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行貨幣2
會議為此還專門做出決議:
我們準備於東西邊境上設立兩區銀行的聯合辦事處,來掌握貨幣比價;並用有計劃的物資調撥及財政調撥,來平衡兩地區間的物資交換和貨幣兌換數量,以保持比價相對穩定,準備於一年內完成華北各解放區貨幣的統一工作。
會議還決定:
總的原則是先統一本區之貨幣,即東北、華北、西北、中原、華東、華南等大區。然後由北而南,先是東北和華北,其次是西北和中原,然後是華東和華南,最後以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之本位幣實現全國之大統一。
5月,會議結束後,籌備處寫出《華北金融貿易會議綜合報告》上報中央。
中央於6月份批轉了這個報告,並給各解放區發出通知說:
今年5月華北金融貿易會議所通過之《金融貿易會議綜合報告》已經中央批準。望華北、華東、西北各地黨政、財辦及一切經濟機關,即遵照報告所提之金融貿易工作方針和各項具體政策,努力實行。
1948年4月,晉察冀邊區銀行和晉冀魯豫的冀南銀行為了貫徹會議精神,都搬到了石家莊市進行聯合辦公,在華北地區之內兩貨幣定出固定比價為1比10,即1元冀南幣換10元晉察冀邊幣。
而且,這兩種貨幣可以在市場上同時使用,混合流通。
而且,各銀行從即日起不再發行新的邊幣,就這樣,通過一段時間的銀行回籠和市場上的自由兌換,邊幣就不斷減少了,最後直至絕跡,流通中就隻有冀南一種貨幣了。
陝甘寧邊區與晉綏邊區的貨幣也采用了這種方法進行統一貨幣。他們首先確定了一個的比價1比2000,即1元晉綏解放區的西北農民銀行幣兌換2000元陝甘寧邊幣。
銀行做出規定,在市場上允許兩種貨幣混合流通,但銀行將不再發行新的陝甘寧邊幣,這樣經過一段時間,市場上計價流通的隻有西北銀行幣了。
用同樣的方法,在華北地區將逐漸用東北銀行券收回長城銀行券和關東銀行券;在華東地區,將逐漸用北海幣收回華中銀行券。
大家都認為,這種方法是比較穩妥的,它可以使市場上少受影響波動,有利於盡快地恢複和發展兩個地區之間的經濟往來。
1948年秋,籌備處遷至石家莊,正趕上國民黨飛機來轟炸。籌備處同誌在彈片飛嘯中去搶救趕印的人民幣和其他備用物資,南漢宸帶頭在火海中搬運搶救,沒有一個人顧及到個人的安危。
1948年12月1日,華北人民政府就頒布公告,宣告中國人民銀行成立,發行全國統一的貨幣人民幣。南漢宸當時就被任命為中國人民銀行總經理。
公告說:
於本年12月1日起,發行中國人民銀行鈔票,即稱新幣,定為華北、華東、西北3區的本位貨幣,統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項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新幣為本位貨幣,新幣發行這後,冀幣,包括魯西幣、邊幣、北海幣、西農幣,稱舊幣,逐漸收回,舊幣未收回之前,舊幣與新幣固定比價,照舊流通,不得拒用。
12月7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
我們解放區的貨幣正在配合著戰爭的勝利,迅速擴張它的流通範圍,並把蔣幣驅逐到它的墳墓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