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錢通行——秦統一貨幣1(2 / 3)

黃金作為貨幣的出現,在貨幣史上是有意義的,從此基本上奠定了我國封建社會貴金屬與銅幣並行的貨幣格局。

[旁注]

秦獻公 (公元前424年~公元前362年),《世本》稱秦元獻公,《越絕書》稱秦元王,《史記索隱》記載名師隰,《呂氏春秋》記載公子連。戰國時期秦國國君。在位期間,遷都並擴大商業活動,推廣縣製等,為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奠定了基礎。是秦國實現再度崛起的奠基人。

秦孝公 (公元前381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秦國國君,諡“孝”。在位期間,重用商鞅實行變法,遷都鹹陽,建立縣製,外合諸侯等,國力日強,為秦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商鞅變法 是指戰國時期秦孝公即位後,任用商鞅采取的圖強改革措施。包括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製等。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封建朝廷。

三晉 春秋戰國時期的3個諸侯國。公元前438年,晉哀公死,晉幽公即位。晉國因為沒有同族的支持,力量薄弱。因此,韓、趙、魏3個諸侯國瓜分了晉國剩餘土地,隻把絳與曲沃兩地留給即位的晉幽公。從此,韓、趙、魏稱為“三晉”。

秦惠文王 (公元前354年~公元前311年),又稱秦惠王或秦惠文君,秦孝公之子。戰國時期秦國國君。惠王朝的大批能臣,如張儀、公孫衍、魏章、司馬錯等,造就了惠王朝的輝煌,也反映了秦惠王的識人用人的本領。

天圓地方 古代陰陽學說的一種體現。我國傳統文化博大精深,陰陽學說乃其核心和精髓。古人把天地未分、混沌初起之狀稱為太極,太極生兩儀,就劃出了陰陽,分出了圓的天和方的地。

城旦 先秦時期秦國的一種築城4年的勞役。夜裏築長城,白天站崗。男子為城旦,女子為舂。舂就是舂米。因城旦與舂在刑罰上同一類別的懲處,後世曆史文獻中常稱之為“城旦”或“城旦舂”,若特指對女性犯人的處罰,就當稱之為“城旦舂”或“舂”。

管仲 (約公元前723年或公元前716年~公元前645年),史稱“管子”。周穆王之後代。春秋時期齊國著名政治家、軍事家。管仲經好友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就是丞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第一霸主。有“春秋第一相”之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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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惠文王在執政之前,秦國的世族貴胄們在自己的食邑內都有各自一種用以交換日常所需物品的等價物,比如布幣。總之,還沒有全國通行的一般等價物。

秦惠文王在公元前336年實行“初行錢”的貨幣政策,為商品的合理交換提供了標尺,為統一稅收做了鋪墊,加強朝廷的財政征收能力和效率,有利於經濟往來的便利,促進商品經濟的繁榮。

隨著行政製度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國君集中資源的顯著優勢,從而為朝廷“機器”的運轉提供了強大的驅動力。

秦幣統一的成果

秦始皇統一貨幣後,我國的貨幣製度在多個方麵都取得了統一。其中包括全國貨幣形製的統一,貨幣重量的統一,鑄造模型和鑄造官署的統一,還鑄造了秦權錢作為衡量的標準。

秦統一幣製後,把貨幣一律稱名為“錢”,並被後世一直延續了下來。秦代貨幣的統一表明,“千古一帝”秦始皇,在統一貨幣時不僅措施有力,也取得了曆史性成果。

秦始皇統一貨幣時,首先要求全國貨幣形製的統一。他下令將其他各國原有的較為紊亂的幣製一律廢除,規定全國的貨幣隻有兩種,一種是黃金,為上幣;一種是方孔的圓錢,為下幣。

這就使原來其他諸國的貨幣就淡出了流通領域,並逐漸在人們視野中消失了。

方孔圓錢的形質雖是沿襲兩周的環錢,但有不同的是全部都將圓孔改為方孔。秦始皇確定方孔圓錢為貨幣統一形製,有4點重要的原因:

一是環錢本為周製,秦國雖在戰國時期就在沿用,但秦始皇既然進行幣製改革,就絕不能因襲照搬,而是應該要在錢孔上予以統一。

二是錢必須要以繩或木以貫穿,才便於攜帶和流通。而要使它貫串得比較牢固,不容易晃蕩挪動,方形的孔則更符合這種要求。

三是最初的環錢有鑄4個字的,也有鑄6個字的。統一貨幣後,秦錢鑄為方孔,分列“半兩”兩個字於方孔兩邊,即便識別,又較美觀勻稱。

四是秦錢貯藏規定“千錢一畚”,製為方孔,以木或繩貫之,就能比較固定,也是儲存上的一種最大便利。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秦國統一貨幣推行的方孔錢,從秦代定製起,直至清代末期都沒有改變。

秦代采用半兩錢的錢幣形製,倒映著先秦時代的“天圓地方”思想。古人把“圓”與“方”,“天”與“地”,“君”與“臣”聯係起來了,它們之間有著各執其道,不可易位的關係。

這種思想投影在秦半兩錢的形製上:外圓代表天命,內方象征皇權。“外圓內方”的半兩錢,搖身一變為“天命皇權”的符瑞。這就是方孔圓錢在我國曆史上通行了幾千年而不衰的真正原因。

人類的思維發展與社會的發展是同步而行的。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類開始認識時間和空間的發展,逐漸走出原始的混沌狀態。