、朝鮮停戰問題可分兩步走:第一、在七國會議第一次會議上商定有限期停火,並付諸實施,以便繼續談判;第二、停戰全部條件必須與政治問題相聯係討論,要商定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的步驟與辦法;依據《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美軍從台灣和台灣海峽撤退;以及解決遠東的有關問題;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要得到保證。

中國建議遭到美國反對。不僅如此,美國還操縱聯合國大會於2月1日通過誣蔑中國為“侵略者”的建議。

與此同時,美國加緊擴軍備戰,利用現代化的運輸工具,向朝鮮大量補給各種物資,並從歐洲抽調大批老兵補充朝鮮戰場。美軍僅用半個多月時間就完成了部署整訓和後勤補給,於1月25日由西到東逐步在全線發起大規模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