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燈初上的時候,車駛進了市區。當車開到距離學校還有一站路遠的時候,我說:“好了,就停在這超市門口吧,我想買點東西。”路邊剛好有一家大型超市。姚遠停了車,我推門下車,回手關上車門,“送到這就可以了,要不你先走吧,我買完東西自己回學校就行。”其實這是我動的一點小心眼兒,要知道現如今的大學生那可是相當的開放,上學期間談戀愛的比比皆是,滿校園都是勾肩搭背,你儂我儂的,更別說那些藝術院係的美女們了,社會交往相當豐富多彩,每到傍晚,校門口停滿了各種車,像開車展會似得,引得過路人皆為之側目不已。像我這樣長得清湯掛麵一樣不起眼的,還是低調一點的好。要是被熟人看見姚遠送我回來,就他這車,這人,恐怕不出三天,我就得“全校馳名”了!
事實證明,算盤打得精,但不一定就能如意。雖然我已經盡量避免招搖過市,可架不住有個一心想看我出糗的人架秧子起哄,唯恐天下不亂。當姚遠一路“押解”著我回到學校,又正好在校門口碰到了熟人,怎麼這末寸,我們公共英語課的老師於震剛好是他的發小,兩人在校門口一遇上,那叫一個相談甚歡呐,還要去附近新開的茶室品茗,捎帶手的把可憐巴巴,老想偷偷溜走的我也拎了去當奉茶小妹。
當晚9點55分,當我踩著女生宿舍關門下鎖的點兒回到宿舍時,立刻被一群早就得了小道消息的娘子軍圍著進行了“三堂會審”,當這群八卦的女人心滿意足的放過我之後,我一頭栽進床鋪裏,咬牙切齒的心裏暗罵:“姚遠,你這個妖孽!總有一天,我要從精神和物質兩方麵滅了你!”可憐我一語成箴,真就從此和這個妖孽結下了不解之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