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國際執委第九次全會關於中國問題決議。1928年2月9日至25日,共產國際執委會第九次擴大會議在莫斯科召開。全會通過了由聯共代表團斯大林、布哈林和中國代表向忠發、李振贏聯合起草的《關於中國問題決議案》。決議案的基本觀點反映了斯大林等同誌對前一段關於中國革命性質問題爭論的結論性意見。決議指出現階段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性質。批評了羅明那茲的“不斷革命論”,指出革命形勢還沒有全國範圍的革命高潮,但正在走向高潮,批評了“不斷高潮論”;指出:目前黨的主要政策是爭取千百萬工農群眾,準備暴動,反對“左”傾盲動,反對無組織無準備的城鄉暴動。
192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共產國際決議案的通知》,表示接受共產國際執委會第九次全會決議方案的方針。號召全黨糾正盲動錯誤。由於共產國際的製止,以及從事實際工作的同誌的抵製,瞿秋白“左”傾盲動錯誤在實際工作中得到糾正。
※※第五節 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
@@@一、中國共產黨第六次代表大會
為了更好的總結過去革命鬥爭的經驗,係統地研究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失敗後的新形勢,確定黨在新時期的任務,統一全黨思想,發展中國革命,於1928年6月18日—7月11日,在共產國際幫助下,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莫斯科召開,中共代表到莫斯科後,立即和共產國際工作人員組成土地問題、農民問題和軍事問題等決議的起草小組。會前,斯大林向中共中央領導幹部作了重要講話。共產國際書記布哈林在大會上作了《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的任務》政治報告和關於政治報告的結論。瞿秋白在大會發言中承認1927年秋—1928年春,中央領導犯了“左”傾盲動錯誤。周恩來作了《組織問題報告和結論》、《軍事報告》。大會通過的政治決議案宣布中共“六大”完全接受共產國際第九次全會對中國問題的決議案,而且是本決議案的基礎。這兩個決議案同時為這一時期決定政策方針。大會正確指出中國革命性質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革命形勢是處在兩個高潮之間。規定武裝暴動暫時隻是宣傳口號而不是直接口號,目前任務是爭取廣大群眾。大會指出黨內主要危險傾向是“左”傾盲動。大會選出新的中央委員會,由向忠發、瞿秋白、李立三、周恩來等七人組成政治局。中共六大的方針政策基本上是正確的,對後來中國革命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缺點是對中間力量的兩麵性和反動勢力內部矛盾缺乏正確的估價和政策,對革命的長期性和農村革命根據地的重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
@@@二、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
中共六大決定在共產國際設立代表團作為中共常駐機構。這是因為這以前的國際代表在中國犯了不同程度的錯誤,中共六大期間代表們對鮑羅廷、羅易、羅明那茲、諾伊曼等提出了尖銳批評。1928年6月29日,布哈林宣布共產國際不再向中國派遣代表,改為中共在國際設立常駐代表團,通過中共代表團指導中國革命。這樣,在中共六大閉幕後,中共組織了以瞿秋白為團長的代表團,鄧中夏、餘飛代表中國工會組織駐赤色國際,王若飛代表中國農民組織駐農民國際。1928年底增選陸定一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駐少共國際代表,1929年初增選蔡和森為中共駐國際代表。
中共代表團在共產國際期間做了大量工作,出席共產國際第六次代表大會、共產國際執委第十次全會等重要會議,參與共產國際關於中國革命問題的決策,領導和審理中國留學生工作,溝通中國黨與國際之間的聯係等等。
以瞿秋白為首的中共代表團,從它成立起,就同米夫處於尖銳對立的狀態。瞿秋白等同誌對於共產國際和聯共(布)內以老子黨自居的作風,對於米夫等人在中國黨內扶植親信,拉一派打一派,幹涉中國黨內部事務的做法極不滿意,竭力為爭取中國共產黨的自主權而鬥爭。矛盾從處理中山大學的派別鬥爭問題上集中表現出來。
莫斯科中山大學的派別鬥爭是從1927年夏天開始的。中山大學由於教務處主任阿郭爾與副校長米夫的矛盾,引起學生中間以周達明、俞秀鬆、董亦湘組成的“教務派”和以王明等為代表的“支部派”的對立。米夫利用職權打擊“教務派”學生,他們捏造事實硬說董亦湘等人組織了一個“江浙同鄉會”,並羅織罪名,無限上綱,竟說“江浙同鄉會”是反黨反革命組織。這年冬天,中共中央主席向忠發來到莫斯科,他聽信王明等人的片麵之詞,不加調查,就在一次留學生大會上宣布:凡是在共產黨內組織同鄉會的都該槍斃,向忠發的講話,在留學生中引起了極大混亂。事態在發展著,米夫依仗權勢,請來了蘇聯國家政治保衛局人員(K·P·U)來校調查,認為確有其事,於1928年5月,學校決定開除12名中國學生的黨籍、團籍,並有四人被逮捕。這件事激起了中山大學學生的義憤,紛紛向中共代表團反映情況。瞿秋白親自聽取了學生的意見,並指派鄧中夏、餘飛去中山大學調查。經過調查證明所謂“江浙同鄉會”並不存在。1928年8月15日,中共代表團寫了《中共代表團致聯共中央政治局信》,表示中共代表團對蘇聯當局處理所謂“江浙同鄉會”的種種意見。
1928年底,共產國際監委、聯共(布)中央監委和中共代表團三方聯合組成的審查委員會,開會審理了所謂“江浙同鄉會”案件。瞿秋白、周恩來參加了委員會工作,經過審查委員會調查,作出結論:“江浙同鄉會”是莫須有的事,但是存在有部分同誌的感情結合,這種感情結合發展下去,對黨的團結是不利的。
照例,已經作出結論,業已否定了所謂“江浙同鄉會”的存在。但是米夫、王明仍抓住不放,肆意借故打擊瞿秋白等中共代表團同誌。1930年春,共產國際執委政治秘書處作出決議,譴責中共代表團應負派別活動的部分責任,實際上是幫助了“中大”學生中間的派別鬥爭,並要中共中央“以必要的限度刷新代表團的成分”,並與國際“商定新的成分”。在國際壓力下,中共中央決定解除瞿秋白、鄧中夏、餘飛等國際代表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