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古代的“錫命”禮(1 / 1)

古代的“錫命”禮

社科廣角

作者:朱筱新

“錫命”又作“賜命”,是中國古代禮儀製度中 “賓禮”的一種禮儀,始於西周時期的禮儀製度。賜,是古代尊長者對卑幼者,即上對下的贈予;賜命,則是古代帝王賜予臣僚爵位(包括官職)、服飾、車仗、幣帛等的賞命,其禮儀即為賜命禮。“錫者何?賜也。命者何?加我服也。”臣僚接受帝王的賞賜,必須要答謝回禮,在禮節上一般以拜禮為主,相對比較簡單。“君賜車馬,乘以拜。”

賜命主要是帝王對臣僚的功績、功勞、品德以及遇重大慶典時的賞賜。在先秦時期,帝王賜命的物品主要有:“增加其衣服,令有異於諸侯。禮有九錫:一曰車馬,二曰衣服,三曰樂則,四曰朱戶,五曰納陛,六曰虎賁,七曰弓矢,八曰鈇(即斧)鉞,九曰秬鬯(用黑黍、香草釀造的酒),皆所以勸善扶不能。”所賜的9種物品各有其特定的寓意:“進退有節,行步有度,賜以車馬,以代其步;其言成文章,行成法則,賜以衣服,以表其德……其亢陽威武,誌在宿衛,賜以斧鉞,使得專殺;其孝慈父母,賜以秬鬯,使之祭祀。”先秦時期的“九錫”主要是天子用於表彰諸侯堪為楷模的道德品質和文武才能,這與西周時期建立的禮儀製度有直接的關係。諸侯受天子賜命,就意味著享有車馬、服飾、儀衛、居所以及祭祀等方麵的特殊禮遇,或享有專殺征伐等權力。

古人將得到帝王的賜命作為一種殊榮備加珍重。商周時期的許多青銅器就是作器者(青銅器主人)為紀念天子賜命而製作的。如1976年出土於陝西臨潼的利簋,就是作器者利在受到周武王賜命後製作的。器內腹底部有4行32字銘文:“斌征商,住(唯)甲黨(午)朝,減(越)鼎,克旋(昏),執(夙)又(有)商。辛未,王才(在)器(闌)自(師),易(錫)又

(有)事利金,用作理(檀)公寶蹲(尊)彝。”這段銘文記載的是“武王伐紂”這一曆史事件,其中明確記載了武王伐紂的開始時間即“甲子”日的早晨;銘文還提到7天後的“辛未”日,武王在其駐地賞賜官吏利以銅,利為此深感榮耀,遂將武王賞賜的銅製作了這件簋,以示紀念。這為商周兩朝的準確斷代提供了極其重要的依據。

在中國古代社會,賜命是由上至下的一種贈予,因此帝王贈予臣僚的一切都被冠以“賜”的頭銜,如賜官、賜爵、賜田(賜土)、賜宅、賜帛、賜書、賜履(帝王賜予臣僚封地)、賜恤(帝王撫慰死者家屬)、賜祭(帝王遣官向亡臣致祭)、賜諡(帝王賜予亡臣諡號)、賜姓(帝王向功臣賜予王朝家姓)、賜複(帝王特恩免除賦稅)等。如官吏遇事請假,至假期滿仍不能歸職,帝王準其續假,則稱“賜告”(告,為官吏休假);帝王設宴款待臣僚,稱“賜宴”;筵席上,帝王向臣僚贈酒,亦稱“賜酒”;帝王允許官員入座,又稱“賜座”。

唐宋時期,官員的服裝以顏色區分等級:三品以上官員身著紫色公服,四品、五品官員身著緋色(大紅)公服,六品以下官員身著綠色公服。自唐高宗始,官員出入皇宮時還需隨身佩戴魚袋,內盛魚符(武則天時改為龜符)以供查驗,避免詐偽。三品以上官員為金飾魚袋,五品以上官員為銀飾魚袋。皇帝為了表示對某位品級較低官員的尊崇,常“賜紫”或“賜緋”,即賜官服,意為升遷,以示厚愛。後因賜紫過濫,又改以“賜金紫”,即在賜官服的同時又增賜金飾魚袋,以示區別。武則天時,對都督、刺史等官員的升遷則改以“賜魚”相稱。

根據西周禮儀製度的規定,對於帝王的賜命臣僚必須接受。“長者賜,少者、賤者不敢辭。”但古代帝王賜予臣僚的並非全是獎賞,亦有懲罰,最典型的就是帝王讓臣僚去死,仍要冠冕堂皇地稱之為“賜死”。唐朝中期,唐玄宗因寵幸貴妃楊玉環而疏於朝政,在奸臣宰相李林甫、楊國忠的專權下,致使國內局勢動蕩,社會矛盾尖銳,最終釀成“安史之亂”。天寶十五年(756年),叛軍攻破潼關,長安危在旦夕。唐玄宗倉皇出逃四川,行至馬嵬驛(今陝西興平西)時,護衛的軍隊嘩變。唐玄宗在處死楊國忠後,軍隊仍“鼓噪不前”,紛紛要求處死楊貴妃。唐玄宗唯恐再耽擱被叛軍追上,性命難保,隻得賜給楊貴妃一條白色的絲帛,令其自縊。於是,“賜帛”又有了另一重意思,即與“賜死”為同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